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街热闹非凡。

    自从有了瞳瞳,这几年忙于照顾她和学业工作,时忆晗其实已经好几年没有逛过夜市街了。

    不过严格来说,也不算没逛过。

    她失忆期间和傅宁洲在南城出差时逛过一次,但那次瞳瞳和高姐也在,主要还是带瞳瞳看的表演为主,后来小逛了下,但也没怎么逛,她在人群中看到了林可谣身影,人就急急追出去了,没顾上傅宁洲。

    所以那个晚上的大半时间里,都是傅宁洲着急忙慌地在找她。

    那时的他对她还极其的患得患失。

    她给他送了花,他也给她送了花,也是大束的玫瑰,鲜艳又绚烂。

    但那也不是他第一次送她花。

    傅宁洲第一次送她花是他刚认回瞳瞳不久,两人那时的关系还微妙得像走钢丝,客气疏离又浓烈。

    那天他下班过来接她,说在外面吃饭,但又没接上瞳瞳一起,反而是带着她一起回了高中学校对面的江边,沿途都是他们学生时代一起走过的风景。

    那是他们毕业以来,两人第一次回到那里。

    但也是她嫁给傅宁洲的那两年时间里,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常去的地方,在夕阳里常常一坐就是一下午。

    那天两人就这样疏离又客气地沿着江边散步,沉默多于其他。

    沿途就是江滩公园和零散的小摊贩,有卖玩具的,也有卖花的。

    傅宁洲给她买了一束玫瑰。

    那是他第一次送她花。

    送花的理由也笨拙而蹩脚。

    “下班快乐。”“周三快乐。”

    时忆晗至今记得当时收到他送她花的心情,有感动,有惊喜,又掺着些莫名的委屈。

    明明心里告诉自己不用在意这些,她和傅宁洲都是严肃古板且无趣的人,尤其是那个时候的傅宁洲,送花这种普通情侣间常做的事在他面前似乎显得过于不搭,可是当他主动给她送花的时候,她还是控制不住的鼻酸。

    傅宁洲也想到了那一次的送花,牵着时忆晗的手不自觉地收紧。

    十指紧扣的手掌,掌心对着掌心。

    时忆晗不自觉转头笑看向他:“怎么了?”

    “没什么。”傅宁洲也笑笑道,“只是想起了一些过往。”

    两人刚好从饰品店路过。

    店面不大,暖黄的灯光从玻璃橱窗透出,把货架上的小物件衬得精致又温润。

    里面都是一些错落摆放的女性饰品,手工银饰、锁骨链、镶着碎钻的发夹,编绳手串,还有各式各样的发簪等,很漂亮。

    傅宁洲平时并没怎么留意到这些,时忆晗平时也不爱戴首饰和发饰,但看到货架上的白玉发簪,傅宁洲一下就想到了时忆晗,顺手取了下来。

    时忆晗抬头看。

    “好漂亮。”时忆晗有些惊艳。

    “试试。”

    傅宁洲说,拉过她,抬手轻轻拂开她耳侧的碎发,将她披散的长发盘起,而后小心地将簪子插在她右侧的发间。

    第一次盘发,傅宁洲并不熟练。

    但他经常给瞳瞳扎头发,甚至还为此专门练习过,因此虽不熟练,但几个琢磨下来,很快就上手。

    时忆晗从镜子里看到他认真为自己盘发的样子,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他刚认回瞳瞳时,小心又认真地给瞳瞳扎头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