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重生80,分家后带妻女吃香喝辣 > 第21章 给老丈人过寿
    第21章给老丈人过寿(第1/2页)

    “素梅,”林国强握住她的手,“你听我说,咱爸咱妈对你怎么样,你心里有数。

    当初你嫁给我的时候,他们没拦着,没要高彩礼,还倒贴了不少嫁妆。

    这些年咱们过得不好,他们没少接济咱们,这份情,得还。”

    赵素梅不说话了。

    丈夫说得没错。

    她爹妈对她确实好,当初嫁给林国强,家里人都反对。

    只有她爹说了一句“国强这孩子老实,又是个当兵的,不会让你受委屈”。

    虽然这句话后来被证明是个笑话……她受的委屈一点不少。

    但她爹的出发点是好的。

    “再说了,”林国强笑了笑,“我现在挣得多了,五六十块不算什么,你就别心疼了。”

    赵素梅咬了咬嘴唇,终于点了点头。

    十月二十那天,林国强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把店里的事安排好了。

    头天晚上多卤了些肉,让赵素梅的堂弟赵志勇帮忙看半天店。

    赵志勇十七岁,在镇上读高中,周末没事干,林国强给了他两块钱,让他帮忙招呼着。

    然后他换上干净衣裳。

    一件蓝色的卡其布外套,是赵素梅用分家后剩下的布头做的。

    虽然不是新的,但熨得板板正正,看着精神。

    赵素梅穿上了那件新棉袄,头发梳得光滑,扎了两条辫子,在脑后盘起来,用新买的发卡别住。

    林静穿上了红色的小外套和小皮靴,林薇戴上了粉色的小绒球帽子。

    一家四口走在路上,惹得村里人纷纷侧目。

    “哟,国强家的,这是要去哪儿啊?穿得这么齐整。”

    “准备回娘家,给俺爹过寿。”

    赵素梅笑着说,声音里带着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底气。

    老丈人家在隔壁赵家洼,走路要一个小时。

    林国强借了生产队的驴车,把一家人拉过去。

    驴车上铺了干净稻草,又铺了一层旧棉被。

    两个孩子坐在上面,颠颠簸簸的,像坐轿子一样,高兴得直叫。

    林静站在车上,扶着车帮,扯着嗓子唱她在村里学的儿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林薇坐在被子上,拍着手跟着哼哼,口水流了一下巴。

    赵素梅坐在车上,看着前面的丈夫赶着驴车,背影像一棵笔直的白杨树。

    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安稳。

    到赵家洼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

    老丈人家的院子里已经停了两辆自行车。

    一辆是飞鸽,一辆是永久,都是九成新的。

    那是大姐夫孙建民和二姐夫刘胜利的车。

    赵素梅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

    她知道,大姐夫和二姐夫都到了。

    这两个人,一个是公社的会计,一个是镇上供销社的采购员,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每次见面,他们看林国强的眼神都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那种“我比你强”的眼神,比任何言语都伤人。

    林国强把驴车拴在院门口的槐树上,从车上搬下礼物。

    两条大前门香烟、两瓶洋河大曲、一罐蜂蜜、一包红枣、一袋枸杞、两斤红糖。

    东西不算多,但每一样都是好东西,拿得出手。

    赵素梅看了看那些东西,又看了看林国强,小声说:“国强,要不烟酒拿一样就行,两条烟两瓶酒太破费了……”

    “拿着。”林国强拎起东西,大步走进院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1章给老丈人过寿(第2/2页)

    “哎哟,国强来了!”

    丈母娘王桂兰第一个看见他,从灶房里探出头来,手上还沾着面粉。

    她五十岁出头,头发已经花白了,脸上的皱纹像核桃壳一样,但眼睛很亮。

    笑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农村老太太特有的慈祥。

    “妈,给您和爸带了点东西。”

    林国强把礼物放在堂屋的桌上。

    王桂兰一看那两条烟两瓶酒,眼睛瞪大了:“哎呀,国强,你这是干啥?

    买这么贵的东西,得花多少钱啊?”

    “不贵,妈,爸过五十大寿,应该的。”

    “这孩子……”王桂兰的眼圈红了,拉着他的手拍了拍,“快进屋坐,你爸在堂屋呢。”

    堂屋里,老丈人赵德厚坐在太师椅上,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扣子系得整整齐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一辈子在地里刨食,皮肤晒得黝黑,手上有厚厚的茧子。

    但眼神很正,看人的时候不躲不闪。

    “爸,祝您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林国强站在他面前,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赵德厚点了点头,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落在桌上的礼物上。

    两条大前门、两瓶洋河大曲。

    这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很体面的寿礼了。

    “国强,坐。”赵德厚开口了,声音沙哑但温和,“你最近在做买卖?”

    “是,爸,在镇上开了个小吃店,卖肉夹馍和面条。”

    “生意咋样?”

    “还行,一天能挣个三四十块。”

    赵德厚的眉毛微微动了一下。

    一天三四十块,一个月就是上千块。

    这个数字,在1980年的农村,足以让任何人动容。

    但他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只是点了点头:“好好干,别让素梅和孩子跟着你受苦。”

    “爸放心,不会了。”

    旁边坐着大姐夫孙建民和二姐夫刘胜利。

    孙建民三十出头,白白净净的,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在公社当会计。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毛呢外套,脚上是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手里端着一个搪瓷茶杯,一副公家人的派头。

    刘胜利比孙建民大两岁,黑脸膛,大骨架,说话嗓门大,在镇上供销社当采购员,手里有点实权。

    平时走南闯北的,见识广,自认为见多识广。

    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棉夹克,拉链拉到胸口,露出里面一件红色的毛衣。

    那是时下最时髦的打扮。

    两个人的目光在礼物上扫了一眼,又互相看了一眼,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哟,国强,”刘胜利先开口了,嗓门大得像在广播,“发财了啊?两条大前门,两瓶洋河大曲,这一套下来得五六十块吧?”

    “差不多。”林国强在椅子上坐下,赵素梅抱着林薇坐在他旁边,林静靠在他腿上。

    “啧啧,”刘胜利摇了摇头,“以前你来你老丈人家,都是提两斤猪肉一包点心,这次出手这么大方,看来是真发财了。

    听素英说你在镇上开了个店?卖啥来着?肉夹馍?”

    “对,肉夹馍,还有面条卤味。”

    “一天挣三四十?”

    刘胜利的眉毛挑了起来,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信,“你吹牛的吧?我一个月工资才四十八,你一天就挣我大半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