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我诵佛咒镇万鬼,修魔功斩神佛! > 第103章 伏魔金身满级!再遇老乞丐!
    陈长安寻了一处客栈,进入房间后,在屋子四周布置下了几张屏蔽和保护的符箓,便盘坐在床上。

    他倒出一颗白色丹丸,直接吞下。

    玉骨丹药力依旧强劲,那种深入肌骨的刺痛感,仍让陈长安不断地冒出冷汗!

    但随着上一次的服用以及肉身的增强,这回的痛楚明显减轻了一些!

    药力不断改造着躯体,许久之后,陈长安长出一口气,这颗丹药已经炼化完毕。

    他又将另一颗玉骨丹取出,吞了下去,中间没有分毫间隔!

    随着他的肉身不断强化,这一颗玉骨丹带来的痛苦感觉,明显比上一颗要小了不少!

    同时,陈长安炼化的速度也变得更快!

    等他将第二颗玉骨丹炼化完毕后,他身上已经像淋了雨一样,被汗水全部湿透!

    两颗玉骨丹,直接将他的肉身强度提高了三成!

    “连续吞服玉骨丹,药效也出现了明显的下降……不过,应该足够我突破伏魔金身了。”

    陈长安稍作休息后,身上金光微微闪现,直接运转起伏魔金身来!

    肌肉和骨骼中的药力被不断激发,两颗玉骨丹残留下的力量,明显比第一次服用要强得多!

    但陈长安的肉身也有了不小的强化,这只有更强大药力才能带来更大的刺激,从而继续提升肉身的韧性和力量!

    【「伏魔金身」Lv4:99.9%】

    【「伏魔金身」Lv5(已满级)】

    伏魔金身终于突破到了满级!

    陈长安身上所有金光骤然内敛,全部藏在了皮肤之下,进入到脏腑之间。

    此时此刻,金光真正同身体凝结,他的肉身也在这一刻产生了特殊的变化!

    陈长安只觉得自己的皮肉筋膜骨骼就像被换了个遍,是真正意义上的脱胎换骨!

    此刻运转伏魔金身,不再有金光灿灿,而只是肉身呈现淡淡的暗金之色,除此之外便与常人无异。

    之前玉骨丹的强化加上如今突破到满级,陈长安的肉身强度直接提升了夸张的五成之多!

    而他若是激发起伏魔金身来,肉身强度更是能直接翻倍!

    这是极为恐怖的效果,光凭肉身强度,哪怕是筑基修士也要甘拜下风!

    陈长安停下运转伏魔金身,哪怕是这样,他的肉身也带有一抹不明显的暗金之色,仿佛是真正金铁造就,而非肉胎。

    “伏魔金身也满级了,以后可以再找一门炼体法门修炼到满级,这样便能融合了……”陈长安思索着。

    他取出一张巴掌大小的精致金券,此物是当初黑风谷黑市的贵客凭证。

    自打上次去过黑市后,他一直忙于各种事情,之前举行的一次拍卖会,他更是没时间去。

    现在陈长安趁着云游的名头,正好可以再去黑风谷一趟。

    他需要购买大量的物资补充进万象灵心之中,这些东西的数量太大,若是从正规途径购入,难保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还是走黑市保险一些。

    更何况陈长安如今是广法寺的方丈,有着这种明面上的身份,更是得谨慎行事。

    他看向金券,喃喃道:“距离下次拍卖会,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这回倒是能赶上了。”

    ……

    ……

    陈长安在客栈里待了两天,他不是不愿早点赶路,而是紫鹏宫的修士们越聚越多,只能先躲一躲。

    紫鹏宫连这处凡人小镇也没放过,挨个搜查了一遍。

    好在陈长安有满级隐息诀,完全没被紫鹏宫修士发现端倪。

    风头基本过去,陈长安也走出客栈,打算离开小镇。

    沿途一棵大槐树下,一群小孩子正在围着一个老乞丐玩闹:

    “然后呢,后来怎么样了?”

    “神仙也会死吗?”

    “还有什么故事?再讲一个!”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神仙故事的?你又不是神仙……”

    “我娘说老叫花子是骗子,还说你会拐跑小孩,让我不要跟你一起玩!”

    “咱们这里最近来了好多仙人,你说他们会收我为徒,也让我成为神仙吗?”

    “……”

    陈长安顿住脚步,看向不远处头发花白的老乞丐,莫名产生一种熟悉感。

    似乎……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

    就在他愣神之际,不远处的老乞丐也发现了他。

    “去去,都去一边玩去!”

    老乞丐哄散了小朋友们,快步走到陈长安身前,惊喜地说道:“没想到还能在这里见到你,果然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你……”陈长安神情一变,恭敬地行了个礼,“前辈,好久不见!”

    这位老乞丐,正是当初指点他进入金刚寺后山的那位!

    若非此人的指引,陈长安也得不到金刚寺老住持的传承!

    他当初就已知晓,这位看似乞丐的前辈,实力境界肯定相当可怕。

    如今再度见面,陈长安哪怕将阴冥鬼目施展到极致,依旧看不穿此人的真实境界!

    老乞丐有些嫌弃地啧了一声,说道:“你这小伙子怎么不学点好?放着正路不走,净弄些歪门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