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我天生三道神纹 > 第144章 硬抗天罚(下)
    “干你娘的!”

    宁尘沉声道:“濡儿,动手。”

    随即,宁濡一跃而起,身形掠至那扇门前,单手掐诀,捏出一道淡金色法印打在一张青纸符箓上。

    那是一张破封符,符纸是宁秋寒给的那一叠符纸之中品阶第二高的那一种,仅次于金色符纸。

    淡金色法印打在那张符箓上后,符箓之上的神韵陡然燃烧起来,整张符箓燃烧殆尽,剩下的符箓纹路落在了宁濡掌心。

    宁濡握着那道符,一掌打出。

    那扇门开始颤抖起来,缕缕黑烟从中掠出,消逝在天地间。

    这时,宁濡又从怀中取出了一张金纸符箓,只是手法与先前略有不同。

    他紧紧握着那道符箓,一步踏出,脚下骤然显现出一道湛蓝色法阵。

    这是宁濡白日里镌刻的那道法阵。

    他双指并拢,作剑状,在自己手心轻轻一划。

    一颗颗血珠子坠落而下,滴在那道湛蓝色的法阵之上。

    瞬间,那道法阵便被染成了血红了。

    他双手合十,将那张金纸符箓夹在中间,口中念念有词。

    片刻之后,他张开双眼,将那张金纸符箓向着那道血红色法阵打去。

    金色符箓落在血红色法阵之上的下一刻,整座天地仿佛都开始颤抖起来,跟喝酒喝多了似的,摇摇晃晃的。

    一道血红色光柱从天而起,直冲云霄,搅动那笼罩数里的雷云。

    后急转而下,向着那道金色符箓打来。

    那道金色符箓刹那间被打得灰飞烟灭,灰尘落在那道血红色法阵之上。

    就在这时,一道漆黑色的铁门浮现在三人面前,其上鬼纹密布,阴森恐怖。

    “开!”

    宁濡大喝一声,那道看上去分量十足的铁门竟奇异的自行打开了。

    见状,宁濡稍稍松了口气。

    他转过身去,面向那扇木门,双手搭在门栓上,缓缓打开。

    一个个浑身漆黑的孩子出现在他的身前,有的向他鞠躬,有的向他作揖,有的给他磕头。

    脸色惨白的宁濡笑着轻轻点了点头,给他们让开道路,好叫他们赶快穿过那道铁门,进入幽冥域。

    杜胜看着那些浑身漆黑的孩子,泪珠子止不住地一颗颗落下。

    ……

    轰隆隆——

    这时,凝聚在三人头顶的那层雷云终于有了动静,比宁尘预计的来得要晚些。

    叫这无情的天道等了这么久,确实不容易啊。

    一定憋坏了吧。

    一听到雷声,那群正排着队,一个一个进入铁门的浑身漆黑的孩子被吓得惊慌失措。

    他们纷纷向着屋子往回跑,有不少都摔在了地上。

    “别动他们!”

    杜胜下意识俯下身子想要搀扶他们,却被宁濡喝住。

    “叫他们自己走,现在没人能帮的了他们。”

    “你若是触碰到了他们,他们这辈子就别再想着去幽冥域了。”

    宁尘抬头看着头顶上的电闪雷鸣,说道:“濡儿杜胜,你们留在这里,我去对付它。”

    宁尘取出一张御风符箓,运转灵力,冲天而起,直入云霄。

    “人间有人宁尘在此,尔等休想阻其入幽冥。”

    “来,与我战!”

    一道粗如巨蟒的暗紫色雷霆从天而降,向着那座小房子直直落去。

    宁尘随心而动,一步踏出,直接来到那座房屋之上。

    双脚缓缓移开,拉出一个古朴的拳架,就对着那道雷霆冲了上去。

    一拳过后,宁尘浑身焦黑,被杜胜贴在身上的护身符箓被雷霆劈去了一大半。

    “再来!”

    又是一道暗紫色的雷霆从天而降,这回是一柄暗紫色的雷霆长枪。

    与之前的那道雷霆相比,只强不弱。

    宁尘并无惧意,唤出那幅湖水映月图,与之对峙。

    暗紫色的雷霆长枪穿图而过,直刺宁尘。

    这一击过后,宁尘身上衣衫被尽数毁去,被杜胜贴在身上的那些护身符箓十不存一。

    宁尘不再等雷罚落下,收起那幅已经破烂不堪的湖水映月图,重新摆出架势,是一个自己琢磨出来的拳架。

    落九天!

    他抬脚重重踏在虚空之上,身形如流星般向着那层雷云撞去。

    一阵电闪雷鸣过后,浑身焦黑的宁尘从那雷层之中直直落下,就像是被人从里边丢了出来一般。

    身上的御风符箓已经被毁去了,他的身形重重砸在地面,尘土飞扬。

    杜胜赶忙闻声赶去,见到伤痕累累的宁尘心疼不已。

    他小心翼翼地将宁尘从深坑中掺了出来,帮宁尘喂下一颗丹药。

    宁尘咬牙忍痛,胡乱地抹了一把脸,他笑道:“杜胜,再给我一张御风符箓。”

    杜胜带着哭腔说道:“宁尘,别去了。”

    “给我!”

    不时,那道浑身焦黑的身影重新御风而起,立于雷云之下。

    “雷云不散,宁尘不退。”

    “诸位,如有手段,尽可来战。”

    这一回,宁尘终于唤出了金乌刀。

    长刀在手,尽管伤痕累累,也能阻尔等染指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