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大奖终于降临,再也不用上班了! > 第97章 绿林好汉
    “咦?”

    方士卿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身体,自己不是在病床上吗?他刚刚都看到许多星星了,他不理解死亡,但不代表他感知不到。那是一种人类小时候还存在,长大后就失去的感知能力。

    “这儿是哪儿啊?”

    方士卿还小,没看过小说,但他看过妈妈看的那些电视剧,这里和他那个世界不一样,那就是穿越,对吧?

    “哇!这里…真是…呃,古老!”

    方士卿没想到什么形容词,他的词汇储备非常有限。

    眼前耸立的古城墙,还有纯粹木制卯榫结构的古代建筑,这里应该是妈妈看过的那种古装剧。不过他是怎么过来的呢?

    “当然是我。”

    张文的身影凭空出现,给方士卿吓了一跳。

    “呃叔叔…你是谁鸭?”

    张文看着他二十来岁的身体,却说着小朋友的话,有点滑稽。

    “我是你父亲的朋友。你还想看你的爸爸妈妈一眼吗?”

    方士卿点点头,“当然想啦!叔叔你有办法吗?”

    “我有。但是有个条件。”

    方士卿好奇的看着他,“条件?”

    “嗯,就是条件。你必须死亡之前,查清楚自己的前世究竟是谁,才能真正的见到你的爸妈,否则就是失败了,那你就没法见到他们。”

    方士卿面露恐惧,“不要啊叔叔,求求你了让我见见爸爸妈妈吧!”

    “那就得听叔叔的,好好查查吧。”

    张文的身影逐渐消失,但从他消失之处掉落了一柄长剑。它通体雪白,却又反射着幽幽的蓝色光芒,剑柄与他的手掌大小刚好合适,上面还刻着两个大字:宙魇。

    方士卿握着这柄剑,他脑海中仿佛多了很多很多的记忆。而这股庞大能量的汇入,让他感觉头部像被千万跟针一同刺入一般,疼痛难忍。他疼的倒在地上打滚,嘴里还痛苦的嚎叫着。

    不知过去多久,天热也慢慢的暗了下来,方士卿早已经脱力昏迷,倒在地上长睡不醒。好在这里时值盛夏,身上又完好的穿着常服,否则他可能要被冻死。

    这里的古代气候和「现实」相反,也许是因为地理的缘故,这里的夜间可能只有十几二十度的样子。方士卿倒着的身体一颤,他幽幽的醒了过来。

    “啊…嘶…好痛…”

    他感觉浑身酸痛,就像跑了一场马拉松一样。他感觉手里有什么东西,但他实在没有力气起身查看,只好试了试用大拇指摸。

    “咦…”

    方士卿记得,在昏迷前他曾看到过剑柄上的字,明明是宙魇,现在怎么变成宇仙了?

    而且我为什么能看懂古文字?

    方士卿顾不上身体的疼痛,虽然他没有力气,但还是努力撑起自己的身体,翻过了身趴着查看起剑柄。

    “宙魇…宇仙…鲜芋仙?什么乱七八糟的…”

    宙宇,魇仙,还是宇宙,仙魇?

    方士卿百思不得其解,却恰逢一伙马队路过,他们一行数十人,身着鱼尾服,腰间的佩刀都持在最易拔出的位置和角度。身下的骏马各个非凡,盘靓条顺,天生神俊。

    为首的一人对着马下的方士卿拱拱手行了一礼,“敢问,马下何人?为何在这儿躺着?”

    方士卿惊奇自己能听懂,他也尽量凑着词语,“这个…小人乃是进京赶考的书生,途径此地,天色已晚,见有一座破庙,便想休整一番。但不曾想,许是太累了罢,在此昏倒过去…”

    为首之人打量了他一番,最后余光扫到了地上那柄剑,他眼神一凝,“既是赶考书生,又为何持凶!”

    方士卿暗道坏了,这柄剑他也想知道什么个情况啊,那真是天上掉下来的!

    “家母惧匪,特以此剑佑我行路…”

    这话倒是没毛病。为首之人盯着他打量许久,好像放下心里的戒备,指了指身后的一众同伴,“我等是附近的高阳城十宗卫,可否与你一同过夜?放心,我们互不打扰,还请你吃酒!”

    方士卿讪讪地笑道,“小人不会吃酒…”

    “那就吃肉!”

    为首之人拍拍马屁股,神骏抬起前腿,喷出两道鼻息,带着一众向一旁的破庙走去。

    方士卿见状,也没啥别的办法了,先在这里度过一夜,明天一早再说吧。

    天色已经暗沉沉到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除了破庙中摇曳着光亮的火堆,还有映射在默不作声众人脸上的肃杀之气,方士卿几乎感觉不到他们在破庙中。

    “那个,差爷…”方士卿想提醒这个大胡子别忘了给点吃的,他现在好饿好饿了。

    “我姓金,叫金大。先生称呼我为大金也可。”金大抱了抱拳,“不知先生…”

    方士卿念叨了两声金大,才反应过来他在问自己问题,连忙抱拳回礼,“金大人,敢问您这一行是要往哪里去呀?”

    金大不完全是大老粗,他看得出来这个方士卿有点小孩子气,看来真的是路过的书生,不是龙老五的人。

    “到去处去。”金大模棱两可的回答了一番,“倒是先生,还未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