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娱乐:从和刘天仙分手开始 > 第111章 写给刘艺妃的专辑
    陪杨蜜去整牙,顺便看看她拔牙后咬肌的问题。就她的这个情况,以后八成是要被说整容削骨了。

    也的确是,她的这个样子跟削骨真的比较像。不过程现倒是觉得,这些质疑是肯定会有的,也不用太在意。

    别说是杨蜜了,就算是刘艺妃还被质疑过变性、整容。

    就算是以后,程现也大概率会被质疑整容。这些都是黑子们带节奏的方式,倒是不用去在意。要是认真也就输给了黑子。

    这段时间的杨蜜也没有工作,也是因为这一点,她才说要来整牙的。

    不过下半年她有剧要拍,古装剧《美人心计》。

    不是女一号,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她也是为了能在这部剧,展现出更好的状态,才会想到趁早去整牙。

    而程现自己,休息了半个月的时间,他又要继续开工了。清明之前,他就有两个项目要做的。做完这两个项目,他会和自己的妈妈回去广栖的佰色老家,给自己的爸爸、爷爷奶奶上香祭祖。

    清明过后没几天,弦籽的新专辑发布了出来。

    主打歌《我的未来式》。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的几首程现写的歌曲,也都很受欢迎。

    这张专辑的发出,让弦籽的事业再上一个高峰。

    程现趁着这个四月,没有安排太多的项目,要给刘艺妃准备一张专辑。

    “啊?一整张专辑?”拿到歌曲的刘艺妃,怎么都没想到是正规专辑。

    “对,不然你以为是EP?”程现微笑问刘艺妃。

    “对啊,我以为是一张EP就够了,没想到是10首歌的正规专辑?”

    “要制作就制作好的,所以就给你制作一张整个专辑了。”拿着歌词,程现刚打算给刘艺妃说歌词的事情时,一只白土松的田园犬进来。

    这只白土松是程现从广栖老家那边带上来的。因为是纯种的忠国本土田园犬,程现非常喜欢它,而且它还有超高的颜值。

    小时候的白土松很可爱,长大后,它的颜值更是不比萨摩亚差。这也是忠国本土的萨摩耶。

    当初程现清明回去祭祖,遇见了这个小东西就买了过来,然后带到首都上面来。为了把它给带上来,可是花了不少钱。

    进入刘艺妃的这个豪宅后,它就跟刘艺妃家里的这些流浪狗混成一团。因为它特别聪明,也很灵性,是程现、刘艺妃,包括刘小莉最喜欢的狗。

    抚摸着这只白土松的脑袋,注意到它兴奋的眼神,程现微笑:“倒是很久没见到你了,都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

    说着,程现从桌子上拿了一根火腿肠,然后拆开包装,把火腿肠丢到地上。

    田园犬刻在骨子里的教养就是,主人喂它吃的东西,必须要放到地上才能吃,拿在手上,或者是放在桌子上的它不吃。

    “怪我呗。”在一旁的刘小莉没好气的道。

    “没有,怎么就听成我怪阿姨的意思了?”程现有些哭笑不得。

    刘小莉没有说话,她对这件事的确是很敏感。当初拆散女儿和程现的这段感情,导致她面对女儿和程现时,尤为的敏感。

    “好了,先看看歌词吧,这首《下一个天亮》。”

    “等下。”刘艺妃打断准备讲解的程现,问他道:“你能弹唱吗?要不你弹唱一遍,让我听听你是怎么唱的这首歌。”

    “可以。”既然这样,程现也不需要多说。

    来到电子琴前坐下,刘艺妃的经纪人、助理,包括她的妈妈也都期待。

    弹奏电子琴,程现的双手犹如跳舞的精灵一般,非常好看。特别是他弹琴时的气质,跟平时完全不一样。

    “用起伏的背影,挡住哭泣的心”

    “有些故事不必说给每个人听”

    “许多眼睛看的太浅太近”

    “错过我没被看见,那个自己”

    程现的歌声很温柔,其中呆着回忆,让听歌的人能从他的歌声中,去回忆起最美好的那段时光。

    包括刘艺妃自己也是,看着歌词,思绪却飘到了远方。

    “你的热泪比我激动怜惜,我发誓要更努力更有勇气~”

    “等下一个天亮”

    “去上次牵手赏花那里散步好吗~”

    “有些积雪会自己融化”

    “你的肩膀是我豁达的天堂”

    “等下一个天亮”

    “把偷拍我看海的照片送我好吗~”

    “我喜欢我飞舞的头发”

    “和飘着雨还是眺望的眼光”

    歌曲的副歌高潮部分来的很突然,刘艺妃的芳心狠狠地颤动了起来。

    这一段歌词写的,简直太有画面感了。

    ‘你的热泪比我激动怜惜’这句歌词,让刘艺妃想到分手的那天,她流着泪挽留程现,让他不要走。那时候,程现看她的眼神就全部都是心疼和怜惜。

    ‘我发誓要更努力更有勇气’这句歌词,也反应了她当时的内心。自己当时在心里发誓过,如果再次见到程现的时候,要更加有勇气的和自己妈妈争取。

    ‘等下一个天亮,去赏赐牵手赏花那里散步好吗’,也反应出了她分手的期间,每天都在想,自己睡醒了,程现能牵着她的手去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