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烈爱囚徒 > 第27章 热巧
    后来,江贺宁努力回想那天的事情。

    周蓉被救护车拉走,她跟着上车,在刺耳的鸣笛声里看向母亲苍白的面容。

    江以安被带走,说是江氏涉嫌一桩金融欺诈案,需要立案调查。

    江致远依旧音信全无。

    她忘记了那天自己是不是看见了陈向东,只是模糊的觉得沸反盈天的人群里,有个人的目光似乎隔着千山万水在望向她。

    但是江贺宁没有回头。

    她甚至已经没有力气去质问这个人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别有用心地接近自己,她在他的局里扮演的是哪颗棋子。

    热谷究竟是离她太远了,那天夜晚在海滩上留下的耳语,是不是在他眼里只是个笑话。

    陈向东独自站在面具后面,看她身陷囹圄。

    在她江贺宁盘算和他的未来时,这个人已经开始收网,准备好了全身而退。

    她不敢想,不能想,也不愿意去想,是不是在陈向东眼里,自己只是一个可悲的陷入爱情的跳梁小丑。

    ——

    一夜之间,江贺宁的生活被一只无形的手生生拽得支离破碎。

    江氏旗下的公司被查抄,股东走的走,逃的逃。江园被银行作为资产没收拿去给债主抵债,陈妈和祥叔相继离开。

    江贺宁被巨大的不真实感包裹着,好在还有周恬陪着自己。

    “陈向东在哪?老娘去杀了他!”周恬愤怒到脸都变形。

    江贺宁倒是有心情安抚她:算了,没有意义了。

    我只想哥哥和爸妈都好好活着。

    她想,我也会好好活着,江氏倒了,江家不会倒。

    周恬心疼得落泪,抱住眼前瘦得形销骨立的女孩。

    江贺宁其实有设想过陈向东的解释。

    比如他对这一切毫不知情,比如他并没有操纵江氏的股票,比如对她不是全无真心。

    但是陈向东没有来找过她。

    外界的传言风风雨雨,江氏易主,改换门庭,陈向东是江致远宿敌陈宝的儿子。

    是多年前在狱里自杀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陈宝。

    江贺宁自嘲的想:宿敌,好轻飘飘的两个字。

    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也成了故事里的NPC么,那种在男主角大仇得报后被寥寥一笔带过的那种炮灰。

    她看着手机里新蹦出来的那条新闻:陈向东携新晋顶流小花何悦同住云起酒店,疑好事将近。

    江贺宁看过何悦的电影,演技好,气场很足,是娱乐圈很有辨识的一张脸。

    她关上手机,同时掐灭心里所有的期待。

    陈向东,从此之后于她便只是一个陌生人。

    ——

    江贺宁开始按部就班地生活,毕业、实习、工作,好在医院院长跟江致远是熟识,也是少有愿意对她伸出援手的人之一。

    江贺宁就从住院医师做起,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忙到没有时间胡思乱想。

    她总要好好活下去。

    空下来后也会想方设法打听江以安被关在哪里。

    这个时候,会有些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但是无论如何,只要向前走就还是有希望的吧……

    有天下班已经接近十一点,江贺宁从医院出来,猝不及防看见了陆云铮。

    她揉着酸痛的胳膊,脚步一顿。

    江家出事后他来找过江贺宁几次,但是都被她躲着找理由推脱了。

    江贺宁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在热谷的最后一面闹得如此决绝,当时江贺宁觉得陆云铮应该是再也不愿意见自己了。

    但是江家出事,竟然是陆丰集团从中斡旋,那些债主才没有继续找江贺宁麻烦。

    她觉得自己于情于理都应该去道个歉。

    但是一看到陆云铮,就想到热谷那段于现在的自己来说并不堪的回忆,她就像个鸵鸟,一厢情愿埋在眼前的沙子里。

    陆云铮倚在车身上,依旧是裁剪精致的西装,江贺宁心想,还是这种装扮比较配他。

    看见江贺宁从医院出来,像是又怕她躲着自己,陆云铮箭步冲上台阶,他右手拎着一个杯子,左手小心托着,一时间有些滑稽。

    江贺宁叹气,看来几天是躲不过了。

    太多人借着关心的名义打探她现在的生活:同学,老师,算不上朋友的朋友。

    江贺宁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盯着,怕她熬不过去,怕她熬过去。

    起初还能回应一两句,甚至有心情开玩笑说不好好活着怎么办,难不成去投江?

    第二天,清远日报就大剌剌把她挂上头条,照片里她形容憔悴,蹲在角落里。

    配文:江氏倒台,江昔日千金沦落至此!

    江贺宁想起那天自己刚刚从一台六七个小时的手术上下来,准备赶下一场手术,只能见缝插针地休息一下站到浮肿的双腿。

    她反应不大,甚至很认真地想拍这张照片的人能挣多少钱。

    但是那家报纸倒是很快将新闻撤下来,那个记者也被开除。

    江贺宁一直以为是周恬做的。

    周恬:啊?什么新闻?

    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很多人对她或探究或审视或同情的目光逐渐退场,只有陆云铮还孜孜不倦地来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