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你别不要我 > 分卷阅读12
    一遍就会了。他觉得理科是最简单的,正确答案只有一个,对了便对了。不像文科弯弯绕绕,答案也模棱两可。

    他从小跟奶奶一起长大。

    父母离婚,各自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奶奶对他很好,但她苍老瘦弱的身躯,不足以在各个方面给他完全的保护。

    所以周恪被欺负时,通常都是自己反抗。

    14岁那年,奶奶因病去世。好心的邻居帮忙料理了奶奶的后事,街道派出所的人联系周恪父母,把他送过去,他自己又偷偷回来。几次三番,大家无可奈何,也就由着他了。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不跟着父母过更好的生活,半大的小孩反而要独守在这里受苦。

    其实周恪只是不屑于沾染多年不露面的所谓父母半分罢了。

    奶奶留下来的钱很快就花完了,不到年龄打工的周恪唯一能想到得到钱的办法,就是去偷去抢。

    宋加星的母亲孙萍恰好是失主之一。

    小少年的偷盗手段总归不高明,很快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都是街坊邻居,警察们对周恪的情况多少了解一点。心中同情,但没太多能做的,只能唏嘘。

    孙萍听说,“你缺钱?我给你啊。”

    周恪瞪大了眼。

    当时的孙萍生意如日中天,钱好像雪花片一样,风一吹就呼呼顺着窗户往里刮。资助一个生活困难的学生,比买一根火腿肠给路边的小猫一样简单得不需要思考。

    “谢……谢谢您!”周恪把惊喜和不安压在心里,面上一派老成,“我以后会把钱还您的!”

    “啊,不需要。”孙萍不在乎感恩的小猫为她叼来什么小麻雀小老鼠。

    “不,我一定会还的!”

    孩子年纪不大,气势却逼人。靠着运气赚钱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孙萍被震得一怔,复又笑了。

    还就还吧。

    就这样留下她不怎么回去的家的地址,孙萍离开了这个地方,和丈夫一起去下一个城市闲玩。

    凭借不错的成绩和孙萍资助的钱,周恪顺利考上高中。虽说不是什么重点学校,但听说也不错。

    孤身一人的生活总是面临挑衅。

    周恪作战经验丰富,倒也没怕过他们。人多也不怕,就揪着领头那人猛揍,没多久就声名在外。

    青春期上头的荷尔蒙让一帮小姑娘被这样的周恪迷住。只要是看着顺眼的,周恪来者不拒。这就导致为红颜一怒引起的战火在高中三年几乎没断过。

    周恪高三的女朋友长得漂亮,墨黑的长发披肩,皮肤白皙,笑容甜美。

    她有一个追求者,初中毕业后就在一家台球厅打工。

    高考前夕,他在校门口堵到了周恪。

    那人染了头红毛,耳朵上戴了一排耳钉,黑瘦得像烟熏的竹竿。

    他叫周恪跟他一起“单独唠唠”。

    安抚好担忧的女友,周恪独自跟他走到一条巷子中。

    红毛先是说了些什么离她远点否则怎样怎样的俗话,周恪当然不把他放在眼里。红毛于是从包里拿出一把磨得锃亮的匕首,拿在手里恐吓似的比比划划。

    周恪不怕他,却也忌讳那匕首伤到自己——毕竟马上就要考试了,没必要因为这种无聊的事影响发挥。

    他想退,红毛却觉得自己占了上风,更不依不饶。

    周恪想速战速决,制住红毛拿刀的手。红毛挣扎不休,刀锋划过周恪下颌,瞬间见了血。

    那红毛就是个纸老虎,一看出血了,吓得面色苍白。周恪趁机用手肘打击红毛手臂,把匕首夺了过来。

    红毛惨叫一声,捂着手臂仍不忿,嘴上不干不净地骂着,不吝什么,捡起就骂。

    混着爹娘大爷的咒骂周恪本不在意,直到他肮脏的嘴里出现“奶奶”二字……

    脑袋里好像射进了一支利箭,刹那间神经都跟着刺痛。他没想那么多,只是想让这个红毛闭嘴,并为那些话付出代价!

    回过神的时候,他看着颤抖的手沾满鲜血,腥臭粘稠,深深刻进掌纹里,好像怎么都洗不掉。

    刀还在手里握着,攥得紧紧的,硌得掌心直发疼。陡然松手,金属刀刃与地面相撞发出刺耳的声音。

    完了。

    周恪心想。

    ……

    不幸中的万幸,红毛没死,周恪不至于因冲动而背负一条人命。

    冰冷的铁窗在周恪眼前合上,一片灰白。

    周恪算防卫过当,判得不重,但……

    盛夏燥热,所有怀揣梦想的少年人在这几天尽情挥洒积累多年的汗水。他们面前有一条宽广平坦的,闪着夏日阳光一样明黄色光芒的大道。

    而那条路上,没有周恪。

    高考并不是人生中只有一次机会,周恪知道可以再考。

    只是有一种畏惧在心底滋生,让他恐于尝试。可心结并不会因为恐惧解除,反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所以,宋加星参加了高考,并通过高考考上了大学,这让周恪心里一松,好像多年的夙愿终于被达成了。

    周恪托着沉重的脑袋,眯着眼睛。今天不知怎的,怎么看宋加星都看不够。

    就是命运吧。

    他救了宋加星,仿佛就是救了当年的自己。

    以后,就成为家人吧?两个孤零零的可怜鬼。

    只要你想,我愿意给你一个家。

    ……

    “哥?哥?”

    宋加星叫了周恪两声,没回应。

    周恪趴在桌上睡着了。

    真是的,喝那么多做什么啊?

    宋加星抱怨着,扶着周恪起来,挪到床上让他躺着。

    喝醉的周恪脸上飘着红晕,有一种可以任人为所欲为的性感。

    宋加星咽了咽口水,试探地推推周恪,“……哥?”

    没有回应。

    想起那次在派对求而未得的吻,宋加星俯身,蜻蜓点水般略过周恪微张的双唇。

    舌尖在唇畔尝到一丝酒意。

    嘴角轻轻勾起,带着得逞的得意。

    ——这不就亲到了?

    宋加星收拾碗筷,空气中饭菜的香味还没散去。屋里灯光融融,屋外满天星。

    心里突然满满当当。

    这里好像……是一个家。

    不舍像滴进油污的洗洁精,一发不可收拾地蔓延开来。

    要不……就留下?

    不行。

    如果那晚没发生,尚可以粉饰太平。

    爱情是个贪婪鬼,一旦得到甜头就会想要更多。哥不会回应他,也不可能回应他!

    就算回应了他也不要!

    一个滥交滥情的人,不配得到他的爱!

    长痛不如短痛,就是这样。

    宋加星拧开水龙头,把洗洁精和油污一起冲掉。

    大学之后,就别再联系了。

    第10章

    上次周恪陪着去了一次,这次宋加星独自一人去A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