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1975年我下乡避祸 > 第18章 挑大粪
    第18章挑大粪(第1/2页)

    另一边,张晶晶一回家,脸就拉得老长,饭也没吃几口,坐在炕沿上一声不吭。

    支书张守田一眼就瞧出不对劲。

    “咋了?谁惹我闺女不痛快了?”

    闺女抿着嘴,半天憋出一句:“没事。”

    没事才怪。

    前几天还哼着小曲,今天蔫成这样。

    媳妇凑过来小声嘀咕:“前儿还高高兴兴,今中午还揣了个大白馒头出去,回来就成这样了。”

    张守田脑子一转,心里“咯噔”一下——

    除了那个北京来的知青李承霄,还能有谁?

    前几天闺女就总往仓库跑,记工分特意留到最后,他早看在眼里,只当是姑娘家心思,没点破。

    今天这模样,十有八九是在知青那儿碰了钉子。

    张守田沉着脸抽了几口烟,才说:“行啊,我看看这北京娃有多大本事。”

    “咱闺女看上他,那是他的福气!他们城里娃有啥可牛的?”媳妇也跟着气:“你去问问清楚,别让闺女受委屈。”

    “问啥问!”张守田脸一沉,烟袋锅子往炕沿一磕,

    “有些事不用问,给他挪挪地方,他就懂了。”

    第二天一早派活,大队长说:

    “仓库那点轻活用不着那么多人,让李承霄去挑大粪,积肥去。”

    一句话,轻飘飘,却比啥都重。

    周围社员你看我、我看你,谁都没敢吱声。

    知青们更是心里明镜似的——这哪是派活,这是整人。

    李承霄心里也一清二楚。

    不用问,准是张晶晶回家说了啥,支书护犊子,给他穿小鞋来了。

    他没闹,没吵,没辩解。

    只是默默接过扁担,低头去了粪场。

    有些亏,在人屋檐下,不得不吃

    八月下旬的陕北,太阳毒得能把地皮烤化。

    天上连一片云都没有,明晃晃的日头悬在头顶,烤得人头皮发疼,空气里全是燥热的土腥味,吸一口都烫嗓子。

    李承霄换上一身最旧的衣裳,扁担往肩上一压,刚走到粪场边上,那股子直冲脑门的臭味就炸开了。

    腐臭、腥臊、土腥混在一块儿,熏得人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他强忍着恶心,弯腰舀粪。

    粪桶一沉,沉甸甸的重量直接坠在肩膀上,勒得皮肉生疼。

    扁担是硬木的,没半点软垫,刚走两步,肩头就传来一阵钻心的麻痛,像是有根钉子往骨头里扎。

    土路被太阳晒得又干又硬,一脚踩下去,尘土飞扬,呛得人睁不开眼。

    他挑着两桶晃荡的粪水,一步一步往地里挪。

    汗从额头往下淌,流进嘴角,又咸又苦,流进眼睛里,又涩又疼。

    衣裳早被汗水浸透,贴在背上,又被太阳烤得发烫,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留下一圈圈白花花的盐渍。

    最遭罪的还不是累。

    是那股子甩不掉的臭。

    臭味钻进鼻子里,渗进衣裳里,沾在头发上、皮肤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路过的社员远远就躲开,看他的眼神带着嫌弃、看热闹,还有几分心知肚明的同情。

    李承霄咬着牙,一声不吭。

    不敢停,不敢歇,不敢甩脸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8章挑大粪(第2/2页)

    一停下,肩膀更疼,一喘气,臭味更浓,一抬头,就能撞上旁人异样的目光。

    他只能埋着头,一步一步往前走,扁担在肩上压出一道深深的红印,很快就变成了青紫。

    汗水模糊了视线,他眼前一阵阵发黑,胃里一阵阵翻腾,好几次都差点吐出来。

    长这么大,在北京城里,他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什么时候挑过这种脏得不能再脏、臭得没法形容的东西?

    可他不能倒。

    一倒,就真成了别人眼里的软柿子,真成了看不起陕北人的城里娇娃。

    更对不起,在知青点里,偷偷替他揪心、一眼一眼往地头望的沐婉。

    太阳一点点往头顶挪,日头最毒的正午,他还在一趟一趟地挑。

    肩膀麻木了,腿肚子打颤,浑身臭不可闻。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人可以累到没脾气,臭到没尊严,苦到没声音。

    中午吃饭的时候,沐婉都捂了一下鼻子,觉得不妥又把手放下。

    今天还要去李大爷那吃鸡蛋羹,李承霄一身臭汗、一身尘土,拖着快散架的身子往孙大爷家挪。一路无言,沐婉知道他心里不痛快,什么也没问。

    还没进门,那股冲鼻的臭味先到了。

    李大爷听见脚步声,掀帘出来一瞅,眉头当场就皱紧了,明知故问:

    “娃啊,你这是……挑粪去了?”

    李承霄勉强笑了笑,没敢往屋里多走,怕熏着老人:

    “大爷,我在门口站会儿就行。”

    “进来!怕啥?”李大爷招招手,示意他进来,端上早已蒸好的鸡蛋羹,香气压下了一身臭味。

    老人看着他红肿的肩膀、发白的脸,压低声音,慢悠悠问:“因为啥?”

    这话问得轻,却一针见血。

    李大爷在村里活了大半辈子,人老成精,什么门道看不明白?

    好好的知青被突然发配去干最脏最臭的活,不是得罪了人,还能是啥?

    李承霄舀鸡蛋羹的手顿了顿,低头吹了吹热气,语气平静,说得合情合理,挑不出半点儿毛病:

    “我刚下乡,想多挣点工分。苦活累活工分高,我主动跟队里申请的,想早点拿满十工分。”

    这话一出口,就站住脚了。

    不怕传出去,不怕被人抓把柄,更不会让人联想到——他是得罪了支书的闺女。

    李大爷叹了口气,没再追问:

    “吃吧,趁热,身子是自己的,别硬扛。”

    老人心里跟明镜似的,却不再多问一句。

    有些事,不点破,才是帮人。

    有些谎,不拆穿,才是照顾。

    李承霄低头一口一口吃着,鸡蛋羹滑进胃里,暖得眼眶微微发热。

    在这举目无亲的山沟沟里,这点暖,比什么都金贵。

    直到日头偏西一点,他才放下扁担,扶着墙大口喘气。

    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又像是从粪坑里滚过一圈。

    日头偏西,李承霄放下手里的活,向河边走去,他也不顾李大爷的叮嘱了,把自己里里外外洗干净才是大事。

    让他这么入睡,比杀了他还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