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当火影与崩铁碰撞,期待这个故事 > 第174章 两小儿论剑
    幻影忍者前情提要:

    “我们收到了来自仙舟的消息帕!”

    “什么?!参加演武仪典,本姑娘最爱凑热闹了!”

    “那我们分成两队,一队参加演武仪典,一队去给黑塔送化石。”

    “各位,好久不见,将军让我来迎接诸位。”

    “各单位注意,保护平民!”

    “什么?步离人?他们为什么会出现?!”

    ————

    飞身!(飞身!)

    回旋踢!(回旋踢!)

    旋—转—成—幻影——!(飞身 回踢 旋转成幻影)

    忍者向前!忍者向前——冲!

    ………………

    (以上纯作者发病,之后不整了。)

    景元:“炎老,舟车劳顿,真是辛苦您了。”

    怀炎:“哎,不辛苦,倒是劳你拨冗迎接了。”

    彦卿:“将军,我将列车的客人接来了。不知道将军见客,彦卿来的不是时候。”

    景元:“无妨,你来得正是时候。星穹列车的诸位,好久不见!”

    穹:“想我们了吗?”

    景元:“想,怎么能不想呢?数人世相逢,百年欢笑,能得几回又?”

    宇智波:“嗯,将军说话还是这么晦涩难懂。”

    三月七:“丹恒,宇智波,穹到底什么时候和将军混得这么熟了?两人说起话来谈笑风生的。”

    丹恒:“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一定发生了不少事。最好是这样……”

    宇智波:“你的话不要说的这么恐怖啊。”

    景元:“容我向诸位引介,这位是仙舟「朱明」的天将,烛渊将军,怀炎。”

    怀炎:“哈哈。不必如此正式,老朽此行便衣简从,与来观礼的游客并无区别。”

    景元:“炎老不仅是帝弓的将军,亦是工造司的百冶;戎马倥kǒng偬zǒng之外,更擅长百般工巧。如此人瑞,在天将中亦是独一无二。”

    怀炎:“将军也好、百冶也罢,都不过是应时加身的名头。老朽早已卸任数次,只是如今局势变化,元帅再度征召,我不得不走马上任。

    说到底也怪我,活得实在是太久了些,难免遭人非议。”

    “原来你也知道你是劳布斯的。”宇智波内心想道。

    丹恒与彦卿:“拜见怀炎将军。”

    三月七:“拜见怀炎将军……”

    穹和宇智波二人老老实实拜了礼:“见过老将军。”

    怀炎:“诸位不必客气。今日我与你们一样,是罗浮的客人。景元,这四位就是你之前提到的,助你弭平建木灾异的救星咯?”

    景元:“正是。丹恒,三月七,穹,还有宇智波…若无这几位朋友力挽狂澜,罗浮怕不能轻松渡过此劫。”

    怀炎:“饮月君的后世重回罗浮观礼演武仪典,若有机会,老朽想同你喝上一杯。”

    丹恒:“丹恒随时奉陪。”

    怀炎:“那旁边这位小朋友是……?”

    景元:“我的弟子,彦卿。只因年纪尚浅,晚辈让他待在身边充任侍卫,希望能让他多受历练。这次演武仪典,他会代表罗浮云骑守擂竞锋,接受四方挑战。”

    怀炎:“好、好、好!老朽今日能一次得见这么多青年俊彦,真是不枉此行。哦对了,上了年纪便容易忘事…旁边这位是我的徒孙,云璃……”

    彦卿/宇智波:“是你!”

    云璃:“喔,是你们啊。你们好。”

    怀炎:“嚯嚯,你们认得啊,看来不用介绍了!”

    彦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我本以为要费上不少工夫才能找到这位姑娘。”

    宇智波:“我俩差点就要颜面尽失去地衡司报案了。”

    怀炎:“喔?老朽的好奇心都被吊起来了…快说说,你们仨怎么就互相认得了?还要去报案?”

    彦卿:“这位姑娘在星槎海出手帮助镇伏逃跑的步离人囚犯,彦卿先在此谢过。但你离开时…也顺手带走了我的飞剑。”

    宇智波:“还有我的草薙剑。”

    云璃:“飞剑?草薙剑?…喔,我还在想怎么行囊里凭空多出两把剑,原来是你们的。”

    彦卿:“正是。既然有缘再会,希望你能……”

    云璃:“这恐怕不好。”

    彦卿/宇智波:“不好?”

    云璃:“你们是想要回这两把剑吧?可以,但不能是以这种方式。我们朱明的规矩,在战场上失去的剑,要在战场上拿回来。

    这把剑便是如此。它飞在空中,本该射向那名逃窜的步离人。可惜剑主心性纷扰,反倒让它像只折翼的飞鸢,失了准头。

    况且,若不是我伸手接过这两柄剑,助它命中目标,那步离人早已逃之夭夭了。”

    宇智波:“你tm就胡扯!彦卿心性不佳是因为忙于演武仪典,还要接待客人,休息时间少,怎么到你嘴里就成彦卿学艺不精了?还有,我的剑明明瞄着步离人扔的,是你直接截胡,顺手把剑插了进去。”

    “咳咳,宇卿,注意礼数。”景元低声暗示宇智波,给他点面子。

    彦卿:“云璃姑娘,你二话不说带走了我的剑,怎么还能若无其事地拒绝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