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杀敌变强,开局杀关羽,抢杜夫人 > 第337章 容颜辞镜?不!是风韵更添!
    马城。

    五十五万铁骑,奔涌入关,将关口处堵截的辎重车踏成碎屑。

    大军浩浩荡荡挺入,连绵不绝,足足两个时辰,才全部入关,气势惊人,就连公孙瓒近日垒砌的土丘,都被推平。

    “张辽、高顺、黄忠、乐进,你四人各领十万铁骑,与太行山配合,再次将代、涿、上谷、广阳清剿一遍,将这幽州四郡彻底收入囊中!”

    “记住,一切不亲我大夏的势力:世家、山贼、叛军等,不直接臣服者,斩!”

    四日后,大军于蓟县集合,集全部兵力,兵发河间!灭袁绍!”

    “末将遵命!”四人得陈诺军令,点起兵马,快速离去。

    安排完一切,与其他人料想的闪电奇袭冀州不同,陈诺并未急迫。

    他明白,有些事,快可不是好事,当慢功出细活。

    打下的地盘,给迅速地夯结实了!

    以史为鉴。

    如此,就不会出现什么苦肉计,诈降计,甚至一炮害三贤,一切阴谋诡计都没用。

    他也无需理会。

    他这么多兵马,只需稳步推进稳赢,胜率百分百。

    要么缴械直接臣服,要么死!

    就这么简单。

    陈诺返回城主府,悠闲的吃饭休闲,沐浴更衣。

    书房内,他刚拿起舆图观看,门外便响起了吕玲绮的声音。

    门打开,吕玲绮带着一美人走入。

    听完吕玲绮耳语后,陈诺眉头一挑,抬头看着女子。

    皎洁细腻的皮肤,傲气凌人的身段,端庄贵气的装束,温婉知性的面容。

    女子三十七八岁,但他并未从中看到容颜辞镜,反而感到风韵更添。

    很美的女人!

    绝色倾城!

    这女人要生个女儿,那不用说,肯定也美爆了啊!

    不得不说,陈诺他来兴趣了:

    “抬起头,你叫什么名字。”

    “……刘琪。”女人微微抬头,与想象中的害怕、羞涩、花痴不同,她面上很平静,看着陈诺毫不掩饰打量自己的目光,红唇微颤,眼中闪过一丝嗔怒,盈盈一礼:

    “参见夏王。”

    “嗯!”陈诺也未寒暄,手指身侧。

    刘琪不明所以,双手交叠腹前,罗裙飘飘,挪动莲步上前。

    但见屏风后冒起腾腾白烟,她好奇的拉开屏风,烟雾氤氲中露出一个浴桶。

    见此,刘琪极具风韵的脸上登时一红,回瞪了陈诺一眼,红唇极颤,怒道:

    “没想到堂堂夏王富有四海,居然如此、如此……您要没有,我可以给您安排百来个绝色雏子,不比人老珠黄的我好吗?”

    陈诺满脸疑惑,缓缓上前。

    刘琪见陈诺逼近,不敢挪动脚步,但丰腴身子却在快速后仰,美眸慌乱歪下脑袋,睫毛颤动,避开陈诺视线。

    陈诺一愣,道:“孤见小姐满脸风霜,请你沐浴一番,有什么不妥吗?”

    刘琪身前起伏,银牙一咬,一双桃花眼怒瞪:“我都多大人了,夏王又何必出言相戏!”

    话音刚落。

    门口再次传来一阵脚步声,陈诺返回主位坐下,对刘琪不容置疑挥手。

    刘琪害怕见人,忙退到屏风后。

    “进!”

    陈诺声音落下,三人小心翼翼进入书房,朝陈诺恭敬行礼后,道:

    “夏王大人,小人是阎柔将军主簿,得知夏王大人兵临城下,特潜伏在马城之内,以期望能献上绵薄之力,与您里应外合,彻底干掉残暴嗜杀的公孙狗贼……未想夏王运筹帷幄,轻松便将其击破,呵呵。”

    来人的声音非常谄媚。

    陈诺不耐抬眼,没什么与他闲聊心思,单刀直入,道:“既然知道孤已经击破了公孙瓒,你此来还有何意?”

    “夏王大人,这是阎将军书信,请您过目。”来人取出一封书信呈上。

    陈诺快速阅览,心中冷哼。

    这阎柔还真是聪明,不好直言,就信中委婉的向他索要官职,说想投靠于他。

    这不是谈条件吗?

    算什么投降?

    阎柔、鲜于辅、鲜于银等人,便是前幽州牧刘虞的余孽,一直潜伏在幽州与公孙瓒大小战役无数。

    且这三人都和鲜卑、乌桓有扯不清的关系 ,阎柔曾经更是在鲜卑效力多年。

    但!

    他们是真的忠诚于刘虞,还是本就自己心存野心,对陈诺而言,都不重要。

    他想掌控幽州,不仅要解决名义上的幽州牧,这些势力也必须全部覆灭。

    留着是隐患!

    而若接受他们纳降,但在对方投降过程中,发现他们忠诚度低,或者是干脆就是敌对,那时再杀,反对他名声大为不利。

    他到宁愿他们和公孙瓒一样举起反旗,他一起横推不仅是顺手之事,还有战魂。

    而且,你们又不是本人来,我又知道你们是真投还是假投。

    比如眼前这人就毫无忠诚度。

    “呵,还想让孤给他护乌桓将军职务!”陈诺神色骤然一冷,一拍桌子,逼视来人:

    “天地万物,孤赐给他的,才是他的,孤没给,他不能要……这是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