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退休杀手的烦恼 > 分卷阅读33
    到高脚椅上,而是站在灶台旁边,看着言回鹊做饭,他的目光在言回鹊的手和锅之间来回移动,频率大概是一秒两次——看锅零点八秒,看言回鹊的手零点二秒。

    言回鹊注意到了。他的手在切葱花的动作慢了下来,让正华能看清他的刀法。

    “你切葱花的动作不对。”正华说。

    “哪里不对?”

    “你的手指蜷得不够,刀锋离指尖太远,这样切出来的葱花粗细不均匀。”正华走到他身边,伸出手,握住了言回鹊拿刀的手。

    言回鹊的身体僵了一瞬。

    正华的手很软——掌心有薄茧,但手指是软的,指腹是温热的,覆在言回鹊的手背上,像一片被太阳晒暖的树叶,他的拇指压在言回鹊的食指侧面,轻轻调整了一下角度。

    “手指蜷起来,指节抵住刀面,这样刀锋就不会切到手。”正华的声音从言回鹊的耳边传来,近得能感觉到他呼吸的温度。

    他比言回鹊矮了十五厘米,站在言回鹊身后的时候,他的视线刚好落在言回鹊的肩膀上。

    言回鹊的肩膀很宽。正华的手指搭在上面,能感觉到肩胛骨的轮廓和下面结实的肌肉。

    alpha的身体和beta不一样,beta的肌肉是软的、松的,alpha的肌肉是硬的、紧的,像一块被反复锻打的钢。

    正华的手指在言回鹊的肩膀上停了一秒,然后松开了。

    “就是这样。”他说,退后一步,重新回到高脚椅旁边,坐下来,拿起杂志。

    言回鹊站在原地,手里的刀悬在半空,切葱花的动作完全停住了。

    他的耳尖红了。

    从耳垂开始,慢慢地往上蔓延,经过耳廓,到达耳尖,最后连耳后的那一小片皮肤都染上了淡淡的粉色。

    他的心跳——扑通、扑通、扑通——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稳住情绪,继续切葱花。这一次,他的手指蜷得标准,刀锋离指尖的距离刚好,葱花切得粗细均匀,每一片的厚度都精确到毫米级别。

    正华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进步了。”

    言回鹊没有说话。但他的嘴角翘了起来,弧度不大,但足以让他的整张脸都亮起来。

    地锅鸡做好了。

    言回鹊把锅端到餐桌上,锅里的汤汁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鸡肉炖得酥烂,土豆软糯,青椒脆嫩,锅边的面饼吸饱了汤汁,一半软一半脆,泛着金黄色的光泽。空气中弥漫着辣椒和八角的香气,混着鸡肉的鲜味和面饼的麦香,浓烈而温暖。

    拔丝地瓜也做好了,言回鹊把炸好的地瓜块倒进熬好的糖浆里,快速翻炒,让每一块地瓜都裹上一层琥珀色的糖衣,然后他把地瓜盛出来,放在一个抹了油的盘子里。

    他用筷子夹起一块地瓜,慢慢拉开——糖丝从地瓜的表面被拉出来,细细的、亮晶晶的,在灯光下像一根根金色的丝线,越拉越长,越拉越细,直到拉出了一臂的距离还没有断。

    正华的眼睛亮了。

    那个亮度——比他在四季酒店看到惠灵顿牛排时还要亮,比他在训练场上拿起一把趁手的枪的时候还要亮。

    言回鹊把那块拔丝地瓜放进正华的碗里,糖丝在接触到碗边的瞬间断开了,发出一声细微的、清脆的“咔嚓”声。

    正华夹起那块拔丝地瓜,放进嘴里。

    地瓜外酥里嫩,表面的糖衣脆得像玻璃,咬下去的时候发出“咔嚓”一声,里面的地瓜肉绵软香甜,在舌尖上慢慢化开,糖衣的甜和地瓜的甜是两种不同的层次——糖衣是焦糖的、带着一点微苦的甜,地瓜是自然的、带着一点栗子香气的甜,两种甜味在口腔里交织、碰撞、融合,最后变成一种温暖的、绵长的、让人想闭上眼睛慢慢回味的味道。

    正华闭上了眼睛。

    他咀嚼了大概十秒,然后睁开眼睛,看着言回鹊。

    “好吃。”他说。

    两个字,语气平淡。

    但言回鹊听出了这两个字背后的分量——从正华嘴里说出来的“好吃”,大概相当于从普通人嘴里说出来的“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言回鹊的笑容从嘴角开始,慢慢地蔓延到整张脸,最后连眼睛里都是笑意。

    “比四季酒店的惠灵顿牛排呢?”他问,旧事重提。

    正华认真地想了想。

    “不一样,不能比。”

    “为什么不能比?”

    “惠灵顿牛排是法餐,拔丝地瓜是中餐,流派不同,评价体系也不同。”正华又夹了一块拔丝地瓜,塞进嘴里,腮帮子鼓了鼓。

    “就像手枪和步枪,你不能问手枪好还是步枪好——用途不一样,手枪适合近距离,步枪适合远距离,拔丝地瓜适合吃完饭之后吃,惠灵顿牛排适合当主菜吃。”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

    “你把我的拔丝地瓜和惠灵顿牛排比作手枪和步枪?”

    “嗯。”

    “那红烧肉呢?”

    “红烧肉是AK47,”正华说,毫不犹豫,“简单、粗暴、但是永远可靠,不管你心情好不好、胃口好不好、天气好不好,红烧肉永远好吃。”

    言回鹊沉默了。

    他在想:我在这个人的评价体系里,大概相当于什么?一把手枪?一把步枪?还是一把AK47?

    然后他决定不问,因为他怕答案是一把菜刀。

    正华吃了三块拔丝地瓜之后,开始吃地锅鸡。

    他把面饼从锅边揭下来,蘸了一下汤汁,然后整块塞进嘴里,面饼的一半是软的,吸饱了汤汁的精华;另一半是脆的,带着烤焦的麦香,鸡肉炖得酥烂,骨头一嗦就脱了,土豆炖得绵软,筷子一夹就碎,混在米饭里,能多吃两碗。

    正华吃了三碗米饭。

    言回鹊坐在对面,吃了一碗,不是因为他饭量小,而是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看正华吃。

    正华吃饭的时候,脸上会有一种奇特的安详,不是喜悦,不是满足,是一种更深层的、更本质的、像是终于回到了安全的地方的……安宁。

    就像一个人在暴风雪里走了很久,终于推开一扇门,门后面是壁炉、热汤和一张柔软的床。

    言回鹊看着那张安详的脸,心想:我愿意每天都给他做饭,一辈子都行。

    然后他在心里补了一句:当然,只是因为我做饭的手艺在进步,需要练习,不是为了看他吃饭的表情。绝对不是。

    正华吃完了最后一碗米饭,把碗放下,靠在椅背上。他的肚子比吃饭前又大了一圈,T恤的下摆被撑得有点往上卷,露出一小截白花花的肚皮。

    他打了个饱嗝。

    不是那种优雅的、用手掩住嘴的饱嗝,而是张大嘴巴、毫不掩饰的、声音响亮的饱嗝。打完饱嗝之后,他吧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