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浮生重启录 > 第7章 醉汉闯院门
    1986年夏天,一个闷热的傍晚,我刚下班回家,就听见院里吵吵嚷嚷的。

    一个醉醺醺的汉子撞开了院门,脸红脖子粗,一股子劣质烧酒味儿,像团火似的冲了进来。

    “林晚!跟我回家!”他扯着嗓子喊,眼睛血红,像头暴怒的狮子。

    林晚正在厨房切菜,听见声音,菜刀“当啷”掉在地上,她吓得躲在水缸后面,浑身筛糠似的抖,脸白得像张纸。

    “你是谁?胡说什么!”我赶紧把阳阳和月月护在身后,挡在林晚跟前,手心都捏出了汗。

    “我是王强,她男人!”那男人撸起袖子,胳膊上青一道紫一道的伤疤——他说是当年追林晚时摔的,也像是被生活揍出来的。

    “当年她跑了,我娘气得吐血,躺在床上骂我没本事看住女人,不到半年就咽了气!”

    他眼睛血红,酒气里混着一股穷酸的土腥味,“这十年我去了七八个省,讨饭、扒火车,鞋底磨穿了三双!你看看这结婚证!”

    他从裤兜里掏出张皱巴巴的纸,甩在我面前:“看看!结婚证!她是我媳妇,当年我花了二百块钱从她爹妈手里买来的!”

    结婚证边角磨得发亮,照片上的林晚瘦得脱相,眼神怯生生的,正是十七八岁的样子,跟现在判若两人。

    证的背面用铅笔写着一行字:“1976年,卖猪换的二百块钱,给娘抓药用了一半。”

    “她是我媳妇,跟了我十年了,你今天必须把人还给我!”

    王强上前一步,想拽林晚,我赶紧拦住他。

    “她是我媳妇,跟我过了十年,还生了孩子!”

    我挡在林晚前面,声音都喊哑了。

    “媳妇?有结婚证吗?”王强晃着手里的证,“她是我花钱买的,就是我的人!想跑?没门!”

    邻居们听见动静都围了过来,张婶挤到前面,指着王强骂:“你个耍流氓的!光天化日之下想抢人?林晚在这儿过了十年,啥样人我们不知道?”

    王强瞪着眼骂张婶:“老虔婆!少管闲事!”

    院里闹哄哄的,阳阳和月月吓得直哭,林晚躲在我身后,死死抓着我的衣襟,指甲都嵌进我肉里了。

    最后还是报了警。

    来了一位老警察。

    王强把结婚证递给老警察看。

    老警察看了看证,又问了林晚几句,林晚只是哭,说不出话,只是拼命指着王强,又指着自己手腕上的旧伤疤。

    老警察叹了口气,跟我说:“这结婚证是真的。林晚本是山东沂蒙山人,十七岁被爹妈卖给王强。”

    “这事儿查过,”老警察翻着结婚证,低声说,“王强他爹是村里的光棍,花钱买了个外地媳妇才生下他……王强是个酒鬼,喝了酒就打林晚,她趁夜逃出来,一路要饭到了北京……”

    他顿了顿,指着林晚手腕上的伤疤,“这伤是他用烟袋锅烫的,但那年月,买卖媳妇在穷山沟里不算稀罕。后来王强他娘死了,村里批斗他‘破坏家庭’,他蹲了两年牢,出来后房子塌了,地也荒了,才想起找林晚——听说北京能捞钱。”

    王强听了,更来劲了,揪着林晚的胳膊就往外拽:“跟我走!回山东去!”

    林晚死死抓着我的衣襟,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哭喘声,眼泪把我的衬衫都浸湿了。

    我看见她手腕上的伤疤,那是道扭曲的红印,像条小蛇,忽然想起她刚来时,夏天都穿着长袖,我问她热不热,她只是摇头,现在才明白,她是在遮这道疤。

    林晚突然拽住我的手,在石板上哆嗦着写:“我不走!当天他……给我过一碗热汤,救了我一命……。”

    字迹歪扭,像要滴出血来。

    我这才明白,她袖口遮的不只是伤疤,还有曾经生活的苦难。

    王强眼里闪着贪婪的光,我知道他不是来找人的,是来要钱的。

    他看我家有两个孩子,又住在北京,就想讹一笔。

    我心一横,跑进里屋,从木箱底摸出个布包,里面是我攒了半年的三百块钱,那是我准备给阳阳交学费、给月月买新书包的钱。

    我攥着布包的手青筋暴起,三百块钱的票子被汗渍洇得发软。

    王强伸手来抢时,林晚突然扑过来攥住我的手腕,在石板上疯狂划写:“不!钱……不能给!”

    她的笔尖戳破石板面,溅起细碎的石粉。

    这时胡同口传来自行车铃铛响,街道办的李主任闻声赶来。

    他冲王强晃着手里的那本红皮《婚姻法》:“小王啊,1981年新婚姻法说了,买卖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你这证……”

    王强眼珠一转,突然蹲在地上拍着大腿嚎哭:“政府不管啊!俺娘临死前说‘找不到媳妇就别认我做娘’,这二百块钱是卖了家里最后一头母猪换的!现在城里人娶了俺媳妇,连个说法都没有?”

    他的哭腔混着酒气,惊飞了院墙上的麻雀。

    李主任蹲下身,翻开婚姻法某页:“你看,第3条写着‘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当年你这行为本身就违法。再说林晚在这儿过了十年,还生了孩子,事实婚姻也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