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着臂把我留在怀里,左手指间夹着烟,小刘给我们每人倒了半杯。
小刘以酒请罪,愧疚说:“裴总,信哥,许哥,裴总许哥看得起我小刘才把我放到这儿来,这次是我该死,是我看漏了眼才让那逼搞出这么一大个烂摊子出来,还劳烦了信哥和方大状走了一趟。这一杯是我小刘给各位赔罪了,我小刘把命卖给裴总,以后和钻山生死与共,一年赚三千万,算是我的孝心!”
医生靠着沙发,将烟头摁熄在烟灰缸,又掸了一根烟,小刘立刻拿火柴划火给他点燃,医生咬着烟,挨着沙发,举了举杯当碰了。
裴锦夹烟的手拿过酒杯,冷声:“你斯坦福MBA,段助请你回来的时候我们就说的明白,请你回来就是要你把我们的场子做干净改干净,钱不钱还不靠钻山来赚,连一个拆家都盯不住,还让o记来扫场了?这次是段助要保你,是医生卖了段助人情来救你,我们保了你一次就不会有第二次,我要的是钻山万古长青,把你的聪明才智用对地方了!”
裴锦年纪不大,但这么些年厮杀上来养的是气场,就算我跟了他这么多年,这些场面没少见,每次他这么跟下面的人说话我都觉得一阵冷风刮着脊梁骨,更别说小刘了。
小刘脸色都白了,一个劲儿地点头答应:“是...是!裴总教训的是,裴总段助抬爱,我一定会将钻山打理得干干净净...这些事一定不会有下一次!”
他见裴锦酒杯空了,连忙又给他斟酒。
我见裴锦不说话,知道这是该我打圆场的时候了:“人都会犯错,你还年轻,吃一堑长一智,想想办法怎么杜绝后患就行了。”
我跟了裴锦这么些年,这种一人唱白一人唱红的默契也是练出来了,毕竟我们是神雕侠侣,我们是史密斯夫妇。
裴锦捏了一下我的腰,我看到他嘴角不为人意的笑。
医生:“礼叔那边你打算怎么应付?”
裴锦松腿,探身把烟摁死:“这人是他的人,我们现在撇得一干二净,他不来找我,我也不想浪费时间。”
我看着小刘战战兢兢的心里起了些同情,桌面给我留的那杯白兰地里的方砖冰块都要化一半了,小刘盯着那杯酒额头都要冒出汗来,他好歹算是我请回来的人,我看不得年轻人受苦,想着就抿一小口。
没想我的手还没碰到酒杯,我感觉一道目光越过我死死地盯着裴锦。
裴锦忽然搂着我的胳膊将我搂到他怀里,吩咐小刘:“去热一杯牛奶。”
我:“......”
我对于医生这个人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排斥,以至于两天后裴锦说要带我去见见医生,和医生说说我吃了药之后的情况时我一直没怎么说话。
特别是裴锦去名石俱乐部见医生的时候。
我其实很难将医生和名石这种地方放到一起,医生长着一张爱德华一样苍白冷俊的脸,给我一种冷漠无情的高智斯文败类的错觉,而名石,一个用名誉和资本包装起来的挥金如土的消遣地。
医生...名石...?
那晚裴锦开着他的帕拉梅拉和我一起去名石的路上,可能我话有点少,裴锦挽着我的脖子问我在想什么。
我答应过裴锦我会告诉他我在想什么的,所以我跟他说:“哥,你为什么这么相信医生?”
裴锦沉默了片刻:“因为他的家人在我手里。”
我:“......?”
裴锦面不改色:“医生的老婆和两岁的女儿都在加拿大,她们住哪儿在哪儿上班上学我都知道,我在加拿大也有自己的人脉你是知道的,他也知道,所以医生帮我做事,我很放心。”
好吧,这很裴锦。
我松了口气,将裴锦的手捧在我的手心里。
而当我们去到名石的时候,我一眼看到医生整和一位穿着墨绿色丝绒紧身吊带连衣裙,身材火辣貌若天仙的美女在搭讪。
美女被他撩得如沐春风脸颊微红,凑到他耳边贴着他耳朵不知道说了什么,医生只是手肘潇洒地撑在吧台,淡然莞尔,不知道说了句什么,美女的脸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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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婆女儿...?
我扭头望着裴锦。
裴锦从端酒侍应手里拎走一杯香槟,凑到我耳边:“所以啊,他怎么会不怕我?怎么敢背叛我?”
我:“......”
看到裴锦,医生将美女丢下朝我们走来。
我和裴锦正坐在空中花园靠外的卡座里,我扭头望着外面的高楼大厦生辉如昼,各色的灯光汇在这个城市的夜空,都说行人如蚁,但其实我已经看不见行人了。
连路上的车都不过像一粒尘埃。
而我只不过是站在了几百米的半空中。
我身上穿着的是衣柜里最普通的一套ZEGNA的西装,是我大学刚毕业那年裴锦送我的,不是定制款,而且其实已经有点旧了,但我知道不便宜,起码顶得过很多人几个月的工资了。
我知道我看起来非常的光鲜亮丽,甚至很多时候走在路上可能会惹人注意,我是精神上出现了些问题,不是缺乏了对事物评定评判的能力。
但谁也看不见西装下我身上一块又一块永久性的伤痕。
他们抬头仰望,幻想着空中的奢华精致,幻想里是亚当夏娃的伊甸园,他们看不见我,就好像如今的我低头看不见他们。
我经常坐在公司写字楼门口的花坛旁边看观察行人来往,我手里抱着热牛奶。
我见过肩膀上背负着一整头家的中年男人在为生计和这个家庭的将来一斤一斤地喝,喝到最后趴在洗手台前呕不出任何东西,拿出手机看见女儿发来问“爸爸什么时候回家”的消息,眼睛红了一圈却哭不出声音。
我见过刚毕业的小女孩满怀着对未来的向往和新生活的热情进入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却在加班加到半夜凌晨时,孤独地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在思考自己要不要吃一份宵夜和以后人生到底要怎么过之间选择了在巴士站里失声痛哭。
我见过骨瘦如柴的老伯伯半夜拿着一个红白蓝袋子在路边捡塑料纸皮,我问他为什么,他笑着跟我说,因为要吃饭,老伴也要吃饭。
我也见过从高中开始在一起,经历了高考,考上同一所城市的大学的小情侣,在读书时候牵着手说这辈子一定要一起看遍日月星辰,一定要建立一个与原生家庭不一样的新小家,却在毕业后的某个夜里,各自垂头走了五公里的路,最后在路灯下道了分手,因为没钱结婚。
太多了...
我穿着名牌西装,我穿着人字拖,多少个日夜我就坐在那个小小的花坛边,看着所谓的人来人往。
人走过去了,就是一生。
当所谓的一生和资本权力挂钩,其实已经失去了部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