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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阿武:加钱,得加钱啊(第1/2页)

    “你就是阿武?”李琛看着眼前的刚毅男子,大约三十左右,身材消瘦,浓眉大眼,倒是跟记忆里的有五六分相似。

    阿武抽了一根烟,说道:“是我。听师爷苏说有笔单子,什么事儿?”

    “做事要多少,出个价。”李琛态度倒也干脆。

    “剁手剁脚,一万起步,要命,五千起步。”阿武直接道。

    “合理。”李琛点点头。

    实际上面对雇佣的杀手刀手,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

    那就是以为剁手剁脚很便宜,要命反而很贵。

    实际上是相反的。

    越简单的越便宜,越复杂的越贵。

    不仅仅是因为难度问题,还要考虑到风险和被人报复的后果……可要是直接把人做掉,那就不一样了。

    几千块就能解决问题。

    这年头的人命也不值钱。

    “看情况办事,到时候我会联系你的,先去有骨气酒楼踩好点,之后我会告诉你目标。”李琛说道。

    “我不在乎你要做谁,反正叫的我来,做不做你都要给钱。”阿武指了指。

    “不过师爷苏是我老朋友,我可以给他面子,给你打个折,事后算账。”

    “可以。”

    这就是熟人好办事的好处了。

    阿武也是上道的人,非常爽快。

    不愧是作风优良的真男人,到死都在喊那一句“加钱”,也是帅爆了。

    很快,阿武就一边出门一边打电话,显然是在联系人手。

    ……

    中午,李琛把高晋叫了过来。

    “晚点儿陪我去走一趟有骨气酒楼,踩踩点子去。”

    “琛哥,你要做什么?”高晋问道。

    “也没想做什么,就是唐僧去西天取经,路过女儿国也总得射泡尿。”李琛随意说了句。

    高晋听得满头雾水。

    但重点放在‘西天’两个字就够了。

    实际上李琛大可不必这么麻烦,找个机会直接把人干掉就行。

    不过人老奸马老滑。

    兴叔混了几十年都没出过什么事,甚至连伤都没受过几次,这可是个十足十的老狐狸。

    身边时常都会轮流带着几个大底。

    光李琛知道的就有疯猴,瘦狗,还有大声勇这些人。

    鬼知道他会不会留一手。

    但谈判前后动手就不一样了,不管再怎么样都能甩锅给东星。

    洪兴跟东星有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是十几二十年。

    当初就有过谈判桌翻脸动手的先例,再来一次不显得很合理?

    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了啊。

    聊了两句,李琛就找到了个偏僻的地方练练枪,确定手感和准度后,这才重新回到九龙城。

    这一带因为有个城寨,油水不错,因此也涌入很多社团。

    其中就有东星,洪兴,洪泰,还有恒记这些字号。

    很多像被打散的字花档,粉档,赌档还有黑市销赃档……这里几乎都有。

    九龙城也是贫富差距最大的地方,一边是富人区,一边是难民营。

    难民营最大的帮派是越南帮。

    前几年暴动过几次,大肆的打砸港人的店铺和生意。

    因为他们不满自己在做难民,而是想奴才变主人,不仅要抢港人的就业,还想抢港社的资源。

    最后还是港人港社合力把这些人打散打崩,才勉强平息风波。

    整个过程鬼佬都没有出面。

    因为让越南难民入境是他们做的,美其名曰“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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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操作也一度在国际引起赞誉。

    而赞美之后的事儿,他们自然不会管这么多了,反正也就是个殖民地,死多少本地人关他们什么事儿?

    反正镀金个几年就回去了。

    哪怕真要镇压,那鬼佬也是镇压本地人,而不是难民,不然脸面何存?

    成也鬼佬,败也鬼佬,因此也引出了后世的那句经典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遍地黄金,但这座城市同样充满了暴力与血腥,罪恶横行,人命如草芥。

    李琛深知这时代的混乱与机会,因此他心中早就有了目标和计划。

    利用多重身份双吃,再捞多点钱,走正行,洗白。

    只要实力足够,别说成世界首富了,遍地开雇佣集团都没问题。

    如果单纯有钱没枪,只能是他人的充电宝。

    天色渐暗,李琛正准备去踩点,刚好遇到一个人背着箱子卖烟。

    “盲辉,来包万宝路。”李琛叫道。

    “琛,琛哥。”盲辉转过头,立马傻笑着走过来。

    “万宝路15块一包。”

    “你他妈疯了,连我都要钱?”李琛扔过去五十块,然后骂骂咧咧的给了他一巴掌。

    “不用找了。”

    “谢谢琛哥!”盲辉嘿嘿笑着挠头。

    “一点儿人情世故都没有,难怪你个扑街会被人从庙街打到九龙城。”李琛叼起根烟又给了他一巴掌。

    盲辉就是贱命的典型。

    只想活着,但古惑仔欺负他,差佬也没把他当人。

    善良或邪恶都不够纯粹,那就注定只能是别人的垫脚石。

    ……

    到了晚上,李琛戴上小猪佩奇面具,来到有骨气周围逛了圈。

    发现周围没有太好的动手环境。

    那就干脆直接动枪。

    没多久,洪兴和东星就驶来好几辆车,十几号人浩浩荡荡的下来,为首的正是兴叔和白头翁。

    兴叔身边的是大声勇和瘦狗,白头翁身边则是司徒浩南跟何勇。

    其中司徒浩南跟何勇的模样,跟剧情里有七八分相似,李琛在胡同口里边看得真切。

    就在这时,电话响起。

    “我人已经到了,你想怎么做?”阿武打来了电话,他就在街头的一辆丰田海狮内,车上还有三个人。

    “知不知道白头翁是谁?”

    “知道,东星二路元帅嘛,不就是刚刚进了有骨气那个?”

    “对。旁边那个老头看见没,等下他要是出来了,直接剁了他。”

    “可以。”阿武果断答应。

    “不过对方有二三十号人,点子硬,得加钱!”

    “钱不是问题,事成后,我给双倍。”李琛说道。

    阿武也不愧是真男人,几个人对几十号人都是优势在他。

    压根没想着不干,反而扭头就要加钱。

    这种才是黑社会猛男嘛。

    要钱不要命。

    没多久,高晋开车过来,李琛把小猪佩奇面具扔进储物间就上车。

    心念一动就能自取自放,倒是方便。

    “琛哥,我们要做什么?”

    “去有骨气酒楼后门等着。”李琛抽着烟吩咐道。

    他已经想好了,要是阿武直接把人做了,那就万事大吉。

    要是做不掉那就当炮灰,吸引火力,自己再动手把人搞定。

    砸这么多钱雇佣,不就是为了这个,那要他们干什么?

    物尽其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