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行孝子到底不简尸 殉节妇留待双出柩
削骨蒸肌的刑罚,实在是让人不忍言说。可世上有些人,却借着伸张正义的名义,行不义之事。司法审判若不公正,先施以残酷手段,执法者应当明白,权力需要善加运用。
自古以来,戮尸弃骨都是极其严酷的刑罚。如今的法律规定,被他人殴打致死的案件,必须进行尸体检验。只有查出致命伤痕,才能判定凶手抵偿,判处死刑,这样做本是为了避免冤假错案,是良好的法律制度。然而,任何法律一旦确立,总会衍生出弊端。就因为有了尸体检验这一环节,许多奸猾手段便应运而生。那些企图诬陷他人的人,有时并非真要对方偿命,单是这一检验程序,就足以让对方吃尽苦头。
这是为什么呢?只要官府批准验尸,地方上搭建验尸棚就会索要搭棚费;跟随官府的衙役、轿夫、吹鼓手,都要酒饭钱;仵作会索要开手钱、洗手钱;在官府面前,桌上的烧香钱、朱墨钱、笔砚钱也必不可少;就连毡条坐褥,都得由被告准备。更有一些品行不端的官员,还会索要摆案酒钱,甚至要求折抵盘盏钱,各种名目的费用数不胜数。即便验尸结果显示死者并无伤痕,被告一家的钱财也已去了七八成。就算最后判定原告诬告,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有些奸诈之徒与他人有仇时,就把人命官司当作敲诈的手段。官府写下一个“验”字,不过是动动笔的事,还觉得这是处理人命案件理所应当的程序,却不知这会给他人带来多大的伤害。除非是真正的命案,确实能验出重伤,以此公正地判定罪名,才符合法律本意。但刮骨蒸尸,将尸体弄得千疮百孔,与死去的人计较,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法律中因此有“不愿者听”以及“允许死者亲属递状申请免验”的条例,这正是圣明君主体谅人情之处。
然而,世上有些残忍苛刻的官员,为了彰显自己的威风,或者出于私心怨恨被告,不肯听从死者亲属免验的请求,执意要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以至于打开久封的棺木,挖掘深埋的尸骨。哪怕伤者子女痛心疾首,旁观之人也为之落泪,这些官员依然铁石心肠,不为所动。如果原告不再坚持追究,就判定其受贿;亲友出面劝和,就诬陷他们私下和解。一味滥用刑罚,强行定案。他们自以为在为死者伸冤,却不知死者已经遭受了极大的痛苦。这种行为,简直是在自绝子孙!
在福建,有个叫陈福生的人,在富人洪大寿家做佣工。有一次,两人偶然发生口角,陈福生言语不敬,被洪大寿狠狠打了一顿。陈福生刚吃完饭,心中气闷,竟得了气郁之症,病情越来越重,眼看就要不行了。临死前,他对妻子说:“我被洪家老爷痛打,含恨而死。但他家有钱有势,我们肯定斗不过。你千万不要听别人唆使,去诬告他害人性命,让我的尸体被检验,弄得粉身碎骨。你只需跟他说一声,他怕惹上人命官司,肯定会帮我们料理后事,还会供养你们母子,这样对我们反而更好。”
妻子听从了他的话,等他死后,便去见洪大寿,只说:“自从被责罚后,他就一病不起,如今已经去世。还望老爷可怜我们孤儿寡母,帮我们拿个主意。”洪大寿见陈福生因自己殴打致死,心中本就心虚,听她这样说,正合心意,巴不得她不再追究,于是给了些银两,厚葬了陈福生,还承诺会经常接济他们母子,这件事似乎就这样平息了。
陈福生有个同族兄弟陈三,外号陈喇虎,是个不安分、爱惹是生非的人。他见洪大寿家境富裕,有利可图,又觉得陈福生被打致死确有其事,就跑去怂恿陈福生的妻子,让她去告状申冤。妻子却说:“福生的死,虽然是受了老爷的气,但也是他命该如此。而且他死后,老爷好好地安葬了他,我们也不好意思翻脸,就自认倒霉吧。”陈喇虎说:“你们不懂,他出钱安葬,正好可以作为告状的证据。这样的富户,一条人命官司打下来,好歹能从他那里拿到几百两银子,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妻子说:“穷不与富斗,打官司要先花钱,我们上哪儿去筹钱?不如做个好人,不再追究,说不定老爷还会照顾我们。”
陈喇虎见劝不动她,就亲自跑到洪家去恐吓敲诈:“我是陈福生的族长,福生被你家打死了,你用钱收买了他妻子,想把人命官司糊弄过去。你们要是想让我闭嘴,就得分我一杯羹。不然,自有王法在,你们别想轻易躲过!”洪家觉得陈福生妻子已经不再追究,大事已定,对于陈喇虎的胡搅蛮缠,根本不予理会。陈喇虎碰了一鼻子灰,心里十分窝火,不肯罢休,心想:“要告人命官司,得是死者的亲属才行。他妻子不肯出头,我自己去告又不行。我不如告他们私下和解人命案,把死者亲属也一起告进去,看他们还怎么辩解!”于是,他立刻写了状子,到府衙去告发。
府衙接到人命案的状子,将案件发往理刑馆。负责审理的推官,是个极其残忍刻薄的人,最喜欢验尸,也乐于给人定罪,堪称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祖师爷”。他一拿到人命案的状子,又听说洪家是当地巨富,就想借此案彰显自己的威风。于是,他急忙下令抓人,还要求开棺验尸。陈福生的妻子实在害怕惹事,就和人商量:“我们递上免验的申请,事情或许就能平息。”于是,她赶紧写了状子递上去。推官却认为:“这明显是私下收买和解的情况。”拒绝批准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