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火红年代,我一小混混,有见义勇为系统 > 第29章、我更喜欢小钱钱
    赵志刚回头对忧心忡忡的家人说:“爹,四姐,你们就瞧好吧。就他这样的弱鸡,我还没放在眼里。”

    知青点的其他人没凑过来,早上分了肉,他们心里对赵志刚的观感复杂,默默地在远处干活。

    比试正式开始。

    秦向东憋着一股劲,抡起锄头就刨了下去,泥土四溅,一副拼命的架势。

    反观赵志刚,不紧不慢地挥舞着锄头,先是利落地将红薯藤拨到一边。

    紧接着,他手腕一抖,锄头精准地切入土壤。

    几锄头下去,一窝红薯就露出了圆滚滚的脑袋。

    他立刻换了力道,小心翼翼地刨开周围的土壤,避免挖破红薯皮。

    最后,他弯下腰,双手抓住藤蔓的根部,猛地向上一提!

    一整窝七八个红薯,被完整地带了出来,上面沾了些许泥土。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丝毫不乱。

    做着这些事情,他脸不红,气不喘,仿佛只是随手从地上捡了块石头。

    在旁边地里干活的村支书胡光明,看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他娘的是那个混小子赵志刚?

    他挖地的速度,比村里干了一辈子农活的老把式还快。

    那股子利落劲儿,简直不像是在干活,倒像是在表演!

    再看秦向东那边,刚开始还势头挺猛,可刨了十几下,他就得停下来,撑着锄头柄喘口气。

    慢慢的,差距肉眼可见地拉开了。

    当赵志刚已经清理完一整条地垄时,秦向东那边,才挖了不到三分之一。

    “我的乖乖,刚子这是吃了龙肉了?力气这么大!”

    “你瞧他那速度,咱们两人加起来都没他快!”

    “不行,不能被个半大小子比下去了,加把劲!”

    村民们的议论声,像一根根针,扎在秦向东的耳朵里。

    他咬着牙,拼命加快速度,可越急越乱,好几个红薯都被他的锄头给刨成了两半。

    赵志刚压根没空理会周围人的惊叹。

    他挖完了一亩地,便开始清理红薯上的泥土,然后一个个的放进两个大背篓里。

    很快,两个背篓就堆得冒了尖。

    在所有人惊骇的目光中,赵志刚走到背篓前,连腰都没怎么弯,两只手像拎小鸡似的,一手一个,轻松地将两个沉甸甸的背篓提了起来!

    就那么一手一个,左边肩膀挎一个,右边肩膀挎一个,稳稳当当。

    然后,他对着秦向东挑眉。

    “我的地挖完了,你慢慢玩。”

    说完,他迈开大步,朝着村委会的方向走去。

    那步伐,根本不像是背着两百多斤东西的样子。

    秦向东盯着他的背影,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比试,没想到却成了这样的局面。

    怎么让他不气。

    可是再气也要继续干活,不然就没有工分。

    赵有才和赵霞,父女俩对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狂喜和一丝丝的荒谬。

    这还是自家那个懒骨头吗?

    其实赵志刚还想跑来着,可理智告诉他不行。

    怕被人当成山里跑出来的怪物,给抓去切片研究了,这才生生打消了念头。

    他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跟系统闲聊。

    “系统,你牛哇!这两筐红薯,加起来少说也有两百斤,我现在背着,跟背了两团棉花似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那当然。】

    系统的声音带着一丝傲娇。

    【本系统可是统子界的精英,奖励给你的技能,那可是万里挑一的。】

    “嘿,夸你一句,你还喘上了。”赵志刚撇撇嘴。

    “什么时候能奖励点真金白银?我更喜欢小钱钱。”

    【系统奖励均为随机。你的这个要求,我无法满足。】

    “切,死脑筋。”

    赵志刚心里嘀咕。

    “行吧,看来还是得靠自己。多往白山跑几趟,挖点人参、灵芝,去黑市换钱才是正道。”

    从地里到村委会,旁人一个来回,紧赶慢赶也得十五分钟。

    赵志刚现在拥有猎豹般的速度。

    哪怕是刻意控制了脚程,装出一副我只是力气大的模样,一个来回也才花了堪堪十分钟。

    李国庆看到他跟个没事人似的回来,八卦之心熊熊燃烧,连忙递上水壶。

    “刚子,你啥时候力气这么大了?背着两大筐红薯,脸不红气不喘的。”

    赵志刚接过水壶,咕咚咕咚灌了半壶水,张口就来。

    “可能是这几天上山,练出来了呗。再说,今天中午吃了肉,肚子里有油水,干活自然有劲!”

    这理由朴实,让人无法反驳。

    李国庆信了,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

    赵志刚把水壶放下,又扛起锄头,投入到了热火朝天的劳动中。

    接下来,整个红薯地里的人都见识到了什么叫人形推土机。

    “当——当——当——”

    放工的铃声敲响,悠扬地回荡在田野上空。

    秦向东累得像条死狗,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两条腿抖得跟筛糠似的。

    他面前的地,才挖了八分,而且挖出来的红薯,还有大半堆在地头,没来得及背回仓库。

    再看赵志刚那边。

    他一个人,已经干完了两亩地的活。

    所有红薯,都已经被他一个人,全须全尾地背回了村委会的仓库。

    两相对比,高下立判。

    村支书胡光明清了清嗓子,走到两人中间,大声宣布:“这次比试,赵志刚获胜!”

    赵志刚吹了声响亮的口哨,那模样,又痞又坏。

    “秦知青,愿赌服输,你怎么说?”

    秦向东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实在是太丢人了。

    在全村人的注视下,他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他咬着后槽牙,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声若蚊蝇:“刚子哥。”

    赵志刚夸张地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转头问旁边的李国庆:“庆子,你听见啥了没?好像有蚊子在叫。”

    李国庆憋着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没听清。声音比娘们还小,风一吹就散了!”

    周围的村民发出一阵哄笑。

    秦向东只觉得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捏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用尽全身力气,大声说:“刚子哥!”

    这一声,带着屈辱和愤恨。

    赵志刚满意地哈哈大笑,走上前,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嗯,这才对嘛!是爷们就得有个爷们的样儿!”

    他拍完,收回手,指了指秦向东身后狼藉的土地,笑得一脸和善。

    “我们放工了,不过秦知青,做事要有始有终,可不能半途而废啊。你自己挖的红薯,还得慢慢背回去。”

    说完,他冲李国庆和王勇一招手,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潇洒地扛着锄头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