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诡异副本:NPC竟是隐藏病娇 > 第69章 艺术家3
    路弥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背部、腿部肌肉大面积酸痛。

    最初他以为,这是因为他还没太适应女性的身体。

    直到他执行穿鞋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时,都感觉动作很僵硬,才意识到,身体有些不对劲。

    怎么回事?

    拖着僵硬的身子洗漱时,路弥快速回忆,昨晚还有什么细节被他遗漏了。

    郑斯年进门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杯水。

    然后,像照顾生病的伴侣一般,督促着他喝下。

    喝完后还拿走了杯子……那杯水,恐怕有问题。

    可是,要怎样才能理所当然地不喝他的水呢?

    从浴室里走出,路弥正对着床头柜上的沙漏,然后双目睁大:

    那沙漏,他起床时还是正常的。

    现在却不知怎么的,自己倒了过来,其中的砂砾正在静静流逝。

    他想到昨晚的经历,猜测郑斯年最多两分钟后就会进来。

    这是否是该副本的规则,倒是很快就能验证。

    在被迫与那个喜怒无常的家伙相处之前,路弥抱着试探的心态,走到窗户边。

    昨天上面的提示是,别让他发现你不是她。

    一夜过去,沙漏重置,提示是否会更新呢?路弥抓住窗帘,往旁边一拉——

    玻璃窗上仍是血红的大字。

    只是这次,内容变了:

    “我的爱人,她如天鹅般高贵优雅”

    路弥小声念了两遍。

    视角变了。这应该是郑斯年所说的话。

    至于高贵优雅这个描述,与路弥昨晚通过房间布置对房间主人的性格已经进行了猜测,二者基本是相符的。

    那就按照提示,继续扮演喻卿尘吧。

    沙漏上半部分即将流空,路弥准备把窗帘拉回去,手却忽然一顿。

    然后他靠近窗户,将耳朵贴在了玻璃窗上。

    他屏住呼吸。

    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昨晚他会觉得这一处很违和。

    从窗外的景象来看,他所在的楼层是三楼。

    这栋房屋坐落在一处宁静的山脚,附近没有人家。

    但是怪就怪在,实在过于宁静了。

    夜晚没有风吹树木的沙沙声,清晨也没有鸟儿清脆的啼叫声。

    郑斯年不在的时候,屋子里就只有路弥一人的呼吸声,静得可怕。

    一滴一滴雨点落下,窗户上的血字被一点点冲洗,饶是如此,路弥仍旧什么也听不到。

    这房间的隔音效果,好到匪夷所思。

    门口传来一声响动,路弥回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脖子好像吱呀响了一下。

    “卿尘,吃早饭啦。”

    还是一样标准的笑容,郑斯年端着一个托盘走近,托盘上是一杯水和一个鸡蛋三明治。

    水……

    路弥的视线没有在那透明的液体上停留太长时间。

    而是微笑着看着对方,看他在一张四脚桌前停住,自己也在他的对面坐下,举止投足尽显高贵优雅。

    路弥小口进食的时候,郑斯年就像个寻常人夫,静静看着他。

    鸡蛋三明治吃了一半,郑斯年忽然开口问:

    “卿尘,为什么不喝水呢?”

    “……”

    该来的还是会来的。

    路弥点点头,拿起水杯凑到唇边。

    郑斯年嘴角带笑,眼睛却紧紧盯住他。

    这让路弥更加怀疑这杯水有问题,是导致他身体变僵硬的直接原因。

    假装喝下去然后悄悄吐掉吗?小桌就在灯光底下,光线明亮,要想不被发现恐怕没那么容易。

    “快喝呀。你告诉过我,每天早晨喝一杯温水,对身体有益。”

    又像昨晚一样,提起了他所不了解的事。路弥暗骂,他哪知道喻卿尘有没有说过这句话?

    这一回不能乱赌,但想蒙混过去,就必须尽快做别的会妨碍开口说话的事,也就是——

    路弥把头一仰,喉咙滚动。

    同时他扶住杯子的手指自然地移动了一下——尝试喝进嘴里的一瞬间,将水汽化。

    然而意外的是,没有作用。

    郑斯年看着他把水喝得干干净净,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路弥把水杯放下,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

    怎么回事……

    他的法力,失效了。

    杯子里的水,还是一滴不剩地流进了他的胃里。

    这不仅仅关乎他能否利用法力避免喝水。

    更重要的是,他的法力是他在副本中大胆试错,以及与危机情况下与NPC抗衡以保全性命的资本。

    第一杯水就已经让他的身体开始变得僵硬,还夺走了他的法力。

    那刚刚喝下的第二杯水呢?

    郑斯年起身,走到钢琴边:“还记得昨晚我们的约定吗?”

    路弥冷静下来,说:“弹琴给你听。”

    “来吧,”郑斯年微笑道,“卿尘可是拿过国家奖的人。”

    可是这具身体里的灵魂不是喻卿尘,而是对钢琴一窍不通的路弥。

    按照程城的说法,作为一只灵猫,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着阿婆修炼和学习人类的文化知识,几乎没有离开过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