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开局退婚,带五个妹妹囤粮吃肉 > 第191章:飞禽之王在比武招亲
    村民们一边看电视,一边买东西,顺带着就把陈家那些包装精美的山货给传扬出去了。

    特别是那几瓶贴着红签的椴树蜜,被几个回城探亲的知青买走了,说是要带回去给城里的爸妈尝尝鲜。

    而那三只紫貂这几天在精心打造的生态笼里,适应得极好。

    陈锋特意去河边抓了几条活鱼,扔进笼子里的水槽。

    只见那只个头最大的紫貂,动作敏捷地跳进水里,一口咬住鱼背,拖上岸大快朵颐。

    只要这紫貂养成了,等到冬天皮毛长齐,那就是真正的软黄金。

    不过,他明儿还要去趟山上。

    他们家这公鹿虽然好,但为了防止近亲繁殖,得给它找几个外来的媳妇或者是抓几只小公鹿回来换血。

    养殖场要发展,种群优化是关键。

    而且,随着外商考察日期的临近,陈锋觉得,光有现成的还不够,得给外商看点「正在进行时」的野性展示。

    睡前,陈锋还做了一件事,就是把米碴子和小麦,用高度数的高粱白酒浸泡着。

    浸泡了一夜也就够用了。

    翌日,一大早。

    外屋地就飘着股子清香。那是陈云熬的绿豆百合粥,去火的。

    「老四,别在那光着脚丫子跑,地上凉!」陈云一边往桌上端咸鸭蛋,一边冲着满屋乱窜的老四陈雪喊道。

    陈雪手里拿着个刚编好的柳条帽,那是二柱子给编的,戴在头上跟个小土匪似的:

    「大姐,我不冷,我都出汗了。」

    陈霞从后院进来,手里拎着两桶刚挤出来的鹿奶。

    那头母鹿奶水足,那只小鹿喝不完,剩下的正好给人补身子。

    「霞子,把奶煮了,也给二柱子送一些,他经常帮咱家跑腿,累够呛。」陈锋从西屋走出来。

    穿着件白色的的确良短袖衬衫,下身是军绿色的裤子,显得干练又精神。经过这大半年的调养,陈锋那身板子是彻底练出来了,

    肩膀宽厚,走路带风。

    「好嘞。」陈霞提着桶去煮奶了。

    周诚一大早就来了,在后院烘乾房又夯了一遍地基,今儿个就能砌墙。

    这烘乾房是接下来野菜深加工的关键,

    有了它,就不怕阴天下雨野菜发霉,产能也能翻倍。

    陈雨也一大早起来就去了后院,在给参苗搭遮阳棚。

    这几天太阳毒,那几株宝贝野山参苗子娇气得很,晒不得。

    吃完早饭,等几个妹妹去上学了,陈锋就喊来周诚,今儿不在家忙活了,和他一起进山。

    两人收拾了半个小时左右。

    陈锋背着特制的帆布大背包,腰间挂着绳索,带着枪,乾粮,水,大盐砖等一系列东西,就和周诚一人拄着棍出发了。

    走之前还没忘把昨晚用高度酒浸泡的东西带着。

    出了村,陈锋和周诚没走大路,而是直接钻进了老黑沟方向的深山。

    这季节的山林,跟冬天完全是两个样。

    满眼的绿色,树叶子密得不透风,地上的灌木丛有一人高,这就是传说中的青纱帐。

    这种环境,视线受阻,而且藏着无数的吸血鬼,就是草爬子。

    陈锋把裤腿扎得死死的,领口也扣严实了。

    手里拿着根木棍,一边走一边打草,惊蛇。

    周诚也有样学样跟在他身后,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篓,里面装满了网具和特制的诱饵。

    黑风在前方三十米处无声地穿梭,时不时停下来嗅嗅树根,或是竖起耳朵听听风声。

    「锋子,家里那三头马鹿长得不是挺好吗?那头母鹿刚下了崽,这日子眼瞅着红火,咋非得跑这老远来抓梅花鹿?」

    周诚虽然腿脚不便,但走这种山路却极有章法,呼吸平稳,显然是当年急行军练出来的底子。

    陈锋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这片苍茫的林海,笑着解释道:

    「周哥,这马鹿和梅花鹿,那可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家里那马鹿个头大,产肉多,那叫肉鹿,产的茸叫马茸,虽然也是好东西,但在行家眼里那是粗货。」

    「但这梅花鹿不一样,那叫花鹿,身上一辈子都有那个漂亮的梅花点。它产的茸叫花茸,是细药,是真正的贡品。

    我们要是能拿出几副极品的花二杠,那价格能比马茸翻上两番不止。而且,梅花鹿浑身是宝,鹿胎膏,鹿血酒,那都是花鹿的最好。」

    「那是得抓。」周诚一听这话,眼神立马亮了,「这要是抓回去,这养殖场的档次直接就上去了。」

    「不过这玩意儿比马鹿贼多了,也就是俗话说的胆小如鼠。」陈锋压低声音,「我们得小心点。」

    正说着,前方的黑风突然停住了。

    它没有回头,而是整个身体伏低,尾巴平平地向后伸直,这是发现猎物且准备捕猎的信号。

    陈锋心中一动,冲周诚打了个手势,两人猫着腰,借着灌木丛的掩护,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

    穿过一片榛子林,眼前豁然开朗。

    那是一片位于林间空地上的草甸子,周围长满了一人多高的灌木,

    中间是一片开阔地,长着嫩绿的苔藓和浆果。

    此时,

    那片空地上,正上演着一场无声却激烈的比武。

    十几只通体漆黑,泛着蓝紫色金属光泽的大鸟,正围成一圈。

    它们张开翅膀,尾羽向上高高翘起,形状像是一把把古希腊的竖琴,红色的眼眉像是两团燃烧的火焰。

    它们低着头,脖子上的羽毛炸开,喉咙里发出「咕咕,咕咕」的低沉叫声,互相冲撞,跳跃。

    「黑琴鸡。」周诚压低声音惊呼,「这可是稀罕物,那片林子里多少年没见着了,没想到这儿有一大群。」

    陈锋嘴角也勾起一抹笑意。

    这就是他今天的第一个目标。

    黑琴鸡,学名黑琴鸡,

    老猎人叫它黑野鸡或者乌鸡。

    这东西肉质极鲜,堪称飞禽之王,更是清廷贡品。

    但最珍贵的不是吃,而是养。

    这东西要是能驯化了,那是观赏和食用兼备的顶级特禽。

    眼下正是黑琴鸡的求偶期,这些公鸡正在「比武招亲」,

    也就是所谓的「打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