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狼陵王 > 第103章 离开前!
    第二天,陵墓古城城门口。

    “呜呜~,集合!”

    城门前的杨戬一声令下,原本分散在周围的44匹巨狼,立马纷纷开始动了起来。

    随着狼群在杨戬前面聚集,没有翅膀的鸟人沐阳,也出现在了杨戬的身后。

    这里的所有成员,杨戬都要带去岛国。

    至于蟒一和蟒二,杨戬不要了……

    它把两蟒物归原主,还给了蛇王。

    虽然蛇王很不情愿收下这两个叛徒,可决定权在卫不凝手中,蛇王再不情愿也不敢废话。

    杨戬不带走两蟒,主要是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多生事端。

    它现在已经有狼群、鸦群、以及吸血鬼人类,若这时还来两条黑蟒。

    那估计十大长老的心,又开始不安了起来。

    说一下这44匹狼。

    杨戬之前的狼群,算上它自己和红嫂五个小崽子,一共有25匹狼。

    后来在古城门口收下20匹血狼狼群的成员后,狼群的数量才来到44匹。

    算上杨戬的话,那就有45匹!

    这20匹血狼狼群成员中,有4匹血狼的颜色同红衣和红郎一样,都是全身血红。

    它们是血狼狼群的四大头领,肩高起码都来到了90厘米。

    另外16匹血狼成员,都是变异狼小弟,肩高只有80厘米左右。

    如今的狼群,连大花、花一姐妹、红嫂,这三只体型最小的成年母狼,肩高都达到了95厘米。

    所以,这血狼狼群的成员在杨戬的狼群成员面前,都是小矮子。

    不过杨戬觉得,这四只血狼还有培养的价值。

    等到达小岛国后,它要想办法强化这四狼一下。

    现如今,狼群纯色毛发有,黑毛、红毛、白毛!

    杨戬五兄弟、大原一家六口、红嫂和它五只狼崽,这17狼皆是纯色黑毛。

    红衣、红郎、以及四位血狼头领,这六狼的毛发是血红色的。

    最后大白一家四口白狼,拥有的则是纯白如雪的毛发。

    ………

    言归正传。

    杨戬召集狼群后,便看向一旁的卫不凝,再次答谢道:

    “呜呜~,感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助,不然我也无法在那么短的时间突破兽王,也无法威逼那群人类!”

    “之前我的话还是有效,如果你遇到麻烦,可以随时让手下来通知我!”

    卫不凝神色莫名。

    “不知为何,吾常常不觉便把汝视为‘人类’,且汝总不禁令让吾想起,吾那已逝去之亲友!”

    “千载时光,除吾之部下,汝是唯一能让吾又体何为友人之生灵!”

    杨戬某条心弦一动。

    “呵呵,朋友吗?狼群之中,应该只有强者在上吧?”

    杨戬不想去回忆前世。

    它沉默了一会,同卫不凝严肃说道:

    “呜呜~,如果你真把我当朋友,那你也不要怪我这个“朋友”多嘴”。

    “如果可以,你最好还是离开这座山脉为好”。

    “人类唯利是图,龙国既然有人敢向你动手,应该是在觊觎你某样东西”。

    “如今虽然机缘巧合之下被我破坏了他们的计划,不过我肯定,总会有人依旧不死心”。

    “所以,听我一句劝,离开这里吧!”

    卫不凝点点头。

    他之前也想过这个问题。

    “多谢提醒,然吾好歹亦为领主境强者,龙国若欲灭杀吾,亦是得不偿失”。

    闻言,杨戬心中不置可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财帛动人心,若是利益足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随后,杨戬又同卫不凝说了两句场面话,便和它提出了辞行。

    “呜呜~,与人类约定的时间马上要到了,我先走了,有缘再见!”

    卫不凝抱拳,轻笑道:

    “保重!”

    ………

    山脉之下。

    山鬼一副咬牙切齿地看着远处的三架超大型直升机,不甘道:

    “可恶,明明眼下就是最好的时机,难道报仇又要无望了吗?”

    山豹四人看着自家队长如此模样,有心劝他别在犟,可话到嘴边又开不了口。

    另一边萧逸四人倒是无所谓。

    之前山鬼找到他们四人,许诺给几人一本秘籍,希望四人同他一起进入陵墓灭杀杨戬。

    虽然萧逸四人现在觉得这想法很脑残,可当时他们也没有拒绝。

    那时他们内心的想法是,除了卫不凝这领主境,其他异兽都是渣渣,无法挡住自己手中的“花生米”。

    然而,等后面杨戬闹出如此大的动静后,萧逸四人现在只觉得,自己这条命好像是捡回来的一样。

    那可是兽王境啊,怎么可能是他们这群明劲武者的小卡拉米可比。

    虽然他们有枪,可他们也听那些见过杨戬的换血境武者说过……

    杨戬那一身皮毛,一般的枪械已经对它无法构成威胁了。

    这时,萧逸眉头微骤,忍不住提醒山鬼道:

    “山鬼队长,我劝你别做傻事。这可是十大长老和零号的共同决定,你可别因为个人的仇恨而影响国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