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众生棋局 > 第1027章 祖地乱了
    嗖!

    早已做足准备的扈凌出现在于常身前,对着洪启就是一套绝招。

    其威力将洪启逼退,双臂不断打出神威震,这才化解。

    洪启大惊,这七人中居然还有这样的高手,随手一击便能将自己逼退数里。

    洪启不知道的是扈凌为了这一刻已经准备了好久,这已经是他最强大的一招了。

    扈凌赶来的非常及时。于常的胸口仅仅被三十六重神威震刮到一点,浑身的真气就紊乱了。

    若是给洪启一个补刀的机会,他能活下来的几率几乎为零。

    众人大惊,于常咳出三口老血,张开嘴第一句话就是,“这小子很邪门,他似乎看穿了我所有的动作。”

    “果然!”

    恒兵终于明白为何自己有种不对劲的感觉了,于常和洪启纠缠在一起的时候,看似势均力敌,可洪启却一直在喂于常的招,这太反常了。

    “老六莫恼,让二哥替你报仇!”

    臧蛮不和其他人商量,一声大吼冲向洪启。

    眨眼间一头猛虎虚影在半空中出现,那是臧蛮的一拳。

    洪启嘴角噙着冷笑,只要不是刚才那个救人的高手,他还真不在乎。

    “比拳?”

    九妖一出,神鬼退避。

    神威震三十六重与臧蛮的兽拳相碰,虚空被撕开数个裂缝。

    臧蛮后退,洪启则脱离自然规律,冲向臧蛮。

    他不顾虚空裂缝传来的吸力和虚空外力量的攻击,就这样在众多能量中撞开一条路,杀向臧蛮。

    一招错满盘皆输。臧蛮错误的估计了对手的实力,洪启这一招就让他失去了反击的机会。

    说时迟那时快,洪启已经来到了臧蛮的身前,正要一掌将其拍死,结果背后,脚下,同时传来一股杀气。

    他能杀掉臧蛮,但自己也一定会受伤。

    “该死!”

    对方七人如果各个都有人来救的话,他还打个屁啊。

    “杀不了你也要要你长长记性。”

    随风斩!

    洪启的身影消失,避开了青越和文泰两人的夹击。

    随后他出现在臧蛮的头顶上空,并指如刀,一刀落下。

    臧蛮这时有了一丝机会,感受到上方的攻击,他抬起手臂抵挡。

    精金做的护臂发出耀眼光芒,刺耳的摩擦声令人心中烦躁。

    时间仿佛在这一瞬间静止,唯有洪启的手刀与蛮王臂铠在互相对抗。

    啪!

    蛮王臂铠出现裂纹,洪启身体向上弹去,在高空俯视几人。

    噗!

    臧蛮虽然挡下了这一击,但是洪启的刀罡在蛮王臂铠破损的那一刻穿了过来,击伤了臧蛮。

    这时青越和文泰双双围住臧蛮,生怕洪启继续追击。

    “何必呢,既然不打算一对一,那就一起来吧,我受得起。”

    “你!”

    面对洪启的冷嘲热讽,臧蛮又是吐了一口老血,青越和文泰则一脸的阴沉。

    他们承认这件事有些让人诟病,但是面对结拜兄弟生死,规矩便不重要了。

    洪启的话就像刀子一样,剜着他们的心口,但他们只敢怒却不敢多言。

    “道友一定要管这件事?”

    恒兵站了出来,洪启已经给了他们无命七使两个嘴巴子,这件事很快就会被森罗府传出去,若是不能找回场子,他们的地位将不再保靠。

    洪启已经教训了于常和臧蛮,也算是为牛大春找回了场子。实际上他并不想介入两个宗门抢地盘。

    这时谢必安很识趣的接过了话。

    “这件事与洪启无关,既然你们想夺回这里的所有权,还是得问过我们三个才行。”

    “刚才打的不过瘾,还接着打吗?”钟正南笑道。

    恒兵心里憋屈,被洪启搅了局,有两个弟兄受了伤,再对上森罗府三人胜算不是很大。

    “今天的事作罢,但是恒某还想和这位道友讨个说法。”

    恒兵作为无命七使的老大,实力也是他们中间最强的。洪启看到那个将自己逼退百里的高手屈居此人之下,心里警惕了起来。

    “好啊,你想怎么讨?”

    “道友不是森罗府之人,我也不与你决生死。我出一招,你若能接的下来,今天的事也就过去了。”

    恒兵的话看似在找场子,实际上一点营养都没有。洪启若是接不下来,也就被恒兵顺势干掉了,若是接的下来,想来恒兵也没有本事继续纠缠。

    洪启露出一口的白牙,哈哈大笑。

    “也好,我也有一招,看看你能不能扛得住!正式介绍一下,我叫洪启,两仪书院小辈。”

    恒兵说完话就开始运气,丹田内都快要炸了,真元化作一股股逆向冲击身体,他要用最强一招镇压洪启,真气已经满足不了他这一招的需求。

    ‘石破天惊’需要聚气,若是正常厮杀他根本就没有机会施展。和洪启文比给了他这个机会,他要让洪启这个经验尚浅的小辈知道,无命宫有多么可怕。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为了将真元倒逼逆流入体内,恒兵的身体承受了难以言表的痛苦,他正要将这股力量释放出来,听到了洪启报出‘两仪书院’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