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人在女尊:我似乎是反派? > 第141章 新人,新故事
    陈方是个有原则的人。

    虽然他有神念镜在身,但是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他绝对不会去窥探身边任何人的内心。

    这既是尊重,也是相处的长久之道。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用其他的方法让别人主动说出来内心的想法。

    比如小红,陈方趁她飞上云端意识不清的时候,随口一问,她就把突然闯进来的真正目的说了出来。

    表面上是关心他,实际上是要问出他和陆红枫的关系。

    毕竟两人的表现确实不太寻常。

    陈方没有想到,连小红和南十七都开始关心起他和陆红枫的事。

    他甚至怀疑,叶烬凰之所以离开得如此迅速,还带走了叶秋言,或许就是在给他和陆红枫创造机会。

    只不过,连叶烬凰都可以游刃有余地应对的陈方,在面对陆红枫时,却感到束手无策。

    毕竟陆红枫曾经为他心死过一次。

    常言道:哀莫大过心死。

    若不是叶凝蓝,陆红枫大概早就死了。

    或者可以换句话说,如果在万龙狱里救陆红枫的不是叶凝蓝,而是其他人,陆红枫现在即便活着,也完全不是陆红枫,而是行尸走肉。

    因为心死了。

    所以陈方万分感谢叶凝蓝,不仅救活了陆红枫的命,更救活了她的心。

    现在的陆红枫,不仅身心都是完整的,而且由于叶凝蓝的影响,她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更有一股沉静的气质和力量。

    只是,在她的心里,有一块虽然不致命,但是难以完全忽视的,心病。

    那就是陈方。

    毕竟是从小喜欢到大的男人,毕竟是自己付出一切去帮助的人,毕竟是自己宁愿以身饲龙也要保护的人。

    当年,那天,那一刻。

    恶毒版陈方冷漠的眼神,如同一记狠辣的重锤,直接把她的心完全锤碎。

    但就像是一件瓷器摔碎之后,虽然可以用胶带和胶水黏贴,但成品不会美观。

    哪怕叶凝蓝重塑了她的心,这重塑后的一颗心,也难免有一些难看的裂痕。

    而这些难以消除的裂痕,便是陈方造成的。

    如果能修补,也只有陈方能够修补。

    每每想到这些,陈方就感觉沉重。

    叶烬凰为他默默付出很多,他可以坦然接受,是因为他也曾经照顾和保护了叶烬凰十年。

    当然,他比较实诚,还是有点觉得过意不去,一不小心把自己卖给了叶烬凰。

    但是对于陆红枫呢?

    他似乎从始至终一直在接受甚至索取,而从未付出和回报。

    陈方其实接受吃软饭,但是软饭不是这么吃的。

    更何况,他和陆红枫还从来没有形成过实质上的关系。

    慢慢地,陆红枫大概也成了陈方的心病。

    但是正如南十七所说的,问题,总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

    逃避有多大用呢?

    陈方觉得,也不是所有问题都不能逃避。

    但眼前这个,关于他和陆红枫的问题,他不能逃避。

    哪怕方法不巧妙,很笨拙,也得尽力去解决。

    于是他跟在小红和南十七的后面,来到了陆红枫的小院外面。

    在陆红枫问出应该怎么办的这个节点,他觉得自己该露面了。

    说是露面,也确实是露面。

    他觉得巴掌是很好的打开心中郁结的手段。

    电视剧里,很多事情都是一个巴掌解决的,一个不够,就多来几个。

    比如有一部电视剧,男主问女主爱不爱他,女主说不爱。

    男主二话不说,啪啪啪啪四个巴掌扇过去。

    再问,女主就点头了。

    陈方觉得这一段剧情很经典。

    于是他站到了陆红枫的面前,伸出了自己还完好的另外半张脸。

    两个巴掌下去,虽然疼的是他自己,但是希望陆红枫可以被巴掌的声音惊醒,然后开始正视他们之间的问题。

    “一个巴掌不够。”

    “那就再来一个。”

    陈方伸出右脸,静静地等着巴掌的来临。

    小红和南十七已经看傻了。

    她们没有想到陈方会跟过来,更没有想到陈方第一次主动跟陆红枫说话,竟然是让陆红枫再给他来一巴掌。

    “难道主人喜欢被打?”

    小红低着头看向自己的手。

    南十七把小红的手按下去,无声地摇了摇头。

    陆红枫静静端详着陈方的脸。

    那张脸跟记忆里,其实有一点不同。

    分别数十年,这是她第一次仔细看陈方的脸。

    比印象中更加棱角分明,更加有阳刚美,更有一股女人味儿。

    比印象中……多了一个深深的红色巴掌印。

    现在他把右脸伸了过来,似乎是想要两个巴掌印对称。

    看到眼前这个闭着眼睛等着挨巴掌的陈方,陆红枫突然感觉到一阵恍惚。

    眼前这个陈方,和记忆里那一个……不,或许可以说是两个都有很大的不同。

    最初的那个陈方,是一个努力且自尊自傲的男人,他的目标是超越目之所及的女人,甚至包括陆红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