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洪荒:我开局就出生在洪荒的顶点 > 第151章 天庭摇人
    孙悟空回到山下,朱悟能和沙悟净早已在那里焦急地等待。

    看到孙悟空回来,两人连忙迎上前去。

    沙悟净率先开口,满脸担忧地说道:

    “大师兄,二师兄,我觉得既然那妖怪是如来佛祖的舅舅,咱们不如直接去找如来佛祖或者观音菩萨,让他们来帮忙解决问题。

    他们肯定能让那妖怪乖乖交出师傅。”

    沙悟净一边说着,一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孙悟空,希望他能采纳这个建议。

    朱悟能则看着孙悟空,心中明白他的心思。

    他知道孙悟空并不想去找灵山的人帮忙,否则也不会回来与他们商量。

    于是,朱悟能挠了挠头,说道:

    “要不咱们还是去天庭搬救兵吧?

    天庭的神仙们神通广大,说不定能帮咱们救出师父。”

    朱悟能一边说着,一边偷偷观察孙悟空的表情,试图从他的反应中得到一些回应。

    孙悟空听了朱悟能的话,眉头紧皱,说道:

    “我也想啊,但是道祖曾说过,道教和佛教互不进入对方的势力范围。

    如今咱们身处西方佛教的地界,贸然去天庭搬救兵,恐怕不妥。”

    孙悟空一边说着,一边无奈地摇头,脸上露出一丝为难之色。

    朱悟能听了,低头沉思片刻,然后眼睛一亮,说道:

    “咱们找的是天庭的人,又不是道教的人,这和道教有什么关系呢?

    就算他们以前是道教弟子,可现在加入了天庭,就是天庭的神仙了。

    他们听教主的话,那也是念及旧情,说到底,他们现在的身份是天庭的人啊。”

    朱悟能一边说着,一边兴奋地比划着,试图让孙悟空明白他的意思。

    孙悟空听了朱悟能的话,先是一愣,随后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心中豁然开朗。

    孙悟空猛地一拍脑袋,说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悟能,你这主意好!

    咱们这就去天庭搬救兵!”

    说罢,孙悟空转身,准备朝着天庭的方向飞去。

    孙悟空一个化虹之术,须臾间便来到了天庭。

    孙悟空心急如焚,落地之后,连片刻的停歇都没有,径直朝着盘玄所在的紫薇宫奔去。

    来到紫薇宫前,孙悟空看着那巍峨耸立的宫门,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衣衫,然后大步迈入。

    宫内,香烟袅袅,仙气氤氲,盘玄正端坐在宝座之上,周身散发着祥和而又威严的气息。

    孙悟空快步走到盘玄面前,“扑通” 一声跪地,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说道:

    “师父,徒儿有急事相告。”

    盘玄微微睁开眼睛,目光如炬,看向孙悟空,轻声说道:

    “起来吧,悟空,何事如此慌张?”

    孙悟空站起身来,将在狮驼岭的遭遇,从发现狮驼岭的诡异、百姓的悲惨遭遇,到与大鹏金翅鸟等妖怪的战斗,以及唐玄奘被抓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详细告知了盘玄。

    孙悟空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眼中满是焦急与愤怒。

    盘玄静静地听完孙悟空的讲述,微微点头,说道:

    “徒儿,你说的为师已然了解。

    此事关乎重大,那大鹏金翅鸟虽是如来佛祖的舅舅,但作恶多端,也不能任由他胡作非为。

    你且去找你的师兄哪吒,让他与你一同前去降妖。

    此外,你还可将二郎神杨戬叫上。

    他们二人前段时间各自获得了一些机缘,如今修为均已突破至大罗金仙初期。

    以你们三人的实力,对付那三个妖怪绰绰有余。

    那三只佛教的妖怪,唯有大鹏金翅鸟是大罗金仙中期,而青毛狮子怪和黄牙老象皆为太乙金仙后期,你们三人联手,定能取胜。”

    盘玄的声音沉稳而坚定,如同洪钟般在宫内回荡。

    孙悟空听完盘玄的话,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暖流,对盘玄行礼,感激地说道:

    “多谢师父指点,徒儿这就去办。”

    说罢,孙悟空转身,准备离开紫薇宫,去找哪吒和杨戬一同前去降妖除魔。

    然而,就在孙悟空刚迈出几步之时,盘玄突然开口说道:

    “徒儿,你且等一下。”

    孙悟空停下脚步,转身看向盘玄,眼中满是疑惑。

    只见盘玄伸手一挥,一道五彩光芒闪过,一件古朴而又神秘的法宝出现在他手中。

    这件法宝通体散发着鸿蒙之气,其上刻满了古老而又晦涩的符文,正是盘玄的攻击功德至宝 —— 鸿蒙量天尺。

    盘玄将鸿蒙量天尺递给孙悟空,神色凝重地说道:

    “徒儿,此乃为师的鸿蒙量天尺。

    你要杀青毛狮子怪和黄牙老象,凭借你自身的实力以及手中的金箍棒足矣。

    但大鹏金翅鸟身份特殊,他不仅是如来佛祖的舅舅,更是与佛教有着深厚的渊源。

    你若杀他,必定会沾染因果。

    虽说你如今身为量劫主角,暂时不惧因果缠身,但一但量劫结束,这因果便会如影随形,找上你。

    而这件鸿蒙量天尺,乃功德至宝,杀人不沾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