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原神:没有神之眼,原人证原初 > 第1521章 半教会的公司,猫猫虫好友,又见调香师
    “砰!”

    昏暗的遗迹之中,响起一声枪声。

    姜逸微微侧开,子弹从耳边飞过。

    哦!原来这些人是冲着他来的。

    想象之中的商战,阴谋诡计,翻云覆雨,简单粗暴的商战,抓人,威胁地区主管,不撤离枫丹市场就送你上西天,并且开水浇你公司门口发财树。

    “啧!没想到浮生科技符文公司还真敢直接求助逐影廷警卫,不怕我们撕票啊!”遗迹中,一群人咬牙切齿,更加离谱的是,那些人完全不管人质,也没有和他们交谈的意愿,等到了支援后,直接对他们进行武力镇压了。

    那人质更是昂着头,完全不畏死的神情,鄙夷地看着他们。

    “你们背后的人给你们多少钱?这么卖命?”

    一具具抹去了编号的人形发条机关启动,向着逐影廷警卫冲去。

    夏沃蕾架起铳枪,火元素神之眼呼唤来元素的力量,凝聚为子弹,一枪瘫痪一个。

    “你们公司又给你们多少钱啊!这么不怕死?”

    盗宝团和打手们反问道。

    “‘因公殉职’,公司补偿制度小到金钱,大到幽冥神位,甚至还有复活……你们有吗?”浮生科技符文公司的被绑员工轻飘飘开口。

    具体的复活流程,还有需要的贡献自然没有这么简单,但用来唬人,看着其他势力的员工和打手破防,还是非常爽快的。

    知不知道,什么叫做背靠“神明”好乘凉啊。

    “……”盗宝团和打手一脸便秘,心中下意识的不相信,但看对方那完全不怕死的模样,还有那些完全不在意这人质是否死亡,跟着枫丹警卫一起向着他们冲来的其他浮生科技符文公司员工。

    这不会是真的吧?

    不然这公司员工的武德也太充沛了,太忠诚了,都像别人家的死士了。

    脚下,忽然有水元素的气泡诞生,将他们一个个困入其中。

    一个蓝色发丝的小女孩来到了这“战场”后方。

    夏沃蕾一脚踹飞面前瘫痪的发条机关,出现在嫣朵拉旁边。

    无奈的扶了扶额。

    “看来,就算没有我们做帮手,贵公司也可以轻松解决这起绑架案。”她收起铳枪,看着一个个在水泡之中,窒息昏迷过去的“犯人”。

    “不不不!我们非常尊重枫丹的律法,也尊重报案流程,也相信逐影廷的警卫们能给我们一个‘正义’的公道,调查幕后主使,谢绝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浮生科技符文公司的枫丹区二号负责人上来扶起员工,拍拍对方肩膀,想要休假几天自己填吧。

    员工一脸遗憾。

    自己怎么就没有被撕票呢?

    如果被撕票,自己大概就可以被贴到公司开拓市场牺牲人员的荣誉墙壁之上了。死了后,也足够在幽冥得到补贴和赔偿,享受荣华富贵了。

    如果公司传承千年、万年,自己就流芳百世,千世了。

    要是后面有人敬仰自己的事迹,自己甚至可能混个幽冥小官,得到香火。

    夏沃蕾瞥了眼这个浮生科技符文公司的员工,枫丹的商会指责这个公司是半教会形态的势力,似乎不是空穴来风。

    但这些和她无关,作为特巡队的队长她只负责执法,追击凶犯。

    后续交涉,让逐影廷来。

    姜逸慢悠悠拍拍帽子,戴回头上。

    “回去开会吧!”

    他决定亲自主持一个会议。

    走出遗迹,抬头仰望天空。

    可以看见一座座巨大无比的蓝色水立方,震撼的漂浮在空中。

    “……枫丹科学院的研究员们似乎遇到一些麻烦,主要是枫丹的一些记者锲而不舍的想要从他们手中获得事故发生的详细资料……”

    “而且,我们听说,过去了这么久,科学院依旧没有回收实验失控后,散落在各地的危险零件……”

    “足够对人体造成损坏的能量流,让他们根本找不到人手去回收。”

    “面对我们的援手,他们同样犹豫不决。”

    “枫丹舰队解散后,原本的研究员无法得到资金支持,如今只能转行卖水炮玩具……”

    一份份枫丹科学院的情报呈入姜逸手中。

    里面还有对枫丹特殊环境的研究。

    “芒荒能量”……除了“律偿混能”之外的主要枫丹能源。

    它的产生并不依靠神明的力量,但能量本身非常不稳定,至今还不能进行大范围的民用。不过,枫丹人形发条机关的主要能源就是“芒荒能量”。

    芒性为亮黄色、荒性为蓝紫色。

    “根据枫丹的古语,‘芒性’这个词或许可以翻译为‘精神’,‘灵’,而‘荒性’这个词可以翻译为‘产生、物性、本质’。”

    “枫丹生物、土壤、大气与水脉之中都蕴含‘芒性、荒性’的特质。在两种不同性质的能量相遇的情况下会发生堙灭从而产生更强的能量。利用相反的性质攻击‘芒性、荒性’的发条机关,可以使其供能超载而失能。”

    “始基矿,始基之词可以是‘本源’,指时间意义上的‘一切之始’,也可以作‘本原’,指物质结构意义上的地水风火四根论、原子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