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吗喽哈喽!傅少开了个香蕉店 > 第174章 消灭萧逻
    微博。

    【崔瑾的瑾不是谨慎的谨:我来啦!还活着呢!就是崴脚了,大家不用担心,我坐直升机回来的吼吼吼!(自拍)】

    【放心,没担心】

    【笑死,已经习惯了好吗】

    【哥哥,你什么时候去寺庙拜拜吧,转转运好吗】

    【老倒霉蛋了】

    温清渝回了家倒头就睡,实在是累的没精神了。

    “小弟。”司安看着锦煜失魂落魄的样子实在是不忍,欲言又止的样子引起了锦煜的注意。

    “怎么了,二哥。”锦煜呆呆地抬起头看向司安。

    “哎,跟我来吧。”

    锦煜呆呆地站起来,跟着司安去了从来不让他去的禁室。

    锦煜渐渐恢复理智,“为什么带我来这?”

    司安叹息一声,“进来你就知道了。”

    司安打开大门,就看见尧鸿也在里面,“大哥。”司安有些无措。

    “哎,进来吧。”尧鸿看着司安身后的锦煜,“把门关上。”

    锦煜有些紧张的走进来,感觉自己要面临什么。

    司安知道自己不该带锦煜进来,看着大哥总是偷感十足,整的尧鸿也是哭笑不得。

    “行了,也该让他知道了。”尧鸿摸了摸司安的头,万年以前,是他和二弟相依为命的,慢慢才有了那三个弟弟。

    “大哥,二哥。”锦煜渐渐睁大双眼,看着供桌上那块灵气十足,光彩夺目的五色石。和墙壁上那幅画,是一个女子的背影。

    “我们诞生于天道旨意。”尧鸿渐渐开口,“顺从传承,庇佑天地,守护众生。而你,是一个例外。”

    “例外?”锦煜不明白。

    “我们自打出生就伴有传承记忆,而你没有。”司安担忧的看着锦煜。

    “司安给你算了一卦,在你得到传承记忆之时,便是天地骤变之刻。”尧鸿垂下眼帘,“我们不敢赌,那是好是坏。”

    “所以我们不敢带你进来,这里会让你得到传承记忆。”司安忐忑的看着锦煜,“我们也不知道你的传承记忆是什么。”

    锦煜呆呆地看着画像,有些陌生,又感觉画中人有些熟悉,锦煜不自觉的走向前,手渐渐伸向五色石。

    “五色石!”司安惊呼道。

    五色石爆发出夺目的光芒笼罩住锦煜,拉着锦煜进入画中。

    万万年以前,天地初始。

    神尊奈禾带领神族占领一方,魔尊萧逻带领魔族占领一方,还有天道的宠儿,人族。三足鼎立,共生互阻。

    但是随着世间发展,萧逻不满足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逐渐将爪牙伸向了人族。

    “啊啊啊啊啊啊!”

    “救命啊!!”

    “啊啊娘!娘!”

    “不要啊!!!”

    “救救我!救救我!”

    “呜呜呜呜呜呜呜!”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魔尊萧逻带领魔族冲向人族领地,虐杀人类。

    没有神力的普通人如何能抵挡,只能惨死于魔族之手,血河遍地,哀嚎遍野。

    天道大怒,命令奈禾带领神族帮助人族对抗魔族。

    奈禾本就不满萧逻狂虐之事,直接领命冲了下去。神魔人三族大战就此展开。

    血腥气沾染了空气足足三个月,才平息战乱。

    奈禾发现自己杀不死萧逻,只能将其封印。率领神族将萧逻和剩下的魔族赶回魔族的领地,奈禾为了封印大阵,决定献祭自己,以自身血肉封印魔族。

    自此,奈禾神尊陨灭,天道不忍,将其所剩神魂化身五色石,后来五色石被神族带回供奉起来,香火万代以求奈禾归来。

    人族回归安宁,强大的生存力,是人族最大的优点,不予十年,人间就恢复了正常生活。

    皇帝看向天边,带着子民叩拜,拜谢神族,盖庙宇供奉奈禾神尊。

    锦煜呆呆地以第三视角看着事情的发展,突然发现人间的皇帝跟自己相似的脸。

    “你明白了吗?”皇帝看向锦煜。

    “你能看到我?”

    “悟芫就是她的转世。”皇帝不知是哭是笑的扯起唇角。

    “......”

    “你要守护她。不要让她再为了守护人间死去了。”

    “不要再做棋子。”

    “走吧。”

    锦煜被一道金光包裹,传承之力涌入,锦煜获得了锦鲤之力。

    再次醒来,锦煜一身战甲悬在禁室里,五色石飞到锦煜身边,逐渐变化成为法杖,长一米七,金色杖杆雕刻着云纹,五色石化为鱼头形状,鱼眼紧闭,庄严又神圣。

    “锦煜...”

    “五色石!”司安和尧鸿惊讶不已。

    “大哥二哥,我们去杀死萧逻。”锦煜落到地上,战意十足。

    司安和尧鸿互看一眼,“好!”

    自从萧逻带领魔兽们出逃,就涌入了人间。仙兵仙将们跟随将领和项坤、酆修两位上神和其对抗。

    人间哀嚎遍野,仿佛万万年前的景象再现。

    锦煜三人飞去人间与另外两位兄弟汇合,商议一阵后。

    “弟弟长大了。”酆修不正经的假装擦擦眼泪,依靠在锦煜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