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人在人世间,开局签到百元巨款 > 第一百一十四章  夜深了,占据先机!
    当夜幕笼罩天空,此时正是日月交替之时,天空晦暗,黑暗笼罩了大地。

    老虎屯,电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就点亮了,整个村子,黑暗都被驱散,但是站在村子里的王海看着天空,却是一脸的怅然。

    他已经基本确定,那四个开着拖拉机去吸引狼群注意力的民兵,应当是回不来了。

    村子里,炊烟渺渺,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

    王海叹了口气,也是回到了家中。

    他等会还要去给李大爷他们送饭。

    虽然他很惆怅那四个民兵的事情,但是现在,村子的危机还没有解除,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做。

    周秉坤在屋里,今天,他提前做了饭。

    村子成功通电,家家户户用上电灯,对于周秉坤来说,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在加上获得了技能厨艺精通,正好让他趁着这个机会,给二女露一手。

    郑娟和许芸下课回到屋里,一股饭菜的香味顿时扑鼻而来。

    “哇,今天是周大厨掌勺,这香味,郑大厨,你怎么看?”

    许芸看了眼正在将菜放到桌子上的周秉坤,立刻对着郑娟打趣道。

    “周大厨厉害!”

    郑娟看着周秉坤,笑着说道,“看来以后,只有周大厨一个大厨了。”

    “周大厨这一手一展示,还有谁敢称大厨?”

    听到她的话,周秉坤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还搁那贫呢?赶紧洗手吃饭。”

    说着,他将乘好的饭放在了桌子上。

    听到周秉坤的话,许芸和郑娟对视了吐了吐舌头,她们去洗了手,上了桌。

    “周大厨,你这厨艺是和谁学的?”

    许芸只是吃了一口菜后,立刻迫不及待的问道。

    郑娟的厨艺在她看来已经不错了,但是和周秉坤的厨艺一比,许芸忽然觉得,郑娟的厨艺,有点拿不出手了。

    就像是一个业余选手和一个职业选手,如果没有对比,对于普通人来说,只能说她们做出来的菜都是好吃。

    但是一旦将二者放在一起对比,那么高下立判。

    “哪里有学,就是瞎炒。”

    周秉坤说道,“快吃,今晚村里估计还有危险,吃晚饭,你们把房屋窗户都关好,我出去看看情况。”

    “危险?”

    听到周秉坤的话,许芸和郑娟立刻想到了之前的那三头狼。

    “不会又是狼吧?”

    “是,那些畜生今晚说不定还回来。”

    周秉坤说道,“向阳哥和另外一队人出去后都没有回来,估计是出了意外,村里的火力不足,我们可能会有危险。”

    “好!”

    二女顿时也不在嬉笑,而是开始认真吃饭。

    在吃饭的时候,周秉坤也在思索。

    把许芸和郑娟留在家里,万一狼来了,二女可没有什么好的应对方法。

    周秉坤在犹豫,他在想,是否要给她们一些防身的东西。

    吃晚饭,许芸和郑娟十分自觉的收拾着桌子和碗筷。

    而周秉坤在犹豫再三后,走到了屋子的一侧,他将手放进一个包裹里,当然,这只是一个假动作,他的手上,一柄黝黑的手枪出现。

    “许芸,你应该有练过开枪吧?”

    周秉坤忽然对着许芸说道。

    “会,只要是我们国内的枪,我都会用。”

    许芸看着周秉坤,眼神有些疑惑,不知道他为何问这个。

    “这个给你。”

    周秉坤将用布包好的54手枪递给了许芸,“这是我之前从黑市买来防身的,之前一直没有拿出来,今晚怕你们遇到危险,先给你用。”

    “如果有狼威胁到你们,就用这个对付它!”

    听到周秉坤的话,在看着那柄54手枪,许芸愣住了。

    她没想到,周秉坤居然会有手枪,而且还是从黑市买来防身的。

    “之前在郑娟家,招惹到了几个混迹在街头的人,那些家伙动刀子了,所以我买了这个防身,具体的你可以问郑娟。”

    周秉坤已经想好了说辞,反正当初,54手枪出现的第一次机会,就是对骆士宾他们,就算许芸在将来真的要深究,也不会有问题。

    当然,他这个解释,只是不想许芸多想,毕竟接下来,还要靠她保护郑娟。

    许芸接过手枪,检查了一番,将保险打开,点点头,“放心,有了这个,就算有狼来了,我也能对付!”

    “郑娟的安全问题你就交给我!”

    周秉坤点点头。

    其实他也是没了办法,毕竟覆巢之下无完卵,若是老虎屯真的被狼群攻陷了,仅凭他一人之力,也无法护持住二女。

    所以他必须出去。

    安排好了许芸和郑娟后,周秉坤立刻向着屋外走去。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如果狼群要进攻,应该快了。

    他的手上,握着钛钢猎刀。

    这一次,他不准备开枪,而是准备守在村子里,万一有狼群摸进村子,他还能给其他人争取反应的时间。

    这样,集合整个村子的力量,对付狼群,还是有机会的!

    老虎屯在灯光的照耀下,虽然没有亮如白昼,但是也形成了一片光源。

    “这样的话,那群畜生要偷袭我们,也不会太容易了!”

    李大爷看着夜幕中的村子,表情倒是松懈了几分。

    毕竟,若是靠煤油灯,他们发现狼群的时候,可能真的都迟了。

    但是有了电灯,狼群只要靠近村子,就一定会被发现。

    而此时,在山林中,狼王带着狼群正盯着老虎屯。

    狼群的身上,还有着没有干涸的血迹。

    狼王盯着老虎屯,独眼中有着几分迷茫。

    它有些想不通,为何老虎屯会这么亮。

    如果不是它能确定,这个地方就是它的目标老虎屯,狼王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也正是对电灯发出的光亮的忌惮,让狼王没有直接进攻。

    周秉坤到了李大爷的身侧,他也是看着山林的位置。

    一股淡淡的危机感,萦绕在周秉坤的心头,这种感觉,让他确定,狼群绝对在看着老虎屯。

    于是,周秉坤盯着山林。

    他要依靠他的视觉,找到狼群的踪迹!

    周秉坤盯着山林,狼王盯着老虎屯,二者的视线,忽然在空中交织。

    “这群畜生,果然在!”

    周秉坤计算了一下距离,在加上狼群是在丛林里,这时候,除非能给他一把重型狙击枪,才有可能一枪击中狼王。

    至于这种拉栓式步枪,周秉坤放弃了。

    只要枪声响起,狼王稍稍移动,子弹就会落空。

    不过他已经发现了狼王,这就意味着,他们占据了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