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万般皆是我,我为奇迹的化身 > 第13章 踏元真,麒麟初显威!
    “叮,宿主踏入元真境一层!”

    “叮,神级·圣光麒麟成长为灵宠,拥有附体能力!”

    林羽猩红的眼眸骤然亮起金光…

    一股冲击波震飞了那个河马精,让其重重的撞在了蒋东身上。

    没等蒋东等人反应过来,金红色的光芒便笼罩住了林羽。

    下一秒,身着金红色圣光战甲,头戴麒麟头盔,浑身燃烧着金色火焰,手持一把金红色燃烧着火焰圣光剑的林羽,自光芒中显现!

    在他出来的那一刻,一股血脉压制之力席卷四方!

    方圆千米,所有守护灵颤栗臣服!

    在场的蒋东等人身上的守护灵铠甲全部开始颤抖,仿佛…即将解体匍匐!

    这,就是来自…神级·圣光麒麟,先天血脉的压制!

    于此处不到千米的一处树巅,一个背手戴着斗笠的黑袍神秘人,感知着来自自己体内守护灵的恐惧,也有些惊讶!

    那斗笠下的嘴角仿佛微微上翘,抬头看向天穹,微微点了点头。

    林羽凝视着前方有些后退的蒋东等人,缓缓向前迈出一步,并且口中轻吟:

    “麒麟步!”

    咚——!!!

    一股金光涟漪自林羽脚下震荡而出,脚下范围内大地塌陷,蒋东等人纷纷被震飞出去。

    蒋东那十几米的体型摔在地上,给这矮山都震的山体滑坡,直接被冲击的强行解体了。

    “这个怪…怪物,都给我攻击,攻击他!”

    数十道攻伐打来,林羽丝毫不慌,手中长剑猛然向前横扫。

    “斩!”

    一道剑气自空中飞驰而来,那些攻伐丝毫近不了身,反而冲击波还将他们冲下山,狼狈至极的跑了。

    林羽望着他们逃走的样子,也是松了口气,身体有些不稳,直接以剑拄地,单膝跪了下去。

    “呼…赌赢了,这元真境,也是上去了!”

    随后守护灵解体,一只体型两米,浑身坚硬的金红色鳞片,颈部带着孪生出来的青金色圣光战甲的圣光麒麟落在地面。

    四蹄与尾端燃烧着金色火焰,头部两根麒麟角泛着琉璃金光,一双睿智的金色眼睛四处提溜,打量着一切。

    而林羽,依旧浑身是血,气息虚弱,极度疲惫的瘫坐在了地上,小麒麟使用天赋技圣光普照为林羽疗伤。

    这时打坐的金修头缓缓向某个地方看了一眼,嘴角也是一翘。

    小麒麟仿佛也是察觉到了什么,停下了手中的治疗,身体做攻击姿态的冲着一个地方。

    “叮!”

    林羽不由的也是眼神疲惫的望向那个方向,玄金刀出现在手中。

    当眼神望向那方天穹之中,也是一惊!

    空中…有个人!

    如果单纯的依赖守护灵飞起来,林羽还不会这么惊讶,毕竟飞行类守护灵也不在少数。

    比如秦绝辰的金鹰和秦婉儿的紫金雀,都拥有飞行的能力,但都飞不了太长时间。

    一来他们因为自身境界的原因,体内的精神力不足以支撑长时间的飞行,充其量叫滑翔。

    二来飞行会有精神力波动散发,就好像水中涟漪一样的波动。

    想要长时间稳定御空飞行,只有境界达到了可以改变精神力对自身的波动,才可以拥有御空能力。

    但眼前这个戴着斗笠的黑袍人…既没有与守护灵附体,也没有散发一丝精神力波动,就这么在空中渡步,如履平地!

    明明只迈了一步,却跨越很远距离,仿佛缩地成寸!

    (#??Д??)!“喂喂,金修大人,这是什么情况啊!”

    金修不语…

    两息,空中那人便走到了林羽前方几米的高空。

    随后那人右臂一伸,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虚无中一只赤色巨爪便握住了林羽和小麒麟。

    就感觉震动了片刻,那个巨爪就消失了。

    林羽再睁开眼,周遭的环境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他明明刚刚还在吴家那个矮山,此刻却身处一个…十分干净整洁的院子里!

    地上铺着整齐的青石砖,墙边种着一棵比林羽他老子年纪还要大的柳树,巨粗巨高。

    柳树下方有一个石桌,上面摆着一盘下了一半的围棋。

    那个黑袍神秘人,此刻就坐在石桌的一侧,细细端详着眼前的棋盘。

    小麒麟奶凶奶凶的嗷嗷叫:

    “喂,你谁啊,你有病啊,抓我主人干嘛!”

    那黑袍人刚拿起一颗黑子的手顿了一下,缓缓下在了一个地方,口中自言自语。

    “真是一步好棋!”

    “人生如棋,每人都是那棋盘上的一子,生在乱世,必有济世之棋!”

    “生在黑暗,则必有守望暗夜之人!”

    林羽踉跄的站起,冲着那人来了个江湖最高礼仪抱拳手势。

    “晚辈林羽,不知何处得罪前辈,为何带晚辈来这里,难道只是为了听前辈吹牛批嘛?”

    “……”

    那黑袍人又愣了一下,脸一黑,丫的,合着自己暗示这些话他是一点也没听明白啊,我都点这么明显了!

    “也罢,跟你挑明了吧,其实我很早就已经在注意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