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四合院:悟性逆天,全能破防众禽 > 第53章 他的判断
    南易礼貌地问候,因为昨天的酒席使他们的关系更亲近了一些。

    “我只是有点这个小爱好……你手里提的是要去看望一大爷的礼物吗?”

    阎埠贵早就注意到了南易提的那个用油纸包好、细绳绑着的小包裹,根据他的判断,里面一定是某种熟食。

    “是不是准备喝几杯?”

    “我家还有一瓶好酒,现在就去拿一瓶来,三大爷。”

    阎埠贵说完,正要转身回家,被南易急忙拦住:“三大爷,我真不是去看望一大爷的。”

    “哦?”

    阎埠贵微微诧异,“那你准备去哪儿?”

    “您忘了我们曾在同一个工厂工作过?”

    南易赶紧解释:“我是想去拉娣家,事先和她约定好了。”

    “哦,是要去找老放映啊。”

    阎埠贵眼珠一转,“我和老方映关系密切,到他们家也很方便说话。”

    面对这突然的变故,南易该怎么应对呢?

    要知道,他今天本来是为打听院子里的事情而来,如果带上了一位“第三位”

    大爷,许大冒岂不是成了哑巴?

    “要不然这样,三大爷,”

    南易提议道:“明天到我家去,咱们单独聊聊,喝点儿小酒如何?”

    “这个嘛……也好,年轻人之间的聚会本来就不需要老年人参加,就这么定了,咱们改天再聚。”

    阎埠贵听后很满意,心中盘算着下一次与美酒相逢的好时光。

    “既然这样,我不打扰二位聊天了,就先告辞。”

    南易松了一口气,心中暗想这位三大爷对饮酒真是情有独钟。

    好不容易摆脱了三大爷的纠缠,当他走进院子时,恰好看见秦淮茹在洗涤间忙碌。

    “嘿,南易,回来了呀?”

    秦淮茹面带微笑地说:“今晚可真够晚的呀?”

    “去了趟市集,与放影和拉娣定好了今晚共进晚餐。”

    南易简要说明。

    秦淮茹先是有些惊讶,接着想起他们曾一同工作的经历。

    此时的她,因为与南易的关系尚不熟悉,再加上敏感地注意到南易并未显得特别亲昵,因此选择不主动靠近南易:“那你赶紧过去吧!”

    稍后又说:“记得不要喝多了,如果醉了就喊我一声哦。”

    “不用不用,太劳烦了。”

    南易脑中浮现昨晚的一幕——秦淮茹替他处理了很多事,对于饭菜的事,自己倒是忘记了。

    对此他没有特别在意:“先走了。”

    随后,南易走进后院,见到梁拉娣已经在厨房忙碌着了:“嗨,拉娣姐,我来了。”

    “你回来了呀?”

    梁拉娣热情地回应道,把手里的包裹放到炉子旁边,“东西先放这儿,等你吃完再切些肉出来。”

    “好的,那我自己去客厅等着。”

    南易说。

    南易步入房间内,许放影早就守候在那里,一见到南易便连忙上前迎接:“哎呀,大家都等你半天了,快进来坐!”

    此时的南易也留意到梁拉娣家中的一些新气象——尤其是她的四个孩子,穿着打扮比起以往更为讲究整齐,餐桌上摆满了各种冷热菜式,反映出这次家宴的精心准备。

    “你们结婚那会我也没能过来祝贺,”

    南易坐下后说道。

    “我们没有正式办婚礼,”

    许放影解释说:“我就买了个收音机,还有一台缝纫机,等拉娣调到轧钢厂之后,计划再为她买一辆自行车。”

    “这样挺不错的,用婚礼的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明智。”

    南易点头赞同,“的确如此,家庭扩大了不少,勤俭节约也是很重要的。”

    “说到婚礼啊,我以前可是风风光光的结过一次,”

    许放影说起过去的故事:“那时请了何宇柱当大厨,但请礼金几乎都拿不回,主要是当时娶的是娄半城的女儿。”

    “娄半城?”

    南易显得颇为吃惊。

    “你应该也有所耳闻吧?”

    许大冒笑言,“就是这位娄半城,他曾是轧钢厂的主人,之后转型成为了公私合营企业的股东。”

    “不过说到我的遗憾,当年真的可以称得上是铸成大错,竟然嫁女给他这样的无能之辈!”

    “日日辛劳准备饭菜的都是我,即便从乡下归家累不堪言,还不得不悉心照顾她的起居,你说当时我是为了什么?”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南易微微一笑,表示理解,娄半城的千金 ** 不懂家务事倒也情有可原。

    “然而现在,有人替我打理饮食、洗衣等事务,这样的生活才是男人所追求的。”

    许大冒感叹道,“有钱就应该让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何必费尽心思招待别人呢?”

    南易随声附和:“先生说得好,自家人过得安心最重要。”

    “来,先慢慢品茗谈天。”

    许大冒一边为南易倒酒,一边转向儿女们说,“你们也可以开饭了。”

    “好的。”

    孩子闻言立即动手吃起了饭。

    南易称赞道:“梁拉娣培养子女的方式确实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