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快穿之谁敢说我是炮灰? > 踏脚石原配不炮灰(3)
    邻居们纷纷抗议,气愤的骂道,“谁呀,大半夜的不睡觉,敲什么敲?”

    林夕月捏着鼻子回道,“是我呀,不好了,白寡妇偷人了,现在那男人还在她家里呢!”

    “什么?白寡妇偷人了?”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即使需要牺牲睡眠也在所不惜。

    一时间,左右邻居全都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快速穿衣起床,生怕晚了就没热闹看了。

    没人在乎到底是谁来敲门报信,那不重要。

    这里是造纸厂家属院,大家互相认识,所以极有默契,全都一言不发,默默聚集到了白家门口。

    此时,大门虚掩,领头的大妈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大家有志一同,全都蹑手蹑脚,悄悄靠近卧室。

    一位大妈率先推开房门,随后,好多个脑袋挤了进来,全都瞪着好奇的大眼睛,第一时间寻找床的位置。

    “哇!”

    “天啊!”

    “啧啧!”

    惊呼声此起彼伏。

    银白的月光下清晰可见,卧室床上,一对男女正静静依偎。

    他们身无寸缕,身体亲密交缠,大概天热的原因,只用被单虚虚盖在腰间。

    “原来白寡妇真的找了野男人。”

    “她男人才走了一个月,这也太饥渴了吧。”

    “真是伤风败俗!就应该把她抓起来游街!”

    众人议论纷纷,目光却不停在两人赤裸的身上游移,带着好奇和打量。

    众人的谴责声,终于惊醒了熟睡中的野鸳鸯。

    “啊,鬼呀!不是,你们怎么进来的?出去!”

    白寡妇刚睁开眼,就看到几个脑袋挤在门口,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随后,她迅速反应过来,自己处境不妙。

    这个特殊的年代,只要犯了作风问题,很有可能要被抓起来,游街示众。

    那姘头反应很快,一把抓起衣服,打开床边的窗户就跳了下去。

    好在这里是平房,没摔的断胳膊断腿,那人居然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逃脱了。

    林夕月没管他,这男人不是她的报复对象,她也不愿意牵扯无辜。

    给白寡妇用了“千里虐缘一线牵”,林夕月就离开了。

    她很忙,空间里还有两个昏迷的男人要处理。

    回到胜利大队,林夕月就将两人扔在了路边,给他们喂下小药丸后,就施施然离开了。

    农村人起的早,早晨四五点,天刚蒙蒙亮,就有人起床忙碌了。

    陡然间,一声尖叫声响起。

    “啊!”

    “汪汪汪汪!”

    这声音惊醒了村里的狗,顿时狗吠声不断。

    一时间,鸟儿扑棱扑棱乱飞,狗儿汪汪乱叫,村里不少人,都揉着眼睛醒来。

    “怎么了这是?狗怎么叫成这样?”

    等人们闻声赶到,就看到路边一对雄鸳鸯,还在奋战不休。

    “天啊,这不是许家老二和许二狗吗?”

    “哎呀,这两人可都是男的呀,这,简直没眼看。”

    “这许老二平时看着人模狗样的,居然是个下面的?

    怪不得平时那么爱捯饬,比普通小伙子都要白净。原来是把自己当姑娘了!”

    “哈哈哈,这下许家不用担心娶不起媳妇了,把儿子们都嫁出去就行了,还能收彩礼钱!”

    村民们一边围观,一边调侃,比过年吃到肉还要兴奋。

    药效时间已过,奋战的两人慢慢停下动作,恢复了神志。

    “啊,你滚开!”

    许枫林一把推开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惊恐万分。

    许二狗先是懵逼不已,随后看到两人现在的姿势,迅速爬起身,跑到一旁,扶着树干呕个不停。

    “呕,呕!”

    大队长和村支书也闻讯赶到,见此情景顿时头皮发麻,面上满是厌恶之色。

    这,这都什么事呀?

    你说你们两个想干点啥,就不能找个背人的地方?

    非要跑到路边,还是人们挑水的必经之路。

    这他喵到底是什么爱好?

    大队长看向村支书,村支书心中恶心,刻意扭过头去,没打算开口。

    大队长只好开口道∶

    “你们两个这样乱搞,可是犯了作风问题,这要是在城里,是要被拉去游街的。

    念在你们都是本村人,又是初犯的份上,明天就在村里做个公开检讨,以后坚决改掉这个坏毛病,知道吗?”

    闻言,许枫林躲在一棵大树后面,羞愤欲死。

    他的衣服被撕烂了,根本遮不住春光,白花花的臀部裸露在外,十分显眼,不少人围着他指指点点。

    许枫林一边捂着屁股,一边苦苦哀求道∶

    “大队长,我是被陷害的,我真的没这个爱好。

    还有,大队长你能不能先给我找件衣服?求求你了?”

    大队长无奈,他在人群中看了一圈后,对一个穿着外套的年轻人说道∶

    “栓子,把你外衣脱下来给他。”

    那个叫栓子的年轻人格外不情愿。

    他哭丧着脸说道,“大队长,我贴身的衣物,怎么能给他穿呢,万一,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