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让你顶替我男友,你征服我家人 > 第19章 夏大冤种
    江夏微微愣了愣。

    夏将是说要给自己在剧组中,弄一个配角。

    对于自己出不出演这个配角,看的倒不是太重。

    在演唱会上,之所以那么说,也是为了把事情搞大一些,好多薅一些宠爱值羊毛而已。

    没有想到,夏将大晚上火急火燎的就跑过来说,要让自己明天跟他去剧组。

    “呃......大舅哥,要不要这么着急啊!明天就走?”

    说真的,江夏还真的不想去那个狗屁剧组,他现在只想呆在夏千歌身边,刷系统的羊毛。

    夏将点了点头,“是的,有点突发情况,正好明天有个角色,或许你可以去试一试。

    哦!对了,千歌说明天也想跟过去玩玩。”

    听到夏千歌也去,江夏没有丝毫的犹豫。

    “嗯,那行。明天我就和你一起去剧组吧!”

    只要夏千歌在身边,还怕薅不了系统的羊毛嘛!

    第二日。

    江夏神清气爽的在夏千歌的别墅醒来。

    “唉!别说。这有钱人家的床,就是睡得舒服。”

    洗漱完看了眼手机,离出发的时间还早。

    “嗯,冰箱还有点食材,早上就煎几个鸡蛋,然后再煮点皮蛋瘦肉粥。”

    他可不想放过,任何可以薅羊毛的机会的。

    不多时。

    厨房又传来一阵阵浓郁的香气。

    还在睡梦中的夏千歌,不停的吧唧着嘴,嘟囔道:“江夏我......我还要吃嘛!

    你......你在给我做一点,吃完你再帮我按一下。”

    就在这时。

    一股浓郁的香味飘了进来。

    她可爱的鼻子动了动,晶莹的口水也缓缓从嘴角流了下来。

    “唔......好香啊......”

    夏千歌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大早上,什么味道这么香。莫非是江夏在煮早餐?”

    想到江夏做的饭菜,她的瞌睡一下子就醒了,衣服都来不及换,穿着睡衣从床上爬了起来。

    打开房门,饭菜的香味更加浓郁了。

    “江夏是你在做早餐嘛?”光着脚丫的夏千歌,趴在走廊的栏杆上问道。

    江夏刚好端着几枚煎好的鸡蛋,放在餐桌上。

    “是的,大小姐。洗漱下来吃早饭了。等会儿,我们还要去你大哥的剧组呢!”

    夏千歌立马猴急道;“好的,好的,我马上下来。

    要是我大哥先洗漱好了,你一定让他等我一起用餐。”

    这小妮子生怕,他大哥将她的那份都吃完了。

    很快,昨天晚上上演的兄妹大战,再次上演。

    “哇!好幸福啊!

    晚上我做梦都梦到了,吃江夏做的美食。

    没有想到,早上就实现了。

    我这算不算是美梦成真啊!”

    夏千歌一脸幸福的,将碗中最后一口粥喝的干干净净,不过梦中让江夏帮她按摩的片段省略了。

    “千歌,只要你以后想吃,我都可以给你做。”

    江夏同样心情舒畅,仅仅这么简单一个早餐,就让他增加了十几点宠爱值。

    三人吃过早饭,就一同坐着夏将的长城炮,前往剧组。

    这次距离比较远,夏千歌的五菱宏光MINI,肯定吃不消。

    一路上,夏千歌忙着看各大媒体新闻平台。

    经过一晚上的发酵。

    昨晚的演唱会事件,已经上了各大新闻媒体的头条。

    唐国最大的短视频平台,也是各种剪辑,昨晚演唱会上发生的事情。

    看着冠以各种标题和文案的短视频,夏千歌被逗的是捧腹大笑。

    “江夏你看,现在唐国的功夫巨星,已经彻底沦落为了,爱我而不得的舔狗。

    哈哈!笑死我了,甚至还有些观众,脑补了他怎么追我的情节。

    被我狠狠拒绝,最后甚至还被我的助理男友狠狠打脸。

    就光那些短视频底下的评论,比看小说还精彩。”

    夏将听着自己老妹,在旁边侃侃而谈,他的表情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在认真的开着车。

    这次他的脸,是真的丢大了。

    早上他也忍不住看了一些评论,以往那些粉丝看到他,哪个不是尊敬的喊一声将哥。

    现在他的围脖底下,基本都是喊他夏大冤种。

    不过对网友的这些评论,他倒不怎么在意,成为自己的妹妹的大冤种,似乎也没有什么。

    现在江夏是夏千歌的男朋友,已经是人尽皆知,这也是她的想要达到的目的。

    想着以后,自己幸福的宅女生活,她的心情大好。

    经过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

    一行三人,终于到了唐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横城。

    夏千歌自从出道以后,还是第一次探自己大哥的班。

    以前身份没有暴露,不方便过来,现在的狗仔可是很强大的。

    要是造成什么误会了,可不好。

    这次不同,有大哥和江夏的赌约,她可以光明正大的过来。

    跟着夏将,三人轻而易举就到了,杀破狼2的拍摄剧组场地。

    拍摄场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