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鸿蒙主宰之荒天帝 > 第97章 云筱筱获得变异蝎子蛋
    刚到摘星酒吧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玻璃杯碰撞的脆响。黄毛正站在吧台上,把赢来的积分券拍得“啪啪”响:“弥勒佛!这杯我请!上次你守擂赢的酒还没开封呢,正好今天喝了!”

    弥勒佛乐呵呵地坐下,圆滚滚的肚子把凳子占了大半,接过酒杯时还不忘招呼鼠王:“你也来一杯?陆明调的果汁,比晶核水甜。”

    鼠王迟疑地凑过来,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鼻尖碰了碰杯沿,突然伸出舌头舔了一大口,喉咙里发出“吱吱”的满足声。这模样逗得众人直笑,连一直冷着脸的魑魅,眼底都泛起了点笑意。

    李煜杰抢过黄毛手里的开瓶器,“啪”地撬开红酒塞:“别光顾着喝果汁——莫邪上次赢的酒,今天分了。”酒液倒进杯子时,星喙突然扑过来,翅膀一掀,半杯酒全泼在了鼠王背上。

    “你这小畜生!”李煜杰笑着去抓它,星喙却扑到鼠王头上,用喙啄它的甲壳,玩得不亦乐乎。鼠王也不恼,尾巴轻轻卷住星喙的脚,像在跟它闹着玩。

    林溪和林小柔端来刚烤好的肉串,香气瞬间盖过了酒气。“刚收到消息,明天有批新的种子要到。”林溪把肉串递给云筱筱,“是你要的向日葵种子,能长到两米高。”

    云筱筱的眼睛立刻亮了,怀里的藤蔓也兴奋地晃了晃:“能结瓜子吗?我以前在书上见过,瓜子能炒着吃。”

    “能!”李煜杰咬着肉串含糊不清地说,“等长出来,让张婶给你炒一大罐——到时候再开个‘嗑瓜子大赛’,赢的奖励一整罐。”

    星喙立刻冲他叫:“我赢!我赢!”

    酒吧外的天色渐渐暗了,黑雾像棉被似的裹住基地。擂台上的痕迹还没清理,鼠王刨出的小坑旁,不知什么时候被丫丫插了朵小野花,在晚风中轻轻晃着。

    弥勒佛喝得脸通红,正跟骨冕比划刚才的擂台赛:“你那骨刺再长半寸,说不定就能划破我肚皮了——下次我让陆明给你磨磨刃。”

    骨冕的骨头上泛着红光,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居然用骨刃敲了敲桌子,像是在应和。

    李煜杰靠在窗边,看着眼前的热闹,手里转着空酒杯。星喙已经趴在他腿上睡着了,翅膀还搭在他的手背上。他突然觉得,这末世里最珍贵的,不是能融合出多厉害的怪物,也不是能赢多少积分,而是有这么一群人——能一起打擂台,一起抢草莓酱,甚至能看着一只融合体老鼠喝果汁,也觉得有意思。

    “明天去给向日葵种子翻土。”他突然说,“谁偷懒,就罚去给鼠王当陪练。”

    众人笑着应下来,酒杯碰撞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远处的-18楼实验室早已熄灯,而酒吧里的光,却亮得像永远不会灭——就像他们心里的那点盼头,不大,却足够暖。

    第二天一早,李煜杰是被星喙啄醒的——这小家伙不知从哪叼来颗向日葵种子,正用喙往他手心里塞。“知道了知道了,现在就去翻土。”他揉着眼睛坐起来,看见窗外已经有人影在动,弥勒佛正扛着锄头往温室走,鼠王跟在后面,尾巴卷着个小水桶,倒像个称职的跟班。

    “老大!你再不起,向日葵种子就要被魑魅种完了!”黄毛的大嗓门从楼下传来,混着骨冕骨刃敲石头的“咔咔”声——大概是在给土地松土。

    李煜杰趿着鞋跑出去,刚到温室就愣住了:鼠王正用爪子刨地,速度比锄头还快,刨出来的土块被它用尾巴扫到一边,整整齐齐;魑魅蹲在旁边,利爪精准地把种子按进土里,深浅都差不多;骨冕则用骨刃在地上划沟,准备引水用,连边缘都划得笔直。

    “你们这是抢着表现啊?”李煜杰笑着走过去,从兜里摸出颗草莓糖,丢给鼠王,“赏你的。”

    鼠王叼住糖,突然往地上一刨,把糖埋进土里,又用爪子扒了扒——像是在藏宝贝。这举动逗得众人直笑,云筱筱蹲在旁边,用手指戳了戳鼠王的尾巴:“等向日葵长出来,我给你留最大的瓜子。”

    鼠王的尾巴轻轻晃了晃,像是听懂了。

    种完种子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陆明突然跑过来,手里举着张纸:“刚测试完!鼠王的基因稳定了,还能控制土里的虫群——以后温室的虫子不用怕了,它能指挥虫群搬走!”

    “不错啊。”李煜杰拍了拍鼠王的甲壳,“以后你就是温室‘虫管队长’了。”

    鼠王像是受了鼓舞,突然往土里钻了钻,再出来时,爪子里捏着只肥硕的甲虫,小心翼翼地递到云筱筱面前——大概是在送礼。

    云筱筱笑着接过来,把甲虫放进旁边的空罐子里:“我把它养起来,让它当你的小助手。”

    温室里的气氛渐渐暖起来。弥勒佛在给草莓苗浇水,水流过鼠王刨的小沟,正好滋润每一株嫩芽;魑魅和骨冕在搭架子,准备等向日葵长出来攀爬;云筱筱的藤蔓绕着架子缠了圈,叶片上的水珠在阳光下闪着光。

    李煜杰靠在栏杆上,看着这一幕,突然觉得——比起打擂台时的热闹,这样安安静静种种子的日子,好像更让人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