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某一年的暮春,刚跑到法国巴黎的夏洛克一边欣喜总算摆脱了麦考夫,一边思考自己接下来打算干点什么。
回英国是不可能回的,只要麦考夫还在,他就一辈子不回去。
思考了几天,他决定尝试着做个侦探。
以他的聪明才智不可能有破不了的案子,这样他可以一边到处走走看看,一边赚点钱什么的。
这样如果哪天未来的女公爵把他哥甩了,他也能避免这个兄弟饿死街头。
好吧,以麦考夫的智慧,这其实不太可能。
可爱情让人犯傻,麦考夫现在看起来就比原先蠢多了。
总之,就这样,夏洛克·福尔摩斯成为了一名侦探。
并且出师不利。
没有几个警局会愿意雇佣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做侦探,更别提他还是个英国人,还一张嘴就把在场所有人的生平扒了个遍。
谢谢,比起侦探,我们觉得你更像个巫师,你再不走,我们就喊神父了。
你知道的,神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