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一段时间。

    孙绍祖的生活平静了下来...

    军中。

    家中。

    陪孩子。

    双休...

    转眼间到了三月末。

    春暖花开。

    满城飘香。

    止戈郡王的子女,到了百日宴。

    从几天前,止戈郡王府就开始为了世子、庆国公、两位县主的百日宴做准备。

    张灯结彩。

    府内府外,尽是仆从来往穿梭。

    虎威营这段时间训练,已经是第一阶段训练完毕,彻底成军,孙绍祖这两天都在军中。

    明日就是儿女的百日宴,孙绍祖今天很早就从军营回来,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就看到有三个身穿锦服的中年。

    其中一个牵着一匹神俊的骏马,另外两个守着一辆马车。

    看到这一幕,孙绍祖莫名的熟悉...宛如当年路过这里,买了黑电、兵器的时候一样。

    以前孙绍祖从未仔细想过,为何每次都是那么巧合,卖宝马神兵,都没有人注意到,偏偏被他注意到。

    而且还捡了陋。

    那时候他是沾沾自喜,买东西的时候,还为对方考虑。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一个大傻逼。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便宜让人占。

    买的没有卖的精,自古都是无奸不商,宝物贱卖,必有图谋。

    但是那匹马,真的神俊,孙绍祖见过的宝马之中,黑电无疑是最神俊的一匹,可惜,战场上战死了。

    其次就是胭脂马,比黑电差了一些,也是千里宝驹。

    但是眼前这一匹黑色宝驹,骨架高大,比孙绍祖见过的任何一匹战马都要高大。这匹马虽然被人牵着,带上了辔头,失去了自由,但是这匹马双眼中流露的天然傲气,让它不屑于反抗一样。

    “好...”

    孙绍祖几乎是下意识的就要叫出一声好马,这匹马太对他的胃口,当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喜欢!

    想要!

    这个时代的男人,没有不喜欢马的。

    就像是现代社会中,没有男人不爱车一样。

    车有高低配置,价格高低。

    马,同样也有价格高低,也有好坏之分。

    如果之前的黑电,就是一辆思域,那么眼前这匹马就是一辆法拉利。

    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拒绝法拉利!

    孙绍祖也不例外。

    眼热。

    眼馋。

    心跳如鼓,双眼难以挪开。

    看到孙绍祖看向他们这里,三个人顿时眉梢见喜。

    任务就要完成!

    上面的人说,只要将这宝驹、神兵卖给止戈郡王即可,不怕贱卖,就怕止戈郡王不要。只要止戈郡王喜欢,不要银子也行。

    他们守在这里,已经两个多月!

    今日,总算是见到了止戈郡王。

    他们知道,就算是面前的风从止戈郡王面前吹过,止戈郡王也会伸手薅几把揣兜里。

    贪婪。

    好色。

    爱宝...

    他们不信,止戈郡王见到这千里神驹,不会心动。

    只要心动,就会询问。

    只要询问,他们就会给止戈郡王,一个他无法相信,无法拒绝的价格...甚至是白送。

    “嗳?”

    然而下一刻,他们就看到,止戈郡王伸出自己的双手,硬生生将自己的脑袋,从看向侧方,他们这里给掰了回去,目视前方。

    并且低吼:“牵着本王的马走!”

    孙绍祖看到这一幕,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联想到两个多月前,在乐阳公主府中听到的一切,孙绍祖已经很清楚,这又是乐阳公主这个娘儿们,白送她东西。

    可一可二不可再三。

    孙绍祖明白了乐阳公主的心意,也同样知道了乐阳公主只有他一个男人,生下的一子一女,都是他孙绍祖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