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装乖,沈小姐最擅长啦 > 第三百八十一章  楼铮心疼
    “想去哪儿?”楼铮问。

    沈韫浓想了想:“就在路氹区随便逛逛吧,给你看看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

    楼铮不受控制地想起楼明月说的那句话来——

    “她是路氹区有名的漂亮小乞丐来的。”

    也不知道那几年她怎么熬过来的。

    心疼得透不过气,楼铮强作淡定:“好。”

    沈韫浓看出了他神态不对劲,伸手捧他的脸。

    “都过去啦,我都走出来了,你要是现在就开始难过,我可不敢带你去了。”

    楼铮:“我要去。”

    路氹是澳城最富的三个区之一,不是贫民窟的聚集地,房租当然也不便宜。

    但为了顾曦薇的工作方便,她们只能在这里找最便宜的地方住。

    围合式的楼梯房,像八九十年代的家属大院,沈韫浓带着楼铮一路走到小区门口去。

    现在这里非住户已经不让进,也算有了相对有序的管理。

    出来进去的全是操着内陆口音的人。

    “我原来就像他一样。”沈韫浓说。

    随着她的目光,楼铮看到了一个背着蛇皮袋的小男孩。

    在这个十几度的天气里,小男孩身上穿着一件不合尺寸的长外套,脚上还穿着凉鞋,袜子也脏得看不出颜色。

    她说自己当时就像他一样。

    楼铮的心口一酸,嗓子也跟着发堵。

    “快,帮我喝完。”

    正伤怀,眼前递过一个瓶子,是刚才他给沈韫浓买的热牛奶。

    沈韫浓只喝了三分之一。

    楼铮知道她要做什么,接过来两口喝了,把空瓶给她。

    接着便见她两步跑过去追上小男孩。

    “你东西掉了。”沈韫浓说,从地上捡起两个掉落的空瓶。

    小男孩回头,看见沈韫浓衣着光鲜,本能地往后躲了一下。

    沈韫浓不介意,把那几个瓶子递过去:“给。”

    小男孩接过,低声道谢,装进蛇皮袋里。

    “你把瓶子踩扁,这样可以多装一些。”沈韫浓说。

    又对他伸手:“来,我帮你。”

    后来发现小男孩不太会说普通话,沈韫浓用蹩脚的粤语跟他交流。

    她一直伸着手,小男孩会意,怯怯地把蛇皮袋子递给她。

    沈韫浓从里面拿出个矿泉水瓶,拧开盖子,踩扁,把空气压出去,又把盖子拧好,装回蛇皮袋。

    她动作娴熟,很快弄好了几个。

    小男孩学着她的模样,也弄了起来。

    楼铮站在几步远处,没有过去,他双眼模糊。

    他的女孩,在10岁左右的时候,就拎着个蛇皮袋在这条街上捡瓶子。

    她比别人漂亮那么多,会遇到什么危险可想而知。

    她隐藏在乖巧外表下的叛逆,张牙舞爪,都是自保的本能。

    她能在那样的环境里把自己养的这样好,真的太不容易。

    胡思乱想间,沈韫浓已经帮小男孩把所有瓶子都踩扁打包装好。

    楼铮走了过去,用粤语问小男孩最近的商场怎么走。

    他高大又有气势,小男孩好容易放松下来的神情又开始紧绷。

    “唔怕,佢系我老公(不怕,他是我老公)。”沈韫浓轻声安慰他。

    楼铮的心口乱跳。

    这好像是她第一次这样跟别人介绍他。

    他对这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自然知道最近的商场在哪里,沈韫浓也知道他是故意这样问。

    两人心照不宣。

    小男孩指了一个方向,步行过去大概有两个路口。

    楼铮弯着腰看他,努力露出和善的模样。

    “我系路痴,你带我去好唔好(我是路痴,你带我去好不好)?”

    小男孩挺单纯的,最主要虽然楼铮看上去凶神恶煞不好接近,但沈韫浓纯良得要命,让他很有好感。

    于是,他真的把他们带了过去。

    到了商场门口,楼铮打开自己的钱夹,从里面抽出1000澳币现金来。

    “多谢你,呢度系你畀我哋指路嘅报酬(谢谢你,这是你给我们指路的报酬)。”

    小男孩目瞪口呆。

    沈韫浓:“攞住啦,喺我哋嗰边畀人帮手指路都系要付费嘅(拿着吧,在我们那边让人帮忙指路都是要付费的)。”

    小男孩对两人鞠了一躬,绽放了一个笑容。

    “多谢大佬,多谢姐姐(谢谢哥哥,谢谢姐姐)!”

    他兴奋地跑走了。

    站在商场门口,两人看着男孩瘦小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

    “他应该知道去给自己买双鞋吧。”沈韫浓轻声说。

    “你当时也冬天穿凉鞋吗?”楼铮问她,嗓子明显堵得厉害。

    沈韫浓转头看他:“不会,但我会穿大几码的鞋子,我妈妈淘汰的。”

    顾曦薇的工作性质,对着装比较讲究,衣服倒是有不少。

    她不给沈韫浓买,但会把自己的衣服改小了给她穿。

    楼铮已经快哭了,眼圈蒙上一层雾。

    “哎呀,哭什么哭,神经。”

    沈韫浓赶紧双手揉他的脸,“我没有这么惨,我不是说了,因为我比别的小乞丐长得漂亮,附近总有商家拿吃的给我。”

    楼铮什么都听不进去,他已经快要落下泪来。

    “他也没有那么惨,作为一个小拾荒者,连瓶子踩扁都不知道,肯定没受过那么多苦啦。他今天遇见你,拿的那笔钱够开心好几个月了。”

    沈韫浓又说。

    “人各有命,我小时候要是没吃那么多苦,也不会是现在这样的性格,不是现在的性格,哪能把你迷得七荤八素,仗着你喜欢我,就天天骑在你脖子上作威作福……”

    她妙语连珠,一通输出,终于把楼铮的眼泪堵了回去。

    楼铮拉了她的手:“走。”

    沈韫浓以为他说吃饭或回住处,谁知,他直接将她带进了商场。

    “你小时候有没有什么东西特别喜欢,但一直没得到的?”楼铮问她。

    沈韫浓认真想了想:“其实还好,因为我爸爸在世的时候对我很好,我也只是过了两年多苦日子而已。”

    她这个人又比较现实,不会期待那些短期内得不到的东西。特别是除了情绪价值,什么都提供不了的,头花,洋娃娃之类。

    但楼铮逼着她想。

    沈韫浓认真思考了一下。

    “当时有个小朋友,是煲仔饭老板的女儿,她戴一种叫潘多拉的手链,每隔几个月上面就多一颗珠子,我挺喜欢的。”

    楼铮谷歌了一下这个品牌,发现不远处的连贯公路就有专柜。

    “走,我们先去买这个,然后回来继续逛商场。”楼铮说。

    沈韫浓心说大可不必,一个人十岁的时候喜欢过的东西,二十岁未必喜欢,再说现在大街上都没看到谁戴潘多拉手链了,专柜还有没有在售都不好说。

    但看楼铮那个神情,明显是如果不弥补她一下就不开心,她也就由着他,跟他打车过去了。

    对于过去,沈韫浓早已释怀,但楼铮心疼,那权当哄他开心好了。