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说金哥,你怎么讲话呢?叫我们爷们,称我兄弟就平等了?”

    王胖子说得有些结巴,显然有点生气。

    大金牙思索片刻,在心里默念两次后拍掌道歉:“哎呀,是我的错,你们都是爷,行吗?以后要是能给我多送些东西,别说爷,祖宗我也认。”

    胡巴一在一旁笑着调侃:“你若真当我祖宗,岂不是天天惦记我的东西?这后辈我养不起。”

    除张凌外,众人哄笑。

    “胖哥,你今天打扮得这般光鲜,是要去哪儿?”

    大金牙放下手中物,好奇地问。

    胡巴一也坐正身体,满脸疑惑地看着王胖子。

    “怎么啦?在云南出生入死一番,回北京就不许我放松娱乐一下?”

    “该的,该的,你带这么多东西回来,肯定要好好放松。”

    “哈哈,多谢金哥理解,不过,我得了这么多好处,你的娱乐开销是不是该出?”

    “出,当然出,你只管尽情玩乐便是。”

    王胖子喜滋滋地凑到张凌身旁,笑呵呵地说:“老弟,别总像块闷葫芦似的,太没意思啦!今天哥哥带你出去逛逛,让你开开眼界。”

    张凌冷冷吐出两个字:“不去。”

    语气冰冷,言辞简练,险些让王胖子愣住。

    站在一旁的大金牙也赶忙上前劝道:“张爷,走吧!咱们一起去玩,让您瞧瞧这世道有多精彩。”

    可张凌依旧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毫无动摇之意。

    胡巴拍了拍手站起来,说道:“算了,既然张兄弟不愿同行,咱们自己去玩便是。”

    王胖子又喊了一声张凌,见他仍不动如山,不禁摇头叹息,无论如何也无法将眼前这冷漠的人,与在云南时那个技艺超群的奇人联系起来。

    “本以为到了热闹地方,老弟能换种活法,却还是这般无趣……”

    众人离开后,大院里只剩张凌一人。

    这样的喧嚣场景对他而言并不陌生,在前一世,他曾经历过更为繁华的都市生活。

    此刻,他的思绪却停留在从云南虫谷归来时看到的画面,以及胡巴一路上讲的故事上。

    “这究竟跟我有何干系?”

    张凌第一次感到困惑。

    等了许久,胡巴、王胖子三人仍未归,午饭只好由他自己动手。

    幸而早年有相似经历,张凌很快便解决了问题。

    他在厨房里翻找出鸡蛋、面条和些许葱花,简单做了碗葱花鸡蛋面。

    刚端起碗准备吃,门外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张凌放下碗筷,起身开门。

    门外,大金牙满头大汗,神情慌乱地喊道:“张爷!救命啊,胖爷和胡爷被抓了,下手也太重了,您快来帮忙!”

    张凌皱眉看着大金牙,发现他脸上有指痕,嘴角还有血迹。

    以大金牙的性子,若非真正受辱,绝不会如此狼狈求助,更不会轻易放过对方。

    此刻他未报警却直接来找自己,只因一个原因:动手之人身份特殊,不宜惊动警方。

    “别急,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

    张凌镇定自若,转身向屋里走去。

    大金牙跟在后面简述事情始末。

    起初,三人前往附近歌厅娱乐,在歌厅内见到一位衣着时髦的女子。

    王胖子见她衣着大胆,以为对方轻佻,便出言调戏,还自称出身名门富户。

    谁知那女子身份非同小可,周遭瞬间站起二十多位壮汉,个个孔武有力,显然是习武之人。

    三人自知寡不敌众,未敢反抗。

    最终,那女子提出条件:让王胖子以名门之子的身份,由家中出钱赎回他们,这才放回大金牙。

    “这些人下手太狠了,现在我浑身都疼……咦,怎么这么香?你是不是带了吃的?看不出张爷竟有这般本事,先给我来点,我都快饿死了,又疼又饿!”

    322爬到跟前

    张凌心中暗笑,心想你竟真当王胖子和胡巴是兄弟,既想搬救兵又惦记着填肚子。

    “吃完再带路!”

    张凌冷眼看着狼吞虎咽的大金牙说道。

    “算了算了,还是回去吃吧,我担心去晚了他们会有危险!”

    大金牙急忙又扒拉几口,随即领着张凌出门。

    他们去的歌厅靠近潘家园,附近新开了家舞厅。

    舞厅晚间人流较多,白天常有人无所事事地泡在这里,多为无业游民或闲散人员。

    这类地方通常是混饭者经常出入之处。

    王胖子穿戴夸张,虽外表光鲜,实则浑身透着乡气。

    此刻,王胖子与胡巴一正被绑在舞厅一角。

    王胖子的皮鞋已被脱下,头发凌乱不堪,脸上画满花哨图案。

    “告诉你们,你们终将后悔,胖爷我可不是好惹的!”

    “行了,王司令,你少说两句吧,我都快被你拖下水了。”

    胡巴一脸无奈地说道。

    对面坐着一个打扮随性的女孩,她梳着利落的短发,穿一件宽松夹克,浑身透着一股不羁的魅力。

    难怪王胖子会动心,这样的女人就像野猫一样难以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