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刑辩双雄 > 第一百四十三章 回函
    沈牧之和林晓在事务所起草回函。沈牧之坐在电脑前,手指搭在键盘上,没动。林晓坐在沙发上,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看着沈牧之的后脑勺,等着。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冰箱压缩机嗡嗡的声音,隔几秒响一阵,又歇一阵。

    「回函不能太长。」沈牧之说。

    「嗯。」

    「长了显得心虚。」

    「嗯。」

    「也不能太短。太短显得不尊重。」

    林晓不知道说什么,嗯了第三声。

    沈牧之开始打字。键盘声音很轻,不是机械键盘,是普通办公键盘,薄膜的,按下去软绵绵的。林晓看不见屏幕上的字,只看得到沈牧之的背。他穿着那件深蓝色的毛衣,袖口磨得起了球,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印子——戒指摘掉的痕迹。沈牧之以前结过婚?林晓不知道,也没问。

    「第一条。否认泄密。你在离职前一个月,从内网下载过文件吗?」

    「下载过。」

    「下载了多少?」

    「几十个。」

    「都是你写的代码?」

    「大部分是。有一些是公共库。公共库公司所有人随便下。」

    「公共库的部分,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能下吗?」

    「没有。公共库本来就是开放的。」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转回电脑屏幕。「第二条,五百万元损失没有依据。你离职后,公司的业务有没有受到影响?」

    「不知道。我不在那了。应该有吧?少了一个人写代码。」

    「业绩下降了多少?」

    「不知道。」

    沈牧之停了一下。「五百万元是瞎写的。他们拿不出计算依据。」

    「那怎么办?」

    「他们会想办法编。我们想办法拆。」

    沈牧之继续打字。第三条,竞业限制。他没有去竞争对手那里,他连工作都没有。他离开后,公司没给过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里没写,可以不给。如果写了,也没给。不给补偿,竞业限制条款自动失效。

    「你签的劳动合同里,有没有写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林晓愣了片刻。「好像有。没仔细看。」

    「回去看。拍照发给我。」

    「好。」

    打字声停了。沈牧之把回函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三段话,不到五百字。每一个字都斟酌过,像用秤称过的,不多不少。他按下列印。印表机吱吱呀呀响了一阵,吐出一张纸。纸是温热的,有墨粉的气味。

    沈牧之把回函递给林晓。「你看看。」

    林晓接过去,看得很慢。他的嘴唇在动,不识字的人才会这样读,他识字,但他每一行都要反覆看,像是要记住,又像是怕看漏了哪个字。

    「沈律师,他们会起诉吗?」

    「会。他们发了律师函,你不服软,他们就会起诉。他们已经准备好了。你不是第一个被他们告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能赢吗?」

    沈牧之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说「能」,也没有说「不能」。

    「商业秘密案,不好赢。举证责任在你这边。你要证明你没有泄密。这很难。」

    林晓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回函。「我没泄密。我证明不了。」

    「你把能证明的都准备好。聊天记录丶邮件丶代码提交记录丶离职交接清单。能找出来的,都找出来。」

    林晓把回函叠成三折,想装进口袋里。口袋太小,塞不进去。他又折了一折,塞进去了。

    「沈律师,我害怕。」

    「怕什么?」

    「怕输。怕赔钱。怕我妈知道。也怕坐牢。」

    「商业秘密侵权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除非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五百万,够重大了。」

    林晓的脸白了。「那我会坐牢吗?」

    「你泄密了吗?」

    「没有。」

    「那就不会。」

    沈牧之知道自己说了一句没有证据的话。在法律上,没做过的事也可能被判成做过。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心证偏向,任何一步踏错,天平就会朝另一边倾斜。但他还是说了。林晓不能连这点安慰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