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火红年代,我一小混混,有见义勇为系统 > 第261章、温香软玉的滋味
    赵志刚在家里的灶房里烧了两大桶热水,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

    随着浑浊的肥皂水流走的,还有大马店的淤泥、腐臭和那股子压在心头的沉重感

    赵志刚换上一件的确良白衬衫,穿在他挺拔的身上,别有一番男子气概。

    脚踩千层底布鞋,头发擦得半干,整个人清爽利落。

    “娘,我去趟知青点。”

    “去吧去吧,别空着手,把那袋刚炒好的松子带上。”

    周桂花正在逗孩子玩,嘴角却挂着看透一切的笑意。

    赵志刚提着松子,步履轻快地走向知青点。

    刚到门口,就看见那个魂牵梦绕的身影。

    陆雨薇正坐在院子里的石磨旁看书,夕阳的余晖洒在她侧脸上,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金边。

    听到脚步声,陆雨薇下意识地抬头。

    当看到那个站在篱笆外、笑容灿烂的青年时,她手中的书“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志刚!”

    这一声呼唤,带着颤音,更带着半个月来日夜悬心的担忧。

    她顾不得矜持,快步跑了出来,在离赵志刚半米远的地方猛地刹住脚:“你……你回来了。没受伤吧?”

    赵志刚看着她那双蓄满泪水的杏眼,心里软得像是一汪春水。他把松子往旁边石墩上一放,也不管有没有人看见,上前一步,虽然克制着没有拥抱,但目光却紧紧锁住她。

    “毫发无伤,连块皮都没破。走,带你去河边转转。”

    两人并肩走在通往小河边的田埂上。

    晚风习习,吹散了夏日的余热,河边的芦苇丛沙沙作响,几只水鸟惊起,掠过波光粼粼的水面。

    “大马店那边……很惨吧?”陆雨薇低声问,声音里带着一丝同情。

    “是很惨。”赵志刚踢着路边的小石子,语气变得深沉,“雨薇,在那种生死面前,我特别庆幸。”

    “庆幸什么?”

    赵志刚停下脚步,转过身,面对着陆雨薇。

    他抬起手,用粗糙的指腹轻轻拂过她耳边被风吹乱的发丝。

    “庆幸我们能够遇到。”

    “雨薇,以前我不信命,但现在我信了。”

    陆雨薇的心猛地漏跳了一拍,脸上飞起两抹红霞,一直蔓延到耳根。

    她羞涩地低下头,嘴角却抑制不住地上扬,声音细若蚊蝇:“油嘴滑舌……”

    “这可是真心话。”

    赵志刚看着她娇羞的模样,心中那股悸动再也压抑不住。

    四下无人,只有潺潺的流水声。

    他缓缓俯下身,在那张让他朝思暮想的红唇上,轻轻印了下去。

    这是一个带着肥皂清香和草木气息的吻。

    陆雨薇浑身一僵,随即软了下来。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所有的苦难与疲惫都在这唇齿相依的温暖中烟消云散。

    八月底的杏花村,白山如同一个慷慨的母亲,敞开了怀抱。

    漫山遍野的野果子熟透了,红彤彤的覆盆子像小灯笼,紫黑色的蓝莓藏在叶子下,野葡萄一串串挂满枝头,还有野梨,压弯了树腰。

    一大早,村里的打谷场上就热闹非凡。

    民兵队长李铁柱背着老猎枪,腰里别着旱烟袋,吆喝着:“咱们今天分头行动,老少爷们儿跟我进深山打猎,给大家改善伙食。大姑娘小媳妇就在外围摘果子,谁也别偷懒啊!”

    赵志刚、李国庆和王勇自然是跟着进山的先锋队。

    刚进林子没多久,大家就分开了。

    赵志刚眼尖,瞅见前面灌木丛里闪过一道灰褐色的影子。

    “刚子,跑过去的是鹿。”李国庆眼睛都直了,压低声音,手里的猎枪握得死紧,“看那角,绝对是头公鹿,少说也有二百斤!”

    “比比?”赵志刚挑眉,眼中闪过一丝猎人的精光,“看谁先撂倒它。”

    “比就比,你是神枪手,我也不差。”

    两人悄无声息地追了上去。

    这头公鹿非常机警,仗着腿长,在林子里左突右窜,专门往树木茂密的幽深处钻。

    这一追,就追出了五六里地,渐渐远离了李铁柱他们的大部队。

    “在那儿!”

    李国庆气喘吁吁,指着前方五十米开外的一棵大松树下。

    野鹿似乎也跑累了,正停下来警惕地回头张望。

    “砰!”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人的枪响了。

    野鹿哀鸣一声,应声倒地。

    “中了!哈哈,我们同时打中了。”李国庆兴奋地跳了起来,撒丫子就往那边跑。

    赵志刚笑着摇摇头,正要跟上去,突然,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低吼声从旁边的灌木丛里传了出来。

    “吼——”

    赵志刚感觉这声音挺耳熟。

    李国庆的脚步戛然而止,像是被施了定身法。

    只见灌木丛被两只巨大的熊掌粗暴地拨开,一头体型硕大,胸口有一撮白毛;另一头是小熊,也非常壮实。

    李国庆的脸瞬间煞白,腿肚子开始发抖。

    在这深山老林里遇到这玩意儿,那就是阎王爷发请帖——要命啊!

    “刚子……快跑……”李国庆哆哆嗦嗦地举起枪,虽然知道猎枪打在熊皮上跟挠痒痒差不多,但这是本能反应。

    “别动,把枪放下!”

    赵志刚非但没跑,反而一声断喝,快步冲上前,一把按下了李国庆的枪管。

    “刚子,对面那可是熊瞎子!”李国庆急得眼泪都要下来了。

    然而,下一秒,让李国庆怀疑人生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那头最大的棕熊,并没有扑上来撕咬,而是冲着赵志刚晃了晃脑袋,嘴里发出“嗷呜嗷呜”的声音,听起来……竟然有点像是在打招呼?

    赵志刚松了口气,笑着走上前:“熊大,毛毛,好久不见啊!看这膘贴的,最近伙食不错吗?”

    熊大在赵志刚身上嗅了嗅,毛毛的大脑袋则在赵志刚掌心蹭了蹭。

    李国庆手里的枪“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下巴差点脱臼。

    “卧槽?刚子,你是山神爷转世还是咋的?和熊瞎子你都能无障碍沟通?”

    赵志刚回头促狭一笑:“这叫人格魅力,懂不懂?这是熊大,那是毛毛,我和它们是老交情了。”

    熊大听懂了赵志刚在介绍它,得意地吼了一嗓子。

    然后伸出爪子,指了指东边的一片密林,嘴里含混不清地哼哼着。

    “刚子哥,那边有人参,你要去挖吗?”

    “行,只要你带我们挖到人参,地上的那头鹿就归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