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昭没有回答,但两个人都知道答案——如果正华两只手都用,他们可能连三分钟都撑不住。
从那天起,A组对正华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没有人再质疑他的能力,没有人再叫他“胖子”,所有人都恭恭敬敬地喊他“教练”,哪怕是比他大十岁的alpha,在他面前也像小学生一样乖。
和当时的那群年轻气盛的练习生一样,只要收拾一顿,态度就变了。
在组织里的,能力第一,所有人都慕强,而显然,哪怕正华退休了,现在是个胖子了,依然是最强的。
但正华对所有人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平淡的、漠然的、像一台精密的评分机器。
谁做对了,他说“不错”;谁做错了,他指明问题在哪;谁受伤了,他给递一瓶水,提点建议。
没有多余的表情,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眼神。
A组的人私下讨论过:“教练是不是对谁都这样?”
“对,他对首领都这样。”
“那他对谁不一样?”
“对他配偶吧。”
“言回鹊?那个言回鹊?”
“嗯。”
“怎么不一样?”
那个被问的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教练看言回鹊的时候,眼神不一样,就那么一点点,但你仔细看能看出来。”
“就这?”
“就这,但对教练来说,这已经是……”他顿了顿,像是在找一个合适的词,“已经是他能给出的最大程度的在意了。”
……
言回鹊的伤彻底好了之后,恢复了一周三次去训练场“顺路看看”的习惯。
他每次去的时候,都站在训练场的入口处,双手插在口袋里,长腿交叠,姿态随意。
他的穿着依然考究,就像是走t台或者是出席什么时尚活动一样。
今天是一件浅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白色的高领毛衣,衬得他下颌线锋利如刀,面容矜贵精致,亚麻色的头发用发蜡打理出一个慵懒而有型的弧度,整个人好看得像从时装杂志的封面上走下来的。
训练场里的omega们看到他,会忍不住脸红,就连beta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但他一个都不看,他的目光永远落在同一个方向——训练场中央,那个圆滚滚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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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A组在做实战模拟,场景是一条仿制的城市街道,两侧是假建筑物的立面,中间停着几辆报废的汽车。正华站在控制台前,手里拿着平板电脑,表情平淡。
姜啸第一个进去,用时八分钟,完成了任务,出来的时候,正华看了他一眼,“七分钟,下次再快一点。”
姜啸点了点头,站在旁边等。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A组的alpha们一个接一个地进去,一个接一个地出来。正华对每个人的评价都是指出问题,给出改进建议,然后说“下一个”。
轮到韩昭的时候,他用了九分钟,出来的时候,正华看着他,沉默了两秒。
“你的左腿有问题。”
韩昭愣了一下,“什么?”
“你刚才从第三个掩体移动到第四个掩体的时候,左腿的步幅比右腿小了十厘米,速度慢了一秒,你左膝有旧伤?”
韩昭的表情变了,他的左膝确实有旧伤——半年前的一次任务中扭伤了半月板,做了手术,恢复得不错,但偶尔还是会隐隐作痛。这件事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A组的队友。
“你怎么知道?”他的声音有些哑。
“看出来的,”正华说,语气平淡,“你的重心在移动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偏向右腿,左腿的落地时间比右腿短零点五秒,这是膝盖有伤的典型特征,明天去医疗组做个检查,如果问题严重,调整训练计划。”
韩昭站在原地,看着正华圆润的侧脸,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是,教练。”他的声音比刚才低了一些,带着一种发自内心的、不加掩饰的尊敬。
言回鹊站在入口处,看着这一幕,他看到了韩昭看正华的眼神,不是练习生看教练的那种尊敬,是一种更深的、更复杂的、混合了感激和崇拜的复杂情绪。
这个眼神,言回鹊很熟悉,因为和当初的那个陆辞渊的眼神,差不多。
他的手指在口袋里收紧了一点。
正华今天穿的T恤是浅蓝色的,是他买的那件。
正华人胖,出汗会多,所以每天都要换洗衣服,衣服就洗松了,导致领口变大,露出一小截锁骨。
工装裤是新的,黑色的,也是他买的,裤腿比之前的长了一点,正华把裤脚卷了两道,露出圆滚滚的脚踝和那双旧运动鞋。
言回鹊看着那双旧运动鞋,在心里记了一下:明天让人送几双新鞋过来,正华的脚踝有点肿,大概是鞋底磨平了,支撑不够。
他的目光从脚踝移回到正华的脸上,然后注意到一个细节,正华左手插在口袋里,但右手的手指在平板电脑的屏幕上敲了两下,频率比平时快了一点。
这是正华在忍耐什么时的习惯动作。
言回鹊收回目光,直接走过去,站到他旁边,压低声音:“怎么了?”
正华没有抬头,“姜啸刚才出来的时候,他的动作没问题,但他在第四个掩体后面多停留了一秒。”
“所以?”
“所以他在犹豫,”正华把平板电脑关掉,放在桌上,拿起言回鹊递过来的保温杯喝了一口水,“他在实战中会犹豫,这会害死他。”
言回鹊看着他平淡的侧脸,忽然觉得,正华对A组这些alpha的在意程度,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多得多。
他记得每一个人的动作细节,记得每一个人的习惯和弱点,记得韩昭的旧伤,记得姜啸多停留的那一秒。
他不是不在意,他只是不会表达。
就像他对我一样,言回鹊在心里想。
他不是不想说“我想你”,他只是说不出口,他能做的,只是在我说“冷”的时候,把冲锋衣的拉链拉开,盖住我的手。
“正华。”他说。
“嗯?”
“晚上想吃什么?”
正华的手指在保温杯上停了一下,然后他抬起头,看着言回鹊,那双眼睛在训练场的灯光下显得格外亮,像两颗被水洗过的深色玻璃珠。
“火锅。”他说。
“好,我去买食材。”
“想吃金汤肥牛的锅底。”
“好,配菜吃毛肚、金针菇、贡菜?”
“加一份小酥肉。”
“正好今天送来了一块里脊肉,到时候现做。”
“好。”
正华的嘴角有一丝极细微的、几乎不可察觉的弧度,言回鹊读懂了其中的含义,正华对自己的提议很满意。
“那我去买菜了。”
“嗯,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