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努力的年轻人;汤普森(1w,求订阅!)
苦,不怕;饿,不怕;累,不怕!
对穷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他们怕的是生活没有奔头,低头是黑的,抬头还是黑的,这日子还怎么过?
自打几个月前,许大力和丁三在丰裕码头成功获得力巴的工作后,他们每天一睁眼就开始搬货,一天就管一顿饭,一个窝头加一碗刷锅水鸡蛋汤,吃完饭继续搬货。
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累到呼吸都觉得痛。
晚上回到工棚,跟几十人挤在一张炕上,脚丫子味、酸汗味儿、口臭味儿,再加上不知道谁放屁的味道,夹在在一起,堪比生化武器!
这也就罢了,一帮累了一天又吃不饱饭的力巴倒头就睡,也没谁会在乎味道了。
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比打雷还让人烦闷,睡觉浅的人在这种环境下根本无法入睡。
就像许大力,他从小睡完这家睡那家,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小小的年纪就习惯了察言观色而活,这就导致他睡觉特别浅,稍有风吹草动便会惊醒。
这样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简直是折磨,明明身体已经累到极致了,可就是睡不着,或者一睡着就被吵醒。
丁三就不一样了,虽然大家一样累,一样饿,可他能睡着,因为他从小就在牛棚里睡觉,跟什么猪啊、牛啊的一起睡觉,那味道,那声音,没比现在强多少,早就习惯了,自然睡得着。
别说,他睡得还挺香,因为白天太累了。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那没什么不能忍的,只要钱给够,什么苦不能吃?
偏偏干了几个月,俩人加起来才攒了不到100个铜板,这够干嘛的?几顿饭就吃没了。
“诶!我知道了~”
“既然没有机会,咱们就创造机会。”
这小子,许大力无奈摇了摇头,不过这也是丁三可爱的地方,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走哪都带着他。
但前面也说过,苦和累都不怕,就怕生活没奔头。
等他们一口气跑没了劲儿,人也懵圈了,转圈全是小洋楼,头戴大盖帽的警员帅气逼人,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发出清脆的铃声,这里仿佛又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伙计一怔:
“不是要饭的?那你们是?”
“行了,好歹吃了顿饱饭,回头咱在感谢三少爷,眼下还是得想办法进楼外楼工作才是。”
“诶!我就爱吃烧饼!”丁三露出了可爱的笑容。
“对!就去楼外楼!”
许大力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但我现在越来越佩服三少爷了,我喝了四碗粥,每一碗都给足了大米,一次两次也就罢了,他还坚持了这么多年,好多要饭的都对他感恩戴德呢。”
厨房里烹鱼,都可以嗅到鱼腥,厨房里生火,可以看到一缕缕的青烟从地板缝里冉冉上升……
“哈,朱先生,这还要多亏你了,上一次那批军火,可是让我狠狠赚了一把,回去之后,我就在田纳西买了块地,建造自己的庄园,如果有机会,请一定要去我那里做客,史密斯一家对你表示热烈欢迎!”
“嘿嘿,我听村里的书生说过。”
显然,朱传仁不是猪扒皮,他的狠都是对敌人,对自己人还是很仁慈的,即便是最低级的杂役,每个月也能赚18元左右。
跑了没几步就听见有人让他们站住,开玩笑,站住就死定了,俩人不管不顾,拿出在村里偷看寡妇洗澡,然后被狗撵的气势,一股脑冲出了码头,随后一头扎进了人流。
“怎么见,人家什么时候来咱们说的可不算。”
丁三嘴角还沾着一粒米,却忘记去擦,可能是想攒着,等到饿了的时候再舔?
“力哥,那包子太好吃了,明明就是普通的萝卜馅儿,为啥这么好吃呢?”
丁三已经很满足了,只想着踏踏实实干几年,攒点钱,娶上一个老婆,生上几个娃娃,那日子可就完美了。
不过大家伙也都知道他是个大胃王了,实在太能吃了,拳头大的包子,别人吃五六个已经很多了,许大力一口气能吃十四五个。
“他怎么说?”
于是1918年时,汤普森冲锋枪重新设计了新的供弹具:有50发和100发的弹鼓,还有20发和30发弹匣。
当然,房租高低主要看地段和时期,公共租界以外的地段,房租并不算贵,比如在HK区一栋房子的月租金也可能只要3到4元。
不过,汤普森冲锋枪的实际研发工作是另外的人完成的,一个叫O.V·佩思,另一个叫T.H·奥克霍夫。
不过来到前线后,丑国士兵在堑壕战中却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发现自己手上拿着的栓动步枪:
不仅携带起来十分不便,而且火力偏弱、射速太慢,打起仗来十分吃力。
而且勃朗宁步枪在持续射击时后坐力很大,特别是士兵在行进中射击时,射手很难控制住枪口上跳,精准度大大降低。
之前跟朱传仁有过几次合作,双方对彼此都有不错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